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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证券法律制度
本章简介
1.本章属于重点章节,大多数年份都会考查综合题,14年试卷A卷和B卷分值均在20分以上。同时,本章近几年都有大幅变化,今年的主要变化如下:
(1)调整“在创业板上市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2)调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老股转让”。 (3)调整“股票网上和网下同时发行的机制”。 (4)重新编写“公司债券的发行与交易”。 (5)新增“上市公司退市制度”。 (6)调整“上市公司收购和重组”。
2.本章是记忆性的章节,并且记忆难度很大。需要做到四件事:第一要分清层次,对号入座,不能盲目的背;第二要把握细节,不可大而化之;第三要关注到考试前为止的政策走向,从而分清何谓重点;第四要摆正心态,畏惧解决不了问题,正视困难并克服困难才是唯一的办法。 【考点一】强制信息披露制度(三星)
【考点介绍】
本考点在09、10、12年出过考题,重点关注的是临时报告的知识。
一、首次信息披露
1.披露内容:主要有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 2.招股说明书:
(1)预先披露的招股说明书不是发行人发行股票的正式文件,不能含有价格信息,发行人不得据此发行股票。
(2)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财务报表在其最近一期截止日后6个月内有效,适当延长最多1个月。 【思考】公司2013年8月10日申请发行,可否提供2012年12月31日的财务会计报告?NO (3)招股说明书上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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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意见 (1)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创业板上市(多两个):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核查意见 保荐人及其代表人
【例题·单选题】(2012年)下列关于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财务报表的有效期的表述中,符合证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财务报表在其最近一期截止日后3个月内有效。特别情况下发行人可申请适当延长,但至多不超过1个月
B.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财务报表在其最近一期截止日后3个月内有效。特别情况下发行人可申请适当延长,但至多不超过6个月
C.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财务报表在其最近一期截止日后6个月内有效。特别情况下发行人可申请适当延长,但至多不超过1个月
D.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财务报表在其最近一期截止日后6个月内有效。特别情况下发行人可申请适当延长,但至多不超过3个月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信息披露的内容。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财务报表在其最近一期截止日后6
个月内有效。特别情况下发行人可申请适当延长,但至多不超过1个月。
二、持续信息披露 1.定期报告: (1)时间要求:
年度 中期 季度
(2)要求:
编经理、财务负责人、制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者 理人员 司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意见 议董事会 应保证上市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者 准确、完整 审核监事会 者 监事会(NOT监事)对公司定期报告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2.临时报告:
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上市公司应立即将有关情况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临时报告。
【补充】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可能对上市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上市公司应当履行信息披露义务。(P200、P201) (1)重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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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 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 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 高顿财经CPA培训中心
①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②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
③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④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或者发生大额赔偿责任; ⑤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⑥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
⑦新公布的法律、法规、规章、行业政策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⑧对外提供重大担保;
⑨获得大额政府补贴等可能对公司资产、负债、权益或者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额外收益; ⑩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 ⑾主要或者全部业务陷入停顿;
⑿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
⒀公司的董事、1/3以上监事或者经理(NOT所有高管)发生变动;董事长或者经理无法履行职责; ⒁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⒂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⒃公司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⒄董事会就发行新股或者其他再融资方案、股权激励方案形成相关决议;
⒅法院裁决禁止控股股东转让其所持股份;任一个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设定信托或者被依法限制表决权; ⒆变更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⒇因前期已披露的信息存在差错、未按规定披露或者虚假记载,被有关机关责令改正或者经董事会决定进行更正。
(2)披露时间:
①董事会或监事会就该重大事件形成决议时; ②有关各方就该重大事件签署意向书或协议在最先发生的以下任一时点及时披露(2个时; 交易日内)★ ③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知悉该重大事件发生并报告时。 提前披露的情形 ①该重大事件难以保密; ②重大事件已经泄露或者市场出现传闻; ③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出现异常交易情况。
(3)上市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配合职责:
发生以下事件时,应当主动告知上市公司董事会,并配合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①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的; ②法院裁决禁止控股股东转让其所持股份,任何一个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设定信托或者被依法限制表决权的; ③拟对上市公司进行重大资产或者业务重组的。
【例题·多选题】(2010年)甲上市公司正在与乙公司商谈合并事项。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甲公司信息披露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一旦甲公司与乙公司开始谈判,甲公司就应当公告披露合并事项
B.当市场出现甲公司与乙公司合并的传闻,并导致甲公司股价出现异常波动时,甲公司应当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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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披露合并事项
C.当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并协议时,甲公司应当公告披露合并事项
D.当甲公司派人对乙公司进行尽职调查以确定合并价格时,甲公司应当公告披露合并事项 『正确答案』BC
『答案解析』(1)选项ACD:有关各方就该重大事件签署“意向书或者协议”时,上市公司应及 时履行重大事件的信息披露义务;(券及其衍生品种出现异常交易情况时,上市公司应当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现状、可能影响事件进
2)选项B:该重大事件已经泄露或者市场出现传闻,公司证展的风险因素。 【例题·多选题】(2009年)定期报告是上市公司进行持续信息披露的主要形式之一。甲上市公司的下列做法中,符合证券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 A.该公司的第一季度报告在该会计年度的第5个月披露 B.该公司的中期报告在该会计年度的第7个月披露
C.该公司的第三季度报告在该会计年度的第11个月披露
D.该公司的年度报告在该会计年度结束之日后的第3个月披露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该公司的第一季度报告应在该会计年度的4月底前披露;该公司的第三季度报告在该会计年度的
10月底前披露。 【例题·多选题】根据规定,下列有关上市公司的信息中,属于应当公告的重大事件是( )。 A.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发生变化 B.董事会就股权激励方案形成相关决议 C.公司的监事会主席发生变动
D.股东大会决议被撤销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上市公司临时报告中的重大事件。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发生变 化属于重大事件,所以 A选项错误。公司董事、1/3以上监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属于重大事件,所以C选项错误。 思维导图
【考点二】股票发行的基础知识(两星) 【考点介绍】
本考点的内容并不直接出题,只是起到给后面的学习奠定基础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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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证券的种类:目前主要可以分为股票、债券以及混合型的可转换公司债券。(P194) 2.证券市场监管体制:(P196)
(1)政府管理:由政府证券监管机构(中国证监会)依法对证券发行与交易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2)自律管理: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证券服务机构。
3.公开发行: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P195)
看对象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看人数 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数超过200人(大于200) ——无限期累计制 看方式 以公开方式(广告、公开劝诱等)发行 【注意】该规定同样适用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判断。
4.★证券法意义上的公司类型:(P202、203)
【例题·多选题】下列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非公众公司申请股票以公开方式向社会公众转让的,需要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核准后该公司被定性为上市公司
