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其他轨道线路不得有杂拌道,⑴接头平整度:轨面高低和内侧错差不大于 2mm;⑵轨
距:直线段和加宽后的曲线段允许偏差为-2mm~6mm;⑶水平:直线段及曲线段加高后两股钢轨偏差不大于8mm;⑷轨缝不大于 5mm;⑸扣件齐全、牢固,与轨型相符;⑹轨枕规格及数量符合标准要求,间距偏差不超过50mm;⑺道碴粒度及铺设厚度符合标准要求,轨枕下应捣实。 113、单轨吊道岔应当达到哪些要求?
答:⑴道岔框架 4 个悬挂点的受力应均匀,固定点数均匀分布不少于 7 处;⑵下轨面接头轨缝不大于 3mm;⑶轨道无变形,活动轨动作灵敏,准确到位;⑷机械闭锁可靠;⑸连接轨断开处设有轨端阻车器。 114、架空承人装置应当符合哪些要求?
答:(1)架空乘人装置正常运行。每日至少对整个装置进行 1次检查;(2)工作制动装置和安全制动装置齐全、可靠;(3)运行坡度、运行速度不得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4)装设超速、打滑、全程急停、防脱绳、变坡点防掉绳、张紧力下降、越位等保护装置,并达到齐全、灵敏、可靠;(5)有断轴保护措施;(6)各上下人地点装备通信信号装置,具备通话和信号发送接收功能,灵敏、可靠;(7)沿线设有延时启动声光预警信号及便于人员操作的紧急停车装置;(8)减速器应设置油温检测装置,当油温异常时能发出报警信号;(9)钢丝绳安全系数、插接长度、断丝面积、直径减小量、锈蚀程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115、绳牵引轨车应当符合哪些规定?
答:(1)闸灵敏可靠,使用正常;(2)装备越位、超速、张紧力下降等安全保护装置,并正
常使用;(3)设置司机与相关岗位工之间的信号联络装置;设有跟车工时,应设置跟车工与牵引绞车司机联络用的信号和通信装置;(4)驱动部、各车场设置行车报警和信号装置;(5)钢丝绳安全系数、插接长度、断丝面积、直径减小量、锈蚀程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116、人力推车必须遵守哪些规定?
答:(1)1次只准推1辆车。严禁在矿车两侧推车。同向推车的间距,在轨道坡度小于或者等于5‰时,不得小于10m;坡度大于5‰时,不得小于30m。(2)推车时必须时刻注意前方。在开始推车、停车、掉道、发现前方有人或者有障碍物,从坡度较大的地方向下推车以及接近道岔、弯道、巷道口、风门、硐室出口时,推车人必须及时发出警号。(3)严禁放飞车和在巷道坡度大于7‰时人力推车。(4)不得在能自动滑行的坡道上停放车辆,确需停放时必须用可靠的制动器或者阻车器将车辆稳住。
117、在用的缠绕式提升钢丝绳安全系数小于哪些规定值时,应当及时更换? 答:(1)专为升降人员用的小于7;(2)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的钢丝绳:升降人员时小于7;升降物料时小于6;(3)专为升降物料和悬挂吊盘用的小于5。 118、对运输设施的安全警示有何规定?
答:(1)斜巷各车场及中间通道口装备有声光行车报警装置,并使用正常;(2)斜巷双钩提升装备错码信号;(3)弯道、井底车场、其他人员密集的地点、顶车作业区装备有声光预警信号装置,关键部位道岔装备有道岔位置指示器;(4)各乘人地点悬挂有明显的停车位置指示牌;(5)斜巷车场悬挂最大提升车辆数及最大提升载荷数的明确标识;(6)无轨胶轮车运输巷道各岔口、错车点、弯道、车场等处设有行车指示等安全标志和信号;(7)有轨运输与无轨运输交叉处、有轨
运输行人通行处等危险路段设置有限速和警示装置。 119、对运输作业场所的文明卫生有何规定?
答:(1)运输线路、设备硐室、车间等卫生整洁,设备清洁,材料分类、集中码放整齐;(2)主要运输线路水沟畅通,巷道无淤泥、积水。水沟侧作为人行道时,盖板齐全、稳固。
120、有接头的钢丝绳,仅限于哪些设备中使用?
答:(1)平巷运输设备;(2)无极绳绞车;(3)架空乘人装置;(4)钢丝绳牵引带式输送机。
职业卫生部分
121、对于矿井职业卫生的管理有何规定?
答:(1)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机构,配备专业技术人员;(2)建立相关管理制度,完善职业病防治责任制;(3)定期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工作。
122、对于矿井职业健康监护有何规定?
答:(1)做好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职业健康检查和岗位调整工作;(2)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存。
123、对于煤矿职业病诊断鉴定有何规定?
答:(1)及时安排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2)保障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3)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伤残等级鉴定所需资料。 124、职业病危害防治的相关制度包括哪些?
答:主要包括: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职业病防护设施管理制度、职业病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职业病危害日常监测及检测、评价管理制度、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报告制度、职业病危害防治经费保障及使用管理制度、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管理制度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危 害防治制度。
125、煤矿职业卫生工作计划都包括哪些?
答:有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划、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年度计划应包括目标、指标、进度安排、保障措施、考核评价方法等内容。实施方案应包括时间、进度、实施步骤、技术要求、考核内容、验收方法等内容 126、职业病危害防治专项经费的主要用途是什么?
答:主要用于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预防和治理、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配置和维护、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与维护、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监测与评价、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治疗康复、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和培训、职业危害警示标示配备、工商保险的支出以及其他职业病的直接相关支出。 127、对职业危害公告警示有何规定?
答: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援措施等内容。 128、对职业危险因素告知如何规定?
答:与劳动者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时,应将作业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防护措施和相关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载明。 129、粉尘监测周期应当符合哪些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