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方案 下载本文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 2013年度财务决算中介机构

审计方案

目 录

一、 释义及依据 ............................................................... 1 二、 基本情况 ................................................................. 2 三、 审计对象及审计目的 ....................................................... 3 四、 审计分工 ................................................................. 3 五、 审计工作总体要求 ......................................................... 4 六、 审计时间计划 ............................................................. 5 七、 审计风险评估及重要性 ..................................................... 8 八、 报告出具要求 ............................................................ 10 九、 审计工作重点 ............................................................ 11 十、 实施审计的具体要求 ...................................................... 19 十一、 审计沟通与协调 ........................................................ 22 十二、 资料报送要求 .......................................................... 23 十三、 保密要求 .............................................................. 23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

2013年度财务决算中介机构审计方案

为了使参与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审计的各外部审计机构能够全面了解本年度审计工作的目的、范围、重点、时间安排等相关内容,利于有关各方及时沟通与相互配合,顺利完成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工作,我们拟定了本方案。

一、释义及依据 (一)释义

在本方案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国资委”,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集团公司”,指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

3、“中介机构”,指参与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包括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北京中兴新世纪会计师事务所、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德勤会计师事务所。

4、“内部审计机构”,指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部及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所属二级研究院审计部,包括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一研究院审计部、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四研究院审计部、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五研究院审计部、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六研究院审计部、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七研究院审计部、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八研究院审计部、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九研究院审计部。

5、“主审所”,指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6、“参审所”,指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北京中兴新世纪会计师事务所、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德勤会计师事务所。

7、“集团项目组”,指参与集团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审计的项目合伙人和员工。

8、“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指基于集团审计目的,按照集团项目组的要求,对组成部分财务信

息执行相关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具体指内部审计机构、参审所、主审所非集团合并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组。

9、“企业会计准则”,指《企业会计准则》(财会[2006]3号)及其后续规定,包括《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及财政部、证监会等相关部门发布的函、通知等。

(二)依据文件

1、《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2010》,包括审计准则、审阅准则等。

2、《企业会计准则》(财会[2006]3号)及其后续规定,包括《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及财政部、证监会等相关部门发布的函、通知等。

3、国资委《关于做好2013年度中央企业财务决算管理及报表编制工作的通知》。 4、国资委《关于印发2013年度中央企业境外子企业财务决算报表的通知》。

5、国资委《关于印发国有建设单位报表并入企业财务决算报表会计科目转换参考格式的通知》(评价函[2004]235号)。

6、国资委《关于印发中央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后所属事业单位财务报表转换参考格式的通知》(评价函[2008]262号)。

7、国资委《关于印发中央企业账销案存资产管理工作规则的通知》(国资发评价[2005]13号)。

8、国资委《关于印发中央企业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工作规则的通知》(国资发评价[2005]67号)。

9、国家相关主管部门颁布的涉及财务决算事项的其他规定。

二、基本情况

集团公司是根据国务院深化国防科技工业管理体制改革的战略部署,经国务院批准,于1999年7月1日在原中国航天工业总公司所属部分企事业单位基础上组建的国有特大型高科技企业,是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由中央直接管理。前身为1956年成立的我国国防部第五研究院,曾历经第七机械工业部、航天工业部、航空航天工业部和中国航天工业总公司等发展阶段。

集团公司承担着我国全部的运载火箭、应用卫星、载人飞船、空间站、深空探测飞行器等宇航产品及全部战略导弹和部分战术导弹等武器系统的研制、生产和发射试验任务;同时,着力发展卫星应用设备及产品、信息技术产品、新能源与新材料产品、航天特种技术应用产品、特种车辆及汽车零部件、空间生物产品等航天技术应用产业;大力开拓以卫星及其地面运营服务、国际宇航商业服务、航天金融投资服务、软件与信息服务等为主的航天服务业,是我国境内唯一的广播通信卫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