B.非公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发行后股东超过200人的发行为公开发行 C.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的不需要经过证监会核准,公开发行新股需要经过核准 D.非公众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人数累计不超过200人,不需要经证监会核准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股票发行的类型。根据规定,非公众公司申请股票以公开方式向社会公众 转让的,需要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核准后该公司被定性为“非上市公众公司”,因此选项 A的说法错误;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和公开发行新股均需要经过证监会核准,因此选项C的说法错误。
【考点三】非上市公众公司(四星)
【考点介绍】
本考点的内容于2013年新增,2014调整,在去年试卷中考查了客观题,今年需要继续关注客观题的命题。
一、非上市公众公司的核准要求
1.概念:非上市公众公司指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股票未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定向发行超200 定向转让超200 股票向特定对象发行累计超过200人 股票向特定对象转让导致股东累计超过200人 高顿财经CPA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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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转让 股票公开转让 2.对非上市公众公司的核准: 决议 核准 文件 定向转让√ 定向转让说明书、超200 × 【补充】在3个月内股东人数降至200人以法律意见书、审计内可以不申请 报告 定向发行超200 √ √ 公开转让 董事会决议→出【补充】股东人数未超过200人的公司申请席股东大会的股其股票公开转让,豁免核准,由全国中小说明书、法律意见东所持表决权的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审查。 书、审计报告、证√ 券公司出具的推荐非上市公2/3以上通过 【补充】挂牌公开转让股票的非上市公众文件 众公司定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股东累计不超向发行 过200人豁免核准,由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管理。 【总结】核准的要求★
主体 方式 是否核准 成为什么 非公众公司 非公开发行 不需核准 - 非公众公向特定对象发行导致发非上市公司 行后超过200人 需要核准 众公司 非公众公非公众公向特定对象转让导致人3个月内股东人数降至200人内:不申请 司 司 数超过200人 3个月内股东人数依然超200人:需要核准 非上市公众公司 非上市公非公众公股东人数超过200人:需要核准 众公司 司 向社会公众公开转让 股东人数未超过200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非上市公转让系统自律管理 众公司 非公众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司 市 需要核准 上市公司 非上市公发行后股东人数超过200人:需要核准 众公司 定向发行 发行后股东人数不超过200人:由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管理 上市公司 公开发行新股 非公开发行新股 需要核准 - 【例题·多选题】(2014年)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须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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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
A.甲上市公司向某战略投资者定向增发股票 B.乙上市公司向所有现有股东配股
C.有30名股东的丙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拟将其股票公开转让
D.有199名股东的丁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增资引入3名风险投资人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众公司发行和转让的核准规定。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需要提交发行申请并核准,因此选项A当选;上市公司增发股票需要经过证监会审核,因此选
项B当选;对于股东人数未超过200人的公司申请其股票公开转让,中国证监会豁免核准,因此选
项C不需要经过证监会核准;因股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股东累计超过200人的,需要向中国证监会进行核准,选项D中,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导致股东人数累计超过200人,此时应进行核准。
【例题·单选题】(2014年)甲公司为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现有股东199人,尚未公开发行或转让过任何股票。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甲公司或其股东的下列行为中,需要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核准的是( )。
A.股东乙向一位朋友转让部分股票
B.甲公司向两家投资公司定向发行股票各500万股
C.股东丙将其持有的部分股票分别转让给丁和戊,约定2个月后全部买回 D.甲公司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其股票公开转让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股票的发行。选项B是非公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发行后股东超
过200人,需要经证监会核准。
二、非上市公众公司的程序要求
1.定向转让:行为发生之日起3个月内申请核准 2.公开转让:
(1)中国证监会在受理申请文件后,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中止核准、终止核准、不予核准的决定。
(2)对于那些在《非上市公众公司办法》实施前股东人数已经超过200人的股份公司,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股票,也可以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
3.定向发行:
(1)类型:①因定向发行(超200人)成为非上市公众公司;②非上市公众公司定向发行。 (2)特定对象:
股东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 人数没有限制 核心员工:董事会提名,由监事会明确意见后,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合计不得超过35名 符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定的自然人投管理规定由中国证监会另行制定 资者、法人投资者及其他经济组织
(3)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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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申请定向发行股票,可申请一次核准,分期发行。自中国证监会予以核准之日起,公司应当在3个月内首期发行,剩余数量应当在12个月内发行完毕。首期发行数量应当不少于总发行数量的50%,剩余各期发行的数量由公司自行确定,每期发行后5个工作日内将发行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备案。——3m+50%,12m 三、非上市公众公司的监管要求
1.要求:非上市公众公司应当履行强制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文件主要包括公开转让说明书、定向转让说明书、定向发行说明书、发行情况报告书、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
【补充】股票向特定对象转让导致股东累计超过200人的非上市公众公司可以在公司章程中约定其他信息披露方式。 2.报告:
(1)定期报告: ①类型:
上市公司 定向转让 非上市公众公司 公开转让 定向发行 年度报告 √ √ √ √ 半年度报告 √ × √ √ 季度报告 √ × × × ②强制审计: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链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临时报告:发生可能对股票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非上市公众公司,应当立即将有关该重大事件的情况报送临时报告。——同上市公司
3.股票转让:非上市公众公司公开转让股票应当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进行,公开转让的非上市公众公司股票应当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集中登记存管。
【例题·单选题】下列有关非上市公众公司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非上市公众公司应当披露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 B.公司申请定向发行股票,不得采取分期发行
C.公司申请股票公开转让,证监会在受理申请文件后,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中止核准、终止核准、不予核准的决定
D.挂牌公开转让股票的非上市公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股东累计不超过200人,由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管理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1)非上市公众公司应当披露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2)公司申请定向发行股 票,可申请一次核准,分期发行;( 3)公司申请股票公开转让,证监会在受理申请文件后,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中止核准、终止核准、不予核准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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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四星)
【考点介绍】
本考点的条款又多又杂,需要逐条理解记忆,尤其是财务指标。今年本考点调整了创业板上市的条件,需准备客观题。
一、主板和中小板上市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1.存续时间:★
(1)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应当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3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
(2)原为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并达3年以上。
【链接】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得高于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额。
2.资本真实、经营合法合规。 3.人员、业务稳定
发行人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NOT监事)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1)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判断——控制权是否变更(持续盈利能力是否受影响)
控制权变最近3年内表决权比例最高的人变化+变化前后不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 更 1.多人共同拥有公司控制权+某个小股东变更 2.当发行人不存在拥有控制权的人或控制权的归属难以判断: (1)发行人的股权及控制结构、管理层和主业在首发前3年内没有重大变化; (2)发行人的股权及控制结构不影响公司治理有效性; 不构成控(3)发行人及其保荐人和律师能够提供证据充分证明。 制权变更 3.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无偿划转直属国有控股企业的国有股权导致发行人控股股东发生变更: (1)属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整体性调整,发行人能提供决策或批复文件; (2)发行人与原控股股东不存在同业竞争或大量关联交易,不存在故意规避《首发》条件的情形; 高顿财经CPA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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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发行人的管理层、主业和独立性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补充】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属国有企业与地方国有企业之间无偿划转国有股权或者重组等导致发行人控股股东发生变更的,比照前款规定执行。
