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技术管理办法4 3 下载本文

7. 技术标准和相关文件的管理

7.1 图纸管理 7.1.1 领取、发放:

由项目经理部按施工合同直接从建设单位领取施工图纸,并负责发放。当采用复印图纸时在目录页加盖“受控”章,编号发放使用。涉及专业分包工程的设计图纸,项目部应进行统一发放,建立图纸收发台帐,保证图纸的有效性。需分包单位深化的设计图纸经设计院审批后,由分包单位提供给项目部,项目部统一发至项目管理人员和分包单位。 7.1.2 回收

保密图纸:由项目经理部记录后按规定要求处置。

作废图纸:项目经理部接到建设单位作废图纸通知后,技术组资料员通知持有人并负责回收。回收图纸由项目经理部统一处理。 7.1.3 变更修改

图纸持有人收到图纸会审记录和洽商后,应对施工图纸进行修改。图纸修改时要将图纸修改依据(如:见洽商某号某条某款)、修改人、修改日期等进行标注。 7.2 设计变更及洽商的管理 7.2.1 设计变更

设计变更应通过建设单位下发至项目部技术组,明确变更日期,并及时发放到技术、生产、质量、材料、预算、测量等相关部门和分包施工队。 7.2.2 工程洽商

工程洽商由项目部相关专业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办理,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签字认可后生效。工程洽商由项目部技术组统一编号后,及时发放到技术、生产、质量、材料、预算、测量等相关部门和分包施工队。由分包单位提出的洽商,应先征得总包同意,五方(建设单位、监理、设计、总包、分包)签字后交由总包统一编号发至项目管理人员和分包单位。 7.3 技术标准及文件管理

7.3.1 工程技术部每半年发布一次《住三有效技术文件清单》、《住三有效规范清单》及《住三有效图集清单》,随时公布《作废技术文件清单》。

7.3.2 各部门收到《作废技术文件清单》后,由文件持有部门对失效版加盖“作废”印章。 7.3.3 各部门为法律和备查目的保留的作废文件,加盖“作废存查”章后保存。 7.3.4 技术标准的采购、发放

新版规范、规程、标准由工程技术部组织统一采购,工程技术部经理确定发放范围,资料员负责发放。 各项目经理部依据《住三有效技术文件清单》、《住三有效规范清单》、《住三有效图集清单》,在工程开工前,将工程所采用的文件、规范、规程、标准、图集列入项目文件资料受控清单内并自行采购备齐。各项目经理部由主任工程师确定发放范围,技术组负责发放。 7.3.5 文件的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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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转发或颁发的技术性文件由总工程师批示发放范围,工程技术部进行复制并发至指定部门及人员。各项目经理部及各专业分公司的再次发放范围由主任工程师确定。 7.4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管理

7.4.1.1 住三机关:充分利用住三局域网的技术优势,由项目经理部提交一份电子版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放在住三局域网固定的文件夹中,供住三有关部室查阅。

7.4.1.2 项目经理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印制成册,发放给相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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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施工技术准备

8.1 图纸会审 8.1.1 图纸预审

(1)项目经理部在接到施工图纸后,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图纸预审,将提出的图纸问题及意见按专业整理、汇总后报建设单位。

(2)图纸预审工作由项目主任工程师组织项目部的技术员、预算员、质量员、测量员、工长等有关人员参加。 (3)图纸预审内容及重点:

① 了解设计意图和工程的使用功能,审查承包范围的工程施工图纸是否完整齐全,相互间是否存在矛盾、错误或漏洞等。

② 各专业图纸在坐标和标高尺寸上是否一致,各专业间是否相互衔接无误;节点图是否交代清楚;工程涉及到的机电设备、材料的选型是否已明确;建筑设备及加工订货有无特殊要求等。 ③ 施工图纸的设计是否满足强制性条文的规定,设计做法是否满足施工条件,施工是否可行。 8.1.2 图纸会审

