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名师、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秀标准 下载本文

教师培养标准

一、教学名师标准 1.师德师风

爱岗敬业,政治立场坚定,师德高尚;事业心强,富有创新协作精神;治学严谨,教风端正;诚信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较强的改革创新和团结协作精神以及组织带领专业梯队的能力,过去五年中,年度考核至少有一个优秀,教学考核至少有3个优秀。

2.教育教学

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具备“双师型”教师素质。有丰富的教学实践经验,积极承担教学工作,专业教师能熟练系统地讲授2门以上主干课程(公共基础课教师除外),教学效果突出,教学质量评价优秀,深受学生喜欢,且至少具备下列二项条件:

(1)担任省部级、国家级立项教材、规划教材主编,或主编的教材获省部级、国家级奖励;

(2)获省部级以上教学成果奖二等及以上奖励; (3)主持省级及以上教学研究课题; (4)参加省级及以上教学竞赛获一等奖; (5)指导学生参加各类技能竞赛获一等奖;

(6)是省级及以上教学资源库或名师空间课堂项目负责人。

3、社会服务

具有相关企业相应技术工种工作经历,或经常深入企业参与技术活动,具有行业企业的技术资格,面对部门、行业企业的实际需求,主动承担与专业相关的技术服务、企业培训工作,取得良好的实际效果,在行业企业的技术领域具有较高的影响力。基

础课教师应积极参加同类院校或同专业学会的交流活动、各种教学比赛,取得有较大影响的教学或研究成果。

4、在产学研结合方面,勇于探索、积极实践、不断创新,在过去5年内取得较突出的成绩,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 (2)获得一项发明专利,

(3)公开出版由本人独著或与他人合著的本学科专著、译著等学术著作,个人撰写部分的字数须达到5万字以上。

(4)主持并完成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以上。 5、团队建设:重视教学队伍“双师”结构建设,能够有效吸引行业企业一线技术骨干积极参与专业技能人才培养,具有指导培养青年教师的能力,能够指导专业教师及时跟进一线用人部门对本专业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的能力,近5年内承担过青年教师培养任务。

二、专业带头人培养标准 1、师德师风

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心强,积极参加专业建设,具有较强团结协作精神,过去五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教学工作考评至少有一次优秀。

2、教育教学

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具备“双师型”教师素质。有丰富的教学实践经验,积极承担教学工作,能熟练系统地讲授2门以上主干课程(专业课或专业基础课)和继续教育课程,教学效果突出,教学质量评价优秀。且至少达到下列二项条件:

(1)主编、副主编或参编教材,个人撰写部分的字数须达

到5万字以上。

(2)主持教学研究成果获得院级奖励,或参与省部级、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前三名);

(3)主持院级及以上教学研究课题;

(4)参加省级及以上教学竞赛获三等及以上奖励; (5)指导学生参加各类技能竞赛获二等及以上奖励; (6)是省级及以上教学资源库或名师空间课堂项目负责人。

3、专业建设

具有指导本专业建设、开发新专业,具有组织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课程建设标准能力。组织领导学科(课程)开展教学、科研、应用开发能力或在教学、教改、实验室建设方面有突出成绩。

4、在产学研结合方面,勇于探索、积极实践、不断创新,在申报前5年内取得较突出的成绩,且达到下列条件之二:

(1)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 (2) 获得一项专利或软件著作权

(3) 公开出版由本人独著或与他人合著的专著、译著等著作,个人撰写部分的字数须达到5万字以上。

(4)主持并完成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以上。 5、团队建设

重视教学队伍“双师”结构建设,能够有效吸引行业企业一线技术骨干积极参与专业技能人才培养,具有指导培养青年教师的能力,能够指导专业教师及时跟进一线用人部门对本专业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的能力,近5年内承担过青年教师培养任务。

四、骨干教师培养标准

1、师德师风

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心强,积极参加科室建设,具有较强的改革创新和团结协作精神。在申报前5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过去五年教学考核两次以上优秀。

2、教育教学

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具备“双师型”教师素质。有坚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工作认真,教学质量评价优秀,能熟练系统地讲授2门课程(其中一门主干课程),教学效果良好。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主编、副主编或参编教材。 (2)主持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 (3)主持院级及以上教学研究课题;

(4)参加校级及以上教学竞赛获三等及以上奖励; (5)指导学生参加省级技能竞赛获三等及以上奖励; 3、有明确的专业研究方向,在申报前3年内取得一定的科研、教学成果,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 以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和教学研究论文2篇,或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

(2) 支持或参与教材编写,个人撰写部分的字数须达到3万字以上。

(3) 获得市、厅级教学、科研成果三等奖以上奖励(排前三名)。

(4) 主持并完成市、厅级科研项目1项以上。 四、教坛新秀培养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