(2)主营业务变更的判断:同时满足,主营没变:
①被重组方应当自报告期期初起即与发行人受同一公司控制权人控制,如果被重组方是在报告期内新设立的,应当自成立之日即与发行人受同一公司控制权人控制。
②被重组进入发行人的业务与发行人重组前的业务具有相关性(相同、类似行业或同一产业链的上下游)。
4.股权清晰: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5.资产完整,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独立: (1)人员独立
①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
②发行人的财务人员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甲的高级管理人员 甲的财务人员 √ ×
ABC董事、监事 ABC其他职务 × × (2)业务独立
发行人的业务应当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6.★健全的组织机构: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 ①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
②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12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③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④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 7.持续盈利能力
不得有下列影响持续盈利能力的情形: (1)发行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客户存在重大依赖。 (2)发行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 8.★财务状况良好:
报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告 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 利【示例】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为2000万,非经常性收益200万元,非经常性润 损失15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为x,计算过程为x+200-150=2000,x为1950万。选取较低者为1950万元。 高顿财经CPA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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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二选一: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营 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 股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本 资最近一期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产 例不高于20%。 亏最近一期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损
9.募集资金用途:
募集资金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务。除金融类企业外,募集资金使用项目不得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10.★发行人不存在法定违法
(1)最近36个月内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过证券;或者有关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36个月前,但目前仍处于持续状态。
(2)最近36个月内违反工商、税收、土地、环保、海关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
(3)最近36个月内曾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发行申请,但报送的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或者不符合发行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核准;或者以不正当手段干扰中国证监会及其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工作;或者伪造、变造发行人或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签字、盖章。 (4)本次报送的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5)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总结】主板和中小板首发口诀 时间 稳定 股权 独立 组织机构 持续盈利 募集资金 法定违法 报告 亏损 资产 股本 利润 经营 股份公司想上市,存续三年方可行 三年主董高不变 股权无纠清晰现 高管不兼董监外,财务不兼无例外; 同业竞争要避免,非公关联要回避。 违规担保禁入期,涉嫌犯罪未定明; 三年处罚一年责,想要上市不可行。 最近一年依关联,净利来自投资地 募集资金去投资,不能上市要记清。 违法发行看三年,若是持续都不行; 严重处罚假申请,三年以内不得行; 单位犯罪未查明,法定违法别想进。 报告无保无亏损 无形资产仅两成 股本三千发行前 三年正利累三千 三年现金五千万,营收三亿也成全。 高顿财经CPA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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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题·多选题】(2007年)某股份有限公司拟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下列各项中,符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条件的有( )。 A.公司发行股票前股本总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
B.公司上一年度严重违反环境保护管理法规受到罚款的行政处罚 C.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为人民币4000万元
D.公司最近1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根据规定,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因此选项A是正确的;最近36个月内,发行人没有违反工
商、税收、土地、环保、海关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的情况,因此选
项B不选;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因此选项C是正确的;发行人不存在最近1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以外的投资收益的情况,因此选项D不选。
二、创业板上市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说明】创业板与主板和中小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在持续时间、治理结构、对董监高的要求、股权要求、独立性、法定障碍、内控和审计报告方面是相同的。以下只介绍有差异的内容。
主板、中小板 创业板★ 都满足: 1.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二选一:(变动) 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 1.最近2年连续盈利,最近2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2.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1000万元; 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2.或者最近1年盈利,最近1年营业收入不少于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5000万元。 币3亿元 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 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 最近3年内主业和董事、高管没有发生重大最近2年内主业和董事、高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最近一期期末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不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不少于2000万元 高于20% 发行人不得在最近3年内有重大违法行为,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最近3不得存在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年内有重大违法行为,不得存在未经法定机关核变相公开发行证券,或有关违法行为虽然准,擅自公开或变相公开发行证券,或有关违法发生在3年前,但目前仍处于持续状态 行为虽然发生在3年前,但目前仍处于持续状态 发行人应当主要经营一种业务,其生产经营活动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章程、产业政策及环境保章程、国家产业政策 护政策(变动) 【总结】创业板上市口诀
两年盈利一千万,或是一年有盈利,一年营收五千万,主营一种符规范。发行之后三千万,两年稳定不变换,期末净资两千万,发行控股三不乱。 思维导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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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五】新股发行体制(三星)
【考点介绍】
本考点的大部分内容为去年新增,今年在老股转让部分有微调,建议考生关注发行程序部分的客观题。 一、发行程序 1.披露:
(1)发行人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正式受理后,应当立即在中国证监会网站披露,此申请阶即为预披露。 段 (2)招股说明书预先披露后,发行人相关信息及财务数据不得随意更改。 (1)发行人自取得核准文件之日起至公开发行前,应当更新预先披露的招股说明书; 核准后 (2)发生重大会后事项,由证监会按审核程序决定是否需要重新提交发行审核委员会审议。
2.责任: 申请材料信息自相矛盾,同中止审核,12个月内不再受理相关“保荐代表人”推荐的发一事实自相矛盾 行申请 ①交稽查部门查处→立案后暂停受理中介机构推荐的发行申申请及法律文书涉嫌虚假陈请; 述、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②查证属实的,自确认之日起36个月内不再受理“该发行人”的股票发行申请,并依法追究中介机构及相关当事人责任。
3.审核要求:
①由相关职能部门对发行人的申请文件进行初审,并由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 主②初审过程中征求发行人注册地省级人民政府是否同意发行人发行股票的意见 体 ③就发行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管理的规定征求国家发改委的意见。 内对发行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内容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核,不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和投容 资价值作出判断。★ 时证监会自受理证券发行申请文件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作出核高顿财经CPA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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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 准、中止审核、终止审核、不予核准的决定。 【链接】非上市公众公司:证监会在受理申请文件后,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中止核准、终止核准、不予核准的决定。 4.发行时间:股票发行申请经核准后,发行人应自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发行股票。★ 二、强化责任主体的诚信义务 1.减持要求:
