(1)深基坑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或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或深度虽未超过5m(含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工程。
(2)高大模板工程
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 KN/m的模板支撑系统。
(3)30m及以上高空作业的工程
9.6.2 论证组织
(1)深基坑工程:施工合同中无明确约定的由建设单位组织专家论证;施工合同有约定的按施工合同执行。
(2)各项目部自行施工的及公司所属专业分公司以公司一级资质承揽的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需要进行专家论证的,由公司工程技术部负责组织。
(3)专业分包的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需要组织专家论证的,应在合同中约定由专业分包单位负责组织。总包单位应对专家组的人员组成、人数和专业要求等进行确认或提出自己的建议。
9.6.3 论证参加人员
(1)深基坑工程:专家组成员应具有高级工程师或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人数不得少于5人,且注册岩土工程师不少于1/2。
(2)其它需要论证的工程:专家组成员应包括技术、质量、安全部门的专业人员,人数不少于5人,且高级工程师不少于1/2。
9.6.4 论证的内容
(1)深基坑工程:
专家组应审查并填写《基坑支护设计文件审查表》,对基坑支护设计的安全性负审查责任。
① 审查材料包括下列技术文件: a. 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b. 基坑开挖深度1倍范围内建(构)筑物、道路、地上、地下管线电缆等资料; c. 拟建建筑物基础平面图等资料; d. 基坑支护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e. 计算书和图纸。
② 基坑支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查内容应包括以下方面:
a. 支护结构设计内容、承载力计算及变形验算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规范,采取的技术安全措施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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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是否确保基础施工安全及基坑周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否损害公众利益。
(2)高大模板工程
① 审查材料包括下列技术文件:
a. 工程结构形式、下部结构承载力及支撑情况;
b. 拟搭设层建筑、模板平面图及钢筋布置、节点图等资料; c. 施工设备和使用材料状况;
d. 模板工程施工方案(包括模板构造、支撑布置、施工的范围等); e. 受力分析和计算书。
f. 与模板工程施工相关的结构情况和周围环境情况; ② 高大模板工程施工方案审查内容应包括以下方面:
a. 模板设计内容、承载力、刚度及稳定性验算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规范,能可靠的承受浇筑砼的重量、侧压力以及施工荷载;采取的技术安全措施是否有效; b. 经过充分讨论后,提出明确的论证意见,项目部根据论证意见负责补充和完善。
(3)30m及以上高空作业的工程
① 30m及以上高空作业的工程的审查内容应包括: a. 周围环境状况、天气情况;
b. 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是否到位等内容。 9.7 审批
9.7.1 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
(1)施工组织设计采用审批会签制。由工程技术部负责组织相关人员讨论,修改后提交审批讨论会。审批讨论会由副总工程师组织,参加人员:住三生产经理、工程技术部、工程管理部、质量控制部、安全管理部、经营管理部、行政卫生保卫部、水电分公司、项目经理、项目主任工程师、项目生产副经理及有关人员。审批讨论会通过后由参加人员进行会签,公司总工程师或总工程师委托副总工程师审批。
9.7.2 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方案的审批
(1)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应组织公司(专业分公司)内部评审,由公司(专业分公司)技术、安全、质量共同会签,提出审查意见;经过专家论证的重要施工方案由专家填写《设计文件审查表》,提出意见,进行会签,项目部(专业分公司)根据审查、论证意见补充和完善。
(2)公司各项目部自行施工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由公司总工程师或总工程师委托副总工程师负责审批;经过专家论证的重要施工方案由总工程师审批。 (3)公司所属专业分公司以公司资质承揽的专项施工方案,由分公司专业技术负责人审批。
(4)专业分包单位施工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由专业分包单位总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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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负责审批、签字、并加盖分包单位公章。
9.7.3 分包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由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项目部审核、备案,并上报监理部门,专项施工方案未经监理审批不得施工。
9.7.4 专项方案根据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的有关人员负责审批。
9.7.5 住三季节性施工方案由副总工程师负责审批,单位工程季节性施工方案由住三工程技术部副经理审批。 9.8 申报和备案
9.8.1 公司各项目部、专业分公司在编制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之前,应及时向公司工程技术部进行申报;专项施工方案审批之后,应及时向公司工程技术部进行备案。
9.8.2 申报的内容包括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工程概况、施工难点、施工单位的选择等;备案的内容包括内部评审或专家论证意见、审批单和审批后的专项施工方案;为简化工作,申报和备案资料可通过电子邮件提供电子版。
9.8.3 对须经专家论证的难度较大工程,由工程技术部在专家论证前,向集团公司科技质量部上报。 9.9 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的检查和改进 9.9.1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间检查
(1)工程技术部按基础、结构、装修分阶段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实施技术措施及技术管理工作进行检查。
(2)项目主任工程师每个月对在施工程组织一次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技术措施及技术管理工作的检查。
9.9.2 季节性施工的检查
(1)季节性施工的准备、落实情况,由住三生产经理及总工程师共同组织,工程技术部、质量控制部、工程管理部、行政卫生保卫部及季节性施工领导小组成员参加,对实施季节性施工的工程进行检查。工程项目经理、主任工程师、生产经理、工长及技术员、计划员、安全员、材料员、保卫人员及行政后勤人员接受检查。
(2)季节性施工的准备、落实检查结果,由住三工程管理部发布检查简报,受检项目经理应在要求期限内解决存在的问题。
9.9.3 持续改进
项目部主任工程师针对工程出现的质量问题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并监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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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技术交底
10.1 技术交底内容
技术交底应包括施工组织设计交底、专项施工方案技术交底、分项工程施工技术交底、“四新”技术交底和设计变更技术交底等。 10.2 施工组织设计交底
10.2.1 施工组织设计交底由项目主任工程师负责向项目经理部的所有相关人员进行交底。
10.2.2 施工组织设计交底应包括工程概况、主要设计要求、工程施工组织和部署、施工措施以及重要事项等。
10.3 专项施工方案技术交底 10.3.1 交底内容
专项施工方案技术交底,应结合工程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对设计要求、现场情况、工程难点、施工部位及工期要求、劳动组织及责任分工、施工准备、主要施工方法及措施、质量标准和验收,以及施工、安全防护、消防、临时用电、环保注意事项等进行交底。 10.3.2 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方案的技术交底
交底的组织
(一) 公司各项目部自行施工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的技术交底工作由项目经理组织,
项目主任工程师负责交底;交底对象包括项目部生产经理、工长、技术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及劳务施工的技术、安全负责人、作业班组等所有相关人员。
(二) 公司所属专业分公司以公司资质承揽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由
分公司专项施工项目经理组织,专业技术负责人负责交底;交底对象包括分包项目经理、技术员、安全员、作业人员等。
(三) 专业分包单位施工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由总包单位主任工程
师组织交底,交底对象及项目包括:
(1)主任工程师对项目部管理人员及分包单位进行技术、质量管理要求的交底工作; (2)专业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对项目部管理人员就其专项施工组织、工期安排、主要施工工艺、相关保证措施等交底;
交底内容
技术交底除常规技术交底应包括的内容外,还应重点突出以下内容: (一) 工程概况、施工内容和范围; (二) 总体施工顺序及施工部署;
(三) 施工中的重点、难点、关键部位等; (四) 施工准备要求(包括材料、机具等); (五) 施工主要做法要求及操作工艺; (六) 施工中的安全保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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