会审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监理单位和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参加。项目经理部负责将图纸会审内容按专业汇总、整理,建设、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的相关负责人签字,形成正式图纸会审记录。此记录与施工图纸有同等效力,是工程施工、工程索赔的重要依据,是项目竣工技术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 8.2 设计变更及工程洽商

8.2.1 设计变更及工程洽商必须真实的反映工程的实际变更情况,变更内容要条理清楚,范围明确,应标明所涉及图纸的图号以便于查找。

8.2.2 技术组接到设计变更后,应组织相关人员对变更内容进行评审,是否满足合同要求,涉及经济问题的,应及时通知预算部门,配合预算部门办理经济洽商或索赔。

8.2.3 项目经理部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施工图纸存在问题或因施工条件发生变化,不能满足设计要求,或某种材料需要代换时,可向设计单位提出工程洽商书面资料,请示监理、建设及设计单位予以答复、签认后形成工程洽商。

8.2.4 工程洽商记录应分专业办理,内容详实,必要时应附图,并逐条注明应修改图纸的图号。 8.2.5 凡涉及改变工程结构类型、延长或缩短工期、增减建筑面积、提高标准、增加造价等重要的设计变更或洽商,项目经理应组织生产、技术、预算等部门共同确认或商定,并及时通知公司相关部门。 8.3 合同交底

8.3.1 项目部商务经理开工前对施工合同进行交底,参加人应包括:主任工程师、生产经理、技术员、预算员、质量员、工长、材料员等相关人员。

8.3.2 与分包单位签订的合同,项目部主任工程师负责对合同中的承包方式、施工内容、施工配合要求、技术质量要求等相关内容对项目部生产经理、工长、材料、技术、质量、安全等有关人员进行合同交底,并留有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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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的管理

9.1 一般规定

9.1.1 所有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加固、修缮的工程,在施工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经过批准后实施。

9.1.2 施工组织设计是以施工项目为对象,用以指导各项施工活动的技术、经济、组织、协调和控制的综合性文件。

9.1.3 施工组织设计应具有针对性和指导性,编制过程中要依据施工合同、施工图纸、地质和现场实际情况,结合当前的技术装备、技术条件等资源进行编制,内容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及规范、规程。 9.1.4 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应在正式施工前编制完成。

9.1.5 施工组织总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在实施中需要变更、修改内容时,由编制单位提出书面修改意见,报原审批单位批准后实施。 9.2 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

9.2.1 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经理部经理主持,主任工程师组织生产、安全、核算等部门共同编制;由项目生产组负责编制综合施工进度计划、劳动力需用计划、大型机械的使用计划;项目经理部预算组提供主要工程项目工程量。

9.2.2 项目经理部应将机电等专业分包单位分包施工的分项分部工程内容归纳进去。

9.2.3 建筑规模较大、工艺复杂的工程、群体工程或分期出图工程可按基础、结构、装修三个阶段分别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建筑规模较大的群体工程,各栋号开工时间相差超过两个月且各栋号结构形式不同应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并根据不同结构形式分别编制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9.3 QHSE管理计划中的质量计划部分

9.3.1 申报参评争创竣工长城杯及以上质量标准的工程除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外,还需编制质量计划纳入《QHSE管理计划》。

9.3.2 质量计划由主任工程师组织,项目技术、质量部门共同编制。 9.4 施工方案的编制

9.4.1 危险性较大工程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1)公司各项目部自行施工的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由项目部经理负责主持,项目部主任工程师组织技术、安全管理部门共同编制和完成。

(2)公司所属专业分公司以公司资质承揽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由分公司专业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和主持,分公司技术、安全管理部门共同编制和完成。 (3)公司各项目部专业分包的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由分包单位负责编制。 (4)深基坑支护工程的施工方案必须由具有一定设计能力和施工经验、具有中级职称以上的工程技术人员承担,并应通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审核。

9.4.2 分包工程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公司各项目部专业分包的专项施工方案,由分包单位负责编制承包项目的专项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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