(1)减持价格:发行人控股股东、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NOT监事)应在公开募集及上市文件中公开承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链接】发起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2)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半年时或连续二十日破发,锁定延六月
2.破净维稳: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公开募集及上市文件中提出上市后3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预案应包括启动条件、具体措施等。 3.不实报告的责任(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 招股说明书不实报告,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影响,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且发行人控股股东将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损失 管理人员公开承诺 证券服务机构公开承诺 因其不实报告,致使投资者损失,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4.公告大股东持股意向:
(1)发行人应当在公开募集及上市文件中披露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2)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时,需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例题·多选题】下列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程序,不符合证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B.审核过程中,发现发行人申请材料中记载的信息自相矛盾、或就同一事实前后存在不同表述且有实质性差异的,中国证监会将中止审核,并在12个月内不再受理该发行人的股票发行申请 C.股票发行申请经核准后,发行人应自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发行股票
D.发行人应当在公开募集及上市文件中披露,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时,需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1)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 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2)审核过程中,发现发行人申请材料中记载的信息自相 矛盾、或就同一事实前后存在不同表述且有实质性差异的,中国证监会将中止审核,并在 12个月内不再受理相关保荐代表人推荐的发行申请;(3)股票发行申请经核准后,发行人应自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发行股票。
三、证券承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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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销 承销期结束,将未售出的股票全部退还给发行人 方式 包销 全部购入然后再向投资者销售;或在承销结束时将剩余证券全部自行购入 价格 发行价格由发行人与承销的证券公司协商确定 承销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证券“票面总值”(NOT发行价)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应团 当由承销团承销 期限 最长不得超过90日 对所代销、包销的股票应当保证先行出售给认购人,证券公司不得为本公司预留所禁止 代销的股票和预先购入并留存所包销的股票 股票发行采用代销方式,代销期限届满,向投资者出售的股票数量未达到拟公开发发行行股票数量70%的,为发行失败。发行人应当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失败 还股票认购人
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老股转让
(1)公司股东公开发售的股份,其已持有时间应当在36个月以上。 (2)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后,公司的股权结构不得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不得发生变更。 (3)公司股东公开发售的股份,权属应当清晰,不存在法律纠纷或者质押、冻结及其他依法不得转让的情况。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应主要用于筹集企业发展需要的资金。(新增) 发行人与拟公开发售股份的公司股东应就本次发行承销费用的分摊原则进行约定。 要 求 用 途 费 用 (1)新股发行数量应根据企业实际的资金需求(NOT项目资金需求)合理确发行数量定; (新增) (2)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不得超过自愿设定12个月及以上限售期的投资者获得配售股份的数量。 归 属 发行人应当在招股说明书扉页载明公司拟发行新股和公司股东拟公开发售股份的数量,并提示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所得资金不归公司所有。
【考点六】股票公开发行的方式(三星)
【考点介绍】
本考点的内容今年做了重大调整,建议考生关注。尤其是数字型的规定,要做到准确记忆。
一、网上和网下同时发行的机制 1.概念: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网下发行应和网上发行同时进行,参与申购的网下和网上投资者应当全额缴付申购资金。投资者应自行选择参与网下或网上发行,不得同时参与。
网上定指利用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投资者在指定的时间内,按照确定的发行价格,价发行 向作为股票唯一“卖方”的主承销商买入股票而进行申购的发行方式。 网下询向机构投资者进行推介和询价,发行人及其保荐人在确定发行价后,按照规定向价发行 网下机构投资者配售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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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资者的条件:
(1)网下投资者的条件:(新增)
①具备丰富的投资经验和良好的定价能力;
②接受中国证券业协会的自律管理,遵守中国证券业协会的自律规则。
③网下投资者参与报价时,应当持有一定金额的非限售股份。——新股市值配售 【链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有一定数量非限售股份的投资者才能参与网上申购。
④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以根据自律规则,设置网下投资者的具体条件,并在发行公告中预先披露。 ⑤主承销商应当对网下投资者是否符合预先披露的条件进行核查,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拒绝或剔除其报价。
(2)★战略投资者:(新增)
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4亿股以上的,可以向战略投资者配售股票。发行人应当与战略投资者事先签署配售协议。
②战略投资者不参与网下询价,且应当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不少于12个月,持有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计算。 3.定价:
(1)定价方式:可以通过向网下投资者询价,也可以通过发行人与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直接定价。 (2)网下询价过程: 主 体 报 价 单 位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采用询价方式定价的,符合条件的网下机构和个人投资者可以自主决定是否报价,主承销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 报价应当包含每股价格和该价格对应的拟申购股数,且只能有一个报价。(新增) 非个人投资者应当以机构为单位进行报价。(新增) (1)网下投资者报价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当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剔除高报的部分,剔除部分不得低于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0%,然后根据剩余价★ 报价及拟申购数量协商确定发行价格; (2)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公开发行股票数数量不少于10家(无上有效投资≤4亿股 限规定) 剔除最高报价后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者(新增)不足,应当中止发行。 公开发行股票数★ 数量不少于20家 >4亿股
4.发行:
(1)对象产生:允许网下发行的股票,发行人和承销商可以自主协商确定参与网下询价投资者的条件、有效报价条件、配售方式等,并可以在提供有效报价的投资者中自主选择投资者进行配售。 (2)网下配售比例: 发行后总股本4亿股(含)以下 发行后总股本超过4亿股 网下比例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60% 网下比例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70% (3)优先配售对象:★
①安排不低于本次网下发行股票数量的40%优先向公募基金和社保基金配售。 ②安排一定比例的股票向企业年金基金和保险资金配售。(新增)
【补充】公募基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基金和保险资金有效申购不足安排数量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以向其他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配售剩余部分。——NOT中止 (4)网上网下回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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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下不足中止 网下投资者申购数量低于网下初始发行量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不得将网下发行部分向网上回拨,应当中止发行。 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超过50倍、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低于100倍(含) 的20% 网上不足回拨 网上投资者申购数量不足网上初始发行量的,可回拨给网下投资者。 网上需要回拨(变动)★ 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超过100倍 的40% 回拨后网下发行比例不超过本次公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超过150倍 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
(5)价格确定及后续处理: 老股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予申购前协商确定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和老股转让数量 转让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通过网下询价确定发行价格或者发行价格区间。 无老【补充】网上投资者申购时仅公告发行价格区间、未确定发行价格,主承销商应当股转安排投资者按价格区间上限申购,如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低于价格区间上限,差价让 部分应当及时退还投资者。
