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R7001-2004
附件三
安全阀校验要求
一、总则
(一)本要求是按《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检验压力容器时,对其上安装的安全阀进行校验的附加要求。
(二)本要求适用于不带附加驱动装置的弹簧直接载荷式安全阀、杠杆式安全阀和静重式安全阀的定期校验。
二、校验机构和校验人员
(一)从事安全阀校验工作的单位,可以是有条件和能力的使用单位,也可以是专门从事安全阀校验的单位。校验机构应该建立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以保证安全阀校验工作质量,具有与校验工作相适应的校验技术人员、校验装置、仪器和场地。
(二)校验人员必须经相关知识和校验技能培训,掌握安全阀的基本知识,熟悉安全阀校验方面的有关规程和标准。
(三)校验人员能熟练地使用校验装置、仪器、工具,能独立完成安全阀的实际校验操作。
(四)校验时必须有详细记录,校验合格后,应该进行铅封并且出具校验报告。 (五)校验机构的安全阀校验工作,应该接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校验设备
(一)安全阀校验装置由校验台、气源和管路等组成。可配备空气压缩机,也可用若干气瓶并联或其他形式提供气源。应该配有一定容积的储气罐,储气罐的容积应当与校验安全阀的用气量相适应,保证气源稳定。如果气源压力高于贮气罐的设计压力时,应该在气源与贮气罐之间装设可靠的减压装置。
(二)安全阀的校验一般以空气或氮气为校验介质,特殊情况下也可用水作为校验介质。
(三)校验系统中的压力表应当符合要求。每个校验台位应该装两块规格相同的压力表,其精确度等级不应当低于1.0级,压力表的量程应当为安全阀校验压力的1.5~3.0倍。压力表必须定期进行检定,检定周期为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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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校验供气系统中应该加装过滤装置。
(五)校验台应当配有足够容积的缓冲罐,如果需要,可装设温度、压力、位移和安全阀校验数据等自动记录装置。
四、校验周期和校验项目
(一)安全阀的校验周期按《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第十七条执行。 (二)新出厂的安全阀,必要时在使用前进行性能校验。 (三)安全阀的校验项目一般为外观检查、解体检查和性能校验。
(四)安全阀的性能校验项目,一般应该进行压力整定和密封性能试验,有条件的单位也可增加其他性能试验。
(五)安全阀的整定压力和密封性能试验压力,应该考虑到背压的影响和校验时的介质、温度与设备运行的差异,并且予以必要的修正。
(六)新安全阀和检修后的安全阀,应该按其产品合格证、铭牌、标准和使用条件,进行最大和最小开启压力的试验,整定压力应当在其范围内。
(七)弹簧直接载荷式安全阀的定期校验原则上应该在校验室进行,进行拆卸校验有困难时,可在每两个校验周期内进行一次校验室校验和一次在线校验。但安装在介质为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的压力容器上的安全阀,不允许进行在线校验。在线校验必须在保证人员和生产安全的前提下进行。
杠杆式安全阀和静重式安全阀一般不宜在校验室进行校验。
五、校验和修理 (一)安全阀的校验
1.应该先对安全阀进行清洗并且进行外观检查,然后对安全阀进行解体,检查各零部件。发现阀体、弹簧、阀杆、密封面有损伤、裂纹、腐蚀、变形等缺陷的安全阀应该进行修理、调整、更换。对于阀体有裂纹、阀芯与阀座粘死、弹簧严重腐蚀变形、部件破损严重并且无法维修的安全阀应该予以报废。
安全阀在线校验时,先将阀体适当清洗、除锈,用肉眼检查安全阀阀体受压部分有无锈蚀和裂纹,如果有裂纹该阀应该立即更换。
无制造许可证的制造厂生产的安全阀或无铭牌或无校验记录的安全阀应该予以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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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
2.整定压力校验
缓慢升高安全阀的进口压力,当达到整定压力的90%时,升压速度应当不高于0.01 MPa/s。当测到阀瓣有开启或见到、听到试验介质的连续排出时,则安全阀的进口压力被视为此安全阀的整定压力。当整定压力小于0.5 MPa 时,实际整定值与要求整定值的允许误差为±0.014MPa;当整定压力大于或等于0.5 MPa 时为±3% 整定压力。
3.密封性能试验
整定压力调整合格后,应该降低并且调整安全阀进口压力进行密封性能试验。当整定压力小于0.3 MPa 时,密封性能试验压力应当比整定压力低0.03 MPa;当整定压力大于或等于0.3 MPa时,密封性能试验压力为90%整定压力。
当密封性能试验以气体为试验介质时,对于封闭式安全阀,可用泄漏气泡数表示泄漏率。其试验装置和试验方法可按GB/T12242《安全阀性能试验方法》的要求,合格标准见GB/T12243《弹簧直接载荷式安全阀》或其他有关规程、标准的规定;对于非封闭式安全阀,可根据封闭式安全阀泄漏气泡和压力表压力下降值的关系,以相对应的压力下降值来判断。
不能利用气泡和压力下降值进行判断时,可用视、听进行判断。在一定时间内未听到气体泄漏声或阀瓣与阀座密封面未见液珠即可认为密封试验合格。
4.安全阀的校验应该连续进行整定压力校验和密封性能试验,一般不少于2次。对于盛装易燃、易爆或毒性程度为中度以上的介质等不允许有微量泄漏的设备,其安全阀密封性能试验不可少于3次并且每次都应当符合要求。
(二)杠杆式安全阀应该有防止重锤自由移动的装置和限制杠杆越出的导架;弹簧式安全阀应该有防止拧动调整螺钉的铅封装置;静重式安全阀应该有防止重片飞脱的装置。
(三)阀瓣与阀座间密封面泄漏,应该对其密封面进行研磨处理。如果密封面损坏严重,经反复研磨仍无法达到密封要求,应该予以判废。
(四)弹簧式安全阀在公称压力范围内,若调整的开启压力范围不符合整定压力要求或调整后弹簧的压缩量过大,难以保证阀瓣的开启高度时,应该更换符合相应工作压力级别的弹簧。
(五)经修理或更换部件的安全阀,必须重新进行校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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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校验记录和报告
(一)校验过程中,校验人员应该及时记录校验的相关数据(见附表3-1)。 (二)经校验合格的安全阀,应该重新铅封,防止调整后的状态发生改变。 (三)铅封处还应该挂有标牌,标牌上应该有校验机构名称,校验编号,安装的设备编号,整定压力和下次检验日期。
(四)校验合格的安全阀应该根据校验记录出具安全阀校验报告(见附表3-2),并且按校验机构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签发。
附表3-1 安全阀校验原始记录 附表3-2 安全阀校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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