【例题·单选题】甲公司2014年1月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采用网上和网下同时发行的机制,本次共发行股份8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5元,其中网下发行5000万股,网上发行3000万股。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总资金共91亿元,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规定,甲公司网上申购的情况,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应当中止发行,由发行人与承销商共同剔除部分申购后继续发行 B.应当网上向网下回拨,回拨股份为1200万股 C.应当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股份为3200万股 D.应当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股份为1600万股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超过50倍、低于100倍(含)的,应当从网下向 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超过100倍的,回 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40%。本题中,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910000/3000×5=60.67)超过了50倍,但低于100倍,此时应当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金额为1600万股(8000×20%)。
二、首次公开发行时禁止配售的对象和监管 1.禁止网下配售的对象: (1)发行人的关联方
发行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发行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直接或间接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和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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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承销商的关联方
主承销商及其持股比例5%以上的股东,主承销商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主承销商及其持股比例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直接或间接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和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子公司;
(3)承销商的关联方:承销商及其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
(4)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5)与主承销商存在保荐、承销关系(新增)
①过去6个月内与主承销商存在保荐、承销业务关系的公司及其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②已与主承销商签署保荐、承销业务合同或达成相关意向的公司及其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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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其他:通过配售可能导致不当行为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自然人、法人和组织。
上述第(2)、(3)项规定的禁止配售对象管理的公募基金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但应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2.承销过程中的禁止行为:
(1)不得泄露询价和定价信息;(新增) (2)不得以任何方式操纵发行定价;
(3)不得劝诱网下投资者抬高报价,不得干扰网下投资者正常报价和申购;
(4)不得以提供透支、回扣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不正当手段诱使他人申购股票; (5)不得以代持、信托持股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 (6)不得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7)不得以自有资金或者变相通过自有资金参与网下配售; (8)不得与网下投资者互相串通,协商报价和配售;(新增) (9)不得收取网下投资者回扣或其他相关利益。(新增) 思维导图
【考点七】上市公司增发股票(五星)
【考点介绍】
本考点的内容基本年年命题,近三年涉及过两次主观题,其中重点内容是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注意】此处的非公开发行是针对上市公司的,对象不得超过10人的情形,并不是按照前述的股份有限公司状况下200人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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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市公司公开增发股票的条件 1.上市公司增发股票的一般条件:
(1)健全的组织机构:
①董监高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12个月内未收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
②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人员、资产、财务分开,机构、业务独立; ③最近12个月内不存在违规对外提供担保的行为。★
【链接1】首发时只要求发行时不存在违规对外提供担保的行为。 【链接2】上市公司提供担保的要求:
(2)盈利能力:
①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稳定,最近12个月内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链接】主板和中小板首发要求三年董事、高管没有重大变化;创业板首发要求两年。
②上市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最近24个月内曾公开发行证券的,不存在发行当年营业利润比上年下降50%以上的情形。★
【链接1】主板和中小板首发: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3000万;
【链接2】创业板首发: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 (3)财务状况良好:
①最近3年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所涉及的事项对发行人无重大不利影响或者在发行前重大不利影响已经消除。
【链接】首发中要求必须为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上市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注意】Σ三年分配的现金利润/平均可分配利润≥30% (4)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
(5)募集资金的数额和使用符合规定:
除金融类企业外,本次募集的资金使用项目不得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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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上市公司不存在法定违法:★
①本次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②擅自改变前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的用途而未作纠正; ③上市公司最近12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
④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最近12个月内存在未履行向投资者作出的公开承诺的行为; ⑤上市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NOT监事)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链接】首发时要求公司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没有涉嫌犯罪。 【总结】上市公司增发股票的一般条件的口诀:
一年担保不违法,三罚一责不存在,高管核心一年稳,连续盈利三年余,若是两年有发行,利润减半不可行。三年一期报告好,若为强调消除了,募集用途不投资,三年分利有三成。一年未谴未兑现,擅改用途假申请,董高犯罪未查明,法定违法不能行。 2.上市公司配股的条件:6+3
(1)拟配售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配售股份前股本总额的30%; (2)控股股东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承诺认配股份的数量; (3)采用代销方式发行。(NOT包销) 控股股东不履行认配股份的承诺,或者代销期限届满,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拟配售数量70%的,发行人应当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 3.上市公司狭义增发的条件:6+3
(1)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作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依据;
(2)除金融类企业外,最近一期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对前期募集资金用途的限制
(3)发行价格应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或”前1个交易日的均价。——发行价格≥min{前20日均价,前1日均价}
【例题·多选题】(2011年)上市公司发生下列情形时,属于证券法律制度禁止其增发股票的有( )。
A.公司在3年前曾经公开发行过可转换公司债券
B.公司现任监事在最近36个月内曾经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C.公司在前年曾经严重亏损
D.公司现任董事因涉嫌违法已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上市公司增发股票的条件。(1)选项B:上市公司最近36个月内未受
到过证监会的行政处罚;(2)选项C:上市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须连续盈利;(3)选项D:上市
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1.发行对象:不超过10名
(1)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 (2)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2.禁止转让期间: 36个月内不得转让 ①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 高顿财经CPA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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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投资者; ③董事会拟引入的境内外战略投资者。 【总结】原来的大老板、现在的大老板、战略投资者36m限制 12个月内不得转让 其余
3.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
【链接】上市公司增发新股的价格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或前一个交易日均价。
4.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法定障碍:★
(1)本次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上市公司的权益被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严重损害且尚未消除; (3)上市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且尚未解除;
(4)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NOT监事)最近36个月内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最近12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链接】公开增发一般条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36个月内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最近12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5)上市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总结】是否考虑监事?
(6)最近1年及1期财务报表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已经消除或者本次发行涉及重大重组的除外。 【总结】可以的:(1)无保留意见,强调事项或其他事项段;(2)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已经消除;(3)发行涉及重大重组。
【链接1】公开增发一般条件:最近3年及1期财务报表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所涉及的事项对发行人无重大不利影响或者在发行前重大不利影响已经消除。 【链接2】首发要求必须为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上市公司增发股票的程序:
(1)股东大会决议: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 (2)非公开发行的方式:由上市公司自行销售。
【口诀】发行对象不过十,基金合一信托自。老板战略三年限,其余一年转让线。损权违担未消除,一年一期无保留,涉嫌犯罪假申请,三罚一责不得行。价格最多打九折,非公发行方可行。
【例题·多选题】(2012年)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现任董事最近12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 B.发行对象不超过10名
C.实际控制人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D.发行价格不得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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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规定。四个选项表述均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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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八】公司债券的发行(五星)
【考点介绍】
本考点的内容基本上是今年重新编写的,其中公司债券的公开发行要准备应对综合题,非公开发行要准备应对客观题。
一、公司债券的基础知识 1.发行主体:
(1)公司债券既可以由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也可以由有限责任公司发行。
(2)上市公司、股票公开转让的非上市公众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可以附认股权、可转换成相关股票等条件。(新增)
2.决议:发行公司债券,发行人应当依法经股东(大)会决议。 3.期限:期限为1年以上。 4.面值:每张面值100元。
5.发行价格:由发行人与保荐人通过市场询价确定。
6.★方式:(新增)公司债券可以公开发行,也可以非公开发行。
(1)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指符合规定条件的公司债券可以向“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也可以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2)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并不得采用公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发行方式,每次发行对象不得超过200人。——看对象、看人数、看方式 二、公司债券的公开发行 1.公开发行应当符合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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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例】此时为10年1月1日,净资产为6000万。07年1月1日发行2年期债券1000万,09年1月1日发行2年期债券1500万,此次最多发行多少? 【分析】X+1500≤6000×40%
2.存在下列情形的,不得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1)前一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尚未募足。
(2)对已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迟延支付本息的事实,仍处于继续状态。 (3)违反规定,改变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所募资金的用途。
(4)最近36个月内公司财务会计文件存在虚假记载,或公司存在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5)本次发行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口诀】前次尚未募足,违约仍在继续,违规改变用途,三六本次虚假。 3.★向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的特殊资信要求(新增) (1)处理:
①资信状况符合以下标准的公司债券可以向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也可以自主选择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②不符合以下标准的公司债券公开发行应当面向合格投资者。 (2)标准:
①发行人最近3年无债务违约或者迟延支付本息的事实;
②发行人最近3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 ③债券信用评级达到AAA级;
④中国证监会根据投资者保护的需要规定的其他条件。
4.核准: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经过中国证监会核准。(新增)
5.承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由具有证券承销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承销。(新增)
6.信用评级: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委托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格的资信评级机构进行信用评级。(新增)
7.发行方式:(变动)
(1)发行期限: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可以申请一次核准,分期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发行人应当在12个月内完成首期发行,剩余数量应当在24个月内发行完毕。
(2)募集说明书有效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说明书自最后签署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公司债券发行 首期发行 12个月内 - 总期限 剩余数量在24个月内发行 非上市公众公司发行股3个月内 数量不少于总发行数量的50% 剩余数量在12个月内发行 票 高顿财经CPA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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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交易场所: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者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或者国家批准的其他证券交易场所转让。(新增)
【例题·多选题】(2009年)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的条件有( )。
A.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3000万元 B.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
C.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50% D.最近3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 『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债券发行条件。有限责任公司发行债券,净资产不低于6000万,本次发行
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额的40%。
【例题·单选题】下列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委托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格的资信评级机构进行信用评级 B.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债券,可以不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C.自证监会核准公开发行之日起,公司应在6个月内首期发行,剩余数量应当在24个月内发行完毕
D.对已发行的公司债券去年有违约或者迟延支付本息的事实,但目前已消除,可以面向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债券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公司债券的发行。根据规定,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委托具有从事证券
服务业务资格的资信评级机构进行信用评级,因此A正确。
三、公司债券的非公开发行(新增) 1.发行对象:
(1)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发行。 【总结】债券发行对象 高资信 非高资信 公开发行 公众投资者or合格投资者 必须合格投资者 非公开发行 必须合格投资者
(2)合格投资者的界定: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知悉并自行承担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并符合下列资质条件:
①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信托公司等,以及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
②上述金融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及基金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以及经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 ③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企事业单位法人、合伙企业;
④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⑤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
⑥名下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的个人投资者; ⑦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合格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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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可以参与本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认购与转让,不受上述合格投资者资质条件的限制。
2.备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承销机构或依法自行销售的发行人应当在每次发行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总结】上市公司发行核准要求
股票 债券 公开发行 证监会核准 证监会核准 非公开发行 证监会核准 向证券业协会备案
3.承销:取得证券承销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机构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可以自行销售。
【链接】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由具有证券承销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承销。
4.信用评级: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是否进行信用评级由发行人确定,并在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披露。 【链接】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委托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格的资信评级机构进行信用评级。 5.人员范围:
(1)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仅限于合格投资者范围内转让;
(2)转让后,持有同次发行债券的合格投资者合计不得超过200人。
6.交易场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可以申请在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证券公司柜台转让。
【考点九】债券的信息披露和权益保护(五星)
【考点介绍】
本考点的内容为今年全新增加,所以要全面掌握,尤其是重大事项和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情形。
一、公司债券的信息披露(新增) 1.非公开发行:
(1)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人信息披露的时点、内容,应当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应当由受托管理人向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2)募集资金用途和使用情况:
①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用途应当在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披露;
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应当在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事宜。——按约定披露
(3)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债券募集说明书上签字,承诺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过错推定责任 2.公开发行: (1)报告:
①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人应当按照规定及时披露债券募集说明书。
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人在债券存续期内披露中期报告和经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报告。
【总结】强制审计:一人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的年报必须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募集资金用途和使用情况:
①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用途应当在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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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发行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按规定披露 3.重大事项:★
(1)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人应当及时披露债券存续期内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或债券价格的重大事项。
(2)重大事项包括:
①发行人经营方针、经营范围或生产经营外部条件等发生重大变化; ②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③发行人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④发行人发生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违约情况;
⑤发行人当年累计新增借款或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 ⑥发行人放弃债权或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10%; ⑦发行人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
⑧发行人作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不包括增资 ⑨发行人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或受到重大行政处罚; ⑩保证人、担保物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
○11发行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可能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条件;
○12发行人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13其他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例题·多选题】下列属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人应当及时披露的重大事项的有( )。 A.发行人作出增资决定
B.发行人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
C.发行人当年累计新增借款或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10% D.发行人的监事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披露的重大事项。重大事项包括: 1.发行人经营方针、经营范围或生产经营外部条件等发生重大变化; 2.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3.发行人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4.发行人发生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违约情况;
5.发行人当年累计新增借款或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 6.发行人放弃债权或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10%; 7.发行人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
8.发行人作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不包括增资 9.发行人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或受到重大行政处罚; 10.保证人、担保物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
11.发行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可能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条件;
12.发行人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13.其他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信用评级(新增) 1.必要性:
(1)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委托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格的资信评级机构进行信用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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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是否进行信用评级由发行人确定,并在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披露。 2.为“公开发行”债券进行信用评级的规定:
(1)按照规定或约定将评级信息告知发行人,并及时向市场公布首次评级报告、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报告;
(2)在债券有效存续期间,应当每年至少向市场公布一次定期跟踪评级报告;
(3)应充分关注可能影响评级对象信用等级的所有重大因素,及时向市场公布信用等级调整及其他与评级相关的信息变动情况,并向证券交易所或其他证券交易场所报告。 三、债券的受托管理(新增)
1.必要性: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人““应当”为债券持有人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并订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2.职责依据:在债券存续期限内,由债券受托管理人按照规定或协议的约定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公开发行按规定、非公发行看协议 3.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资格:
(1)债券受托管理人由本次发行的承销机构或其他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机构担任。 (2)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为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
(3)为本次发行提供担保的机构不得担任本次债券发行的受托管理人。 4.“公开发行”债券的受托管理人的职责:
(1)持续关注发行人和保证人的资信状况、担保物状况、增信措施及偿债保障措施的实施情况,出现可能影响债券持有人重大权益的事项时,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2)在债券存续期内监督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3)对发行人的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的有效性进行全面调查和持续关注,并至少每年向市场公告一次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4)在债券存续期内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预计发行人不能偿还债务时,要求发行人追加担保,并可以依法申请法定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6)在债券存续期内勤勉处理债券持有人与发行人之间的谈判或者诉讼事务;
(7)发行人为债券设定担保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可以约定担保财产为信托财产,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在债券发行前或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时间内取得担保的权利证明或其他有关文件,并在担保期间妥善保管;
(8)发行人不能偿还债务时,可以接受全部或部分债券持有人的委托,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提起民事诉讼、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 5.临时指定受托管理人:
受托管理人因涉嫌债券承销活动中违法违规正在接受中国证监会调查或出现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不再适合担任受托管理人情形的,在依法变更受托管理人之前,中国证监会可以临时指定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承担受托管理职责,直至债券持有人会议选任出新的受托管理人为止。
6.受托管理人的“查询权”(NOT复制、冻结):受托管理人为履行受托管理职责,有权代表债券持有人查询债券持有人名册及相关登记信息、专项账户中募集资金的存储与划转情况。 四、债券持有人会议
1.★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情形:(变动) (1)拟变更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拟修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拟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4)发行人不能按期支付本息;
(5)发行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
(6)保证人、担保物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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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发行人、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债券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
(8)发行人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发行人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需要依法采取行动的;
(9)发行人提出债务重组方案的;
(10)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召集人:(新增)
一般由债券受托管理人负责召集;在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召集而未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时,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债券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五、公司债券的担保(新增)
1.公司债券增信机构可以成为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 2.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 (1)第三方担保; (2)商业保险;
(3)资产抵押、质押担保;
(4)限制发行人债务及对外担保规模; (5)限制发行人对外投资规模;
(6)限制发行人向第三方出售或抵押主要资产; (7)设置债券回售条款。
【总结】公开发行债券VS非公开发行债券
公开发行债券 非公开发行债券 (1)高资信:公众投资者or合格投资者 只能向合格投资者发行 (2)其余:合格投资者 向证券业协会备案 应当信用评级(每年发行人确定 至少1次) 按约定 取得证券承销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及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机构非公开发行债券可以自行销售 对象 核准or备案 证监会核准 信用评级 受托管理人按规定 的职责 承销 应当 交易场所 证券交易所、全国中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机构间私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募产品报价服务系统、证券公司柜台 资金用途、使必须在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披露 用情况披露 在定期报告中披露 按约定 年报审计 必须审计 按约定
【考点十】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两星)
【考点介绍】本考点的内容往年经常命题,但由于今年一般公司债券变动较大,预计考查本部分的概率较低。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的条件
1.★发行一般可转换债券的条件: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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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6+4
【注意】首先满足增发股票的一般条件,再适用这里的4个条件。 (1)公司最近一期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
(2)最近3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平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
(3)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平均不少于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但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作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依据)除外。
【分析】满足其一:①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②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低于6%时,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平均不少于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
(4)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额的40%。预计所附认股权全部行权后募集的资金总量不超过拟发行公司债券金额。
【示例】甲上市公司发行分离交易可转债1份(假设),面值100元,发行价为90元,同时送25张认股权证。
假设此时甲公司股票市价为5元/股,行权价为3元/股。
投资者可以选择持有债券,出售认股权证;也可以将债券卖出购入认股权证,等到6个月后才能行权。 25*3≤100,符合规定。因为发行的目的是为了筹集资金,既然打算募集100,如果行权后超过100,则超出部分就成了没有使用用途的闲置资金了。 【总结】非分离交易条件VS分离交易条件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 非分离交易 分离交易 √ ①√ ②×,平均经营现金流量净额≥1年利息 √ √ √ 债券累计余额≤净资产额×40% √ 平均可分配利润≥1年利息 净资产≥15亿
√ × 【例题·多选题】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具备的条件的有( )。
A.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期末资产总额的40% B.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
C.最近3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
D.最近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发行可转换债券的条件。(1)根据规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次发
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额”的40%;A错误。(2)根据《发行管理办
法》的规定,发行可转换债券的,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最近3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B、C正确。(3)“最近3年以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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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是增发股票的条件;D正确。
二、可转换债券的期限、面值和权利保护
1.期限: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最短为1年,最长为6年。 【链接】公司债券的期限为1年以上。 2.面值: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 3.可转换债券持有人的权利保护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提供担保,但最近一期期未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是否人民币15亿元的公司除外。★ 担保 【链接】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前提条件是公司最近一期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 担保为全额担保,包括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范围 (1)以保证方式提供担保的,应为连带责任担保,且保证人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担保资产额应不低于其累计对外担保的金额。 方式 (2)设定抵押或质押的,抵押或质押财产的估值不低于担保金额。 担保人
【例题·多选题】(2012年)下列关于公司债券发行的表述中,符合证券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 A.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元
B.债券的利率不得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C.为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担保的,应为全额担保
D.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的资金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 根据规定,公司债券的期限为1年以上,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选项A的说法错误。
证券公司或上市公司不得作为发行可转债的担保人,但上市商业银行除外。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为股份
1.转股时间: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后方可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价格≥max{前20日均价,前1日均价}
2.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的均价。 【链接1】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 【链接2】上市公司增发新股的价格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或前一个交易日均价。
3.调整转股价格:
(1)法定调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后,因配股、增发、送股、派息、分立及其他原因引起上市公司股份变动的,应当同时调整转股价格。
(2)约定调整:募集说明书约定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的,应当同时约定:
①转股价格修正方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且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同意。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可转换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
【分析】价格下降,转股数增加,即为增资,增资属于特别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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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前项规定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20个交易日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的均价。
【例题·多选题】(2013年)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上市公司可以公开发行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B.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同于公开发行股票,无须报中国证监会核准 C.在转股期限内,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决定是否将债券转换为股票 D.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不得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票与发行可转债, 均须经证监会核准。上市公司、股票公开转让的非上市公众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可以附认股权、
可转换成相关股票等条件。
【考点十一】公司债券的交易(一星)
【考点介绍】本考点很少命题,内容也不多,建议做简单了解。
一、公司债券上市交易
1.上市交易的情形:(适用于一般公司债券和可转换公司债券) (1)公司债券的期限为1年以上。
(2)公司债券实际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3)公司申请债券上市时应符合法定的公司债券发行条件。 2.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的情形:
暂停上市 终止上市 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 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查实后果严重 公司情况重大变化不合上市条件 重大变化不符合上市条件,限期内未能消除 募集资金不按核准用途使用 募集资金不按核准用途使用,限期未能消除 未按照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履行义务 未按债券募集办法履行义务,查实后果严重 公司最近2年连续亏损 最近2年连续亏损,在限期内未能消除 公司解散或者被宣告破产
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交易
期限 ≥1年 价格 行权价格应不低于公告募集说明书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的均价 行权 权证自发行结束至少已满6个月起方可行权 权证存不超过公司债券的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不少于6个月。募集说明书公告的权证续 存续期限不得调整
【总结】非分离交易VS分离交易 非分离交易 分离交易 高顿财经CPA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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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 √ ①√ ②×,平均经营现金流量净额≥1年利息 √ √ √ 债券累计余额≤净资产额×40% √ 平均可分配利润≥1年利息 净资产≥15亿 担保 期限 转股(行权)期间6个月后 √ × 应当提供担保,除了净资× 产≥15亿 1-6年 √ ≥1年 √ √ 转股(行权)价格≥max(前20日,√ 前1日)
思维导图:
【考点十二】股票的上市与交易(两星)
【考点介绍】本考点内容也不多,建议关注股票上市的条件。 一、股票市场的结构
1.交易所市场(场内市场)
交易所市场由两个交易所、三个板块构成,在交易模式上又区分为集中竞价的交易模式和大宗交易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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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
(1)主板市场 ①性质:间断性市场,不能立即执行并成交,是在某一规定时间,将在不同集合时点收到的订单集中起来,按同一价格进行匹配成交。 集中竞价 ②作用:产生开盘价。 竞价 ③时间:9点15分开始到9点25分结束。 连续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较高买价优先,较低卖价优先;买卖方向、价竞价 格相同的,先申报者优先。 ①上证标准:A股交易数量在50万股以上,或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人民币以上;B股大宗交易数量在50万股以上,或交易金额在30万美元以上。 交易 ②成交价格:由买方和卖方在当日最高和最低成交价格之间确定,该证券当日无成交的,以前收盘价为成交价。 ③确认:大宗交易的成交申报须经交易所确认。 (2)中小企业板块:
两个不变 所遵循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发行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四个独立 运行独立、监察独立、代码独立、指数独立 (3)创业板(二板市场) 2.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挂牌公司为非上市公众公司。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证券交易所 服务中小微企业,申请挂牌的公司可以尚未盈利,只要股权结构清晰、经营设财务门对象 合法规范、公司治理健全、业务明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槛 投资以中小投者 以机构投资者为主 资者为主 目的 为企业发展、资本投入与退出服务 以交易为主要目的
3.产权交易所
①不得将任何权益拆分为等份额公开发行。 ②不得采取集中交易方式进行交易。(集中交易不包括协议转让和依法进行的拍卖) 六不③不得将权益按照标准化交易单位持续挂牌交易。 得 ④权益持有人累计不得超过200人(无论在发行还是转让环节)。 ⑤不得以集中交易方式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 ⑥未经国务院相关金融管理部门批准,不得设立从事保险、信贷、黄金等金融产品交易的交易场所。 批准 凡使用“交易所”字样的交易场所,除经国务院或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批准的外,必须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二、股票上市条件和程序
1.条件: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应符合下列条件: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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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3)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链接】(P237)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社会公众股东持有的股份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总股本的25%,公司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的,低于总股本的10%。
社会公众股东指不包括下列股东的上市公司其他股东:①持有上市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②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人。
(4)公司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2.程序:申请证券上市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由证券交易所依法审核同意。
三、股票交易与结算 1.保存期限:
(1)证券公司保存客户开户资料、委托记录、交易记录和与内部管理、业务经营有关的各项资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十年。
(2)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应当妥善保存登记、存管和结算的原始凭证及有关文件和资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十年。 2.停牌、停市
(1)因突发性事件而影响证券交易的正常进行时,证券交易所(NOT证监会)可采取技术性停牌的措施。
(2)因不可抗力的突发性事件或者为维护证券交易的正常秩序,证券交易所可以决定临时停市。 (3)证券交易所采取技术性停牌或临时停市,须及时报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考点十三】上市公司退市制度(三星)
【考点介绍】本考点大部分为今年新增,需要整体通读,其中上市公司主动申请退市的规定尤为重要。
一、主动退市制度(新增)
1.上市公司主动申请退市或者转市
(1)★股东大会决议(特别决议:双2/3):召开股东大会作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并须经出席会议的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2)披露要求:
①召开股东大会前,充分披露退市原因及退市后的发展战略,包括并购重组安排、经营发展计划、重新上市安排等。
②独立董事的意见:独立董事应当针对上述事项是否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充分征询中小股东意见,在此基础上发表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意见应当与股东大会通知一并公布。
③财务顾问的意见:上市公司应当聘请财务顾问为主动退市提供专业服务、发表专业意见并予以披露。 (3)程序:上市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作出终止上市决议后的15个交易日内,向“证券交易所”提交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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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申请。
2.通过要约收购、合并、解散实施的退市
因“全面要约”收购上市公司股份、实施以上市公司为对象的公司合并、上市公司全面回购股份以及上市公司“自愿”解散,导致公司股票退出市场交易的,证券交易所应当在上市公司公告回购或者收购结果、完成合并交易、作出解散决议之日起15个交易日内,作出终止其股票上市的决定。
二、重大违法行为强制退市制度(新增) 1.情形:
(1)欺诈发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或者披露文件存在虚假陈述,致使不符合发行条件的发行人骗取了发行核准,或者对新股发行定价产生了实质性影响,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因涉嫌欺诈发行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2)重大信息披露违法: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陈述,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并且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2.处理要求:
(1)对欺诈发行公司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公司依法实施暂停上市。——先*ST,30天后暂停
(2)对于上述因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因涉嫌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而暂停上市的公司,在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移送决定之日起 1年内,证券交易所应当作出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的决定。——NOT暂停起1年
3.重大违法暂停上市公司终止上市的例外情形: (1)情形
①有关行政处罚决定被依法撤销,且证监会不能重新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②因对违法行为性质的认定发生根本性变化,有关行政处罚决定被依法变更; ③公安机关决定不予立案或者撤销案件,而证监会不能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④人民检察院作出不予起诉决定,而证监会不能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⑤司法机关作出无罪判决或者免于刑事处罚,而证监会不能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2)处理
①尚未终止上市:申请恢复上市; ②已经终止上市:申请重新上市。 4.知错能改后的恢复上市:
对于上述因信息披露违法被暂停上市的公司,在证券交易所作出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决定前,①全面纠正违法行为、②及时撤换有关责任人员、③对民事赔偿责任承担作出妥善安排的,公司可以向证券交易所申请恢复上市。
三、因不能满足交易标准要求的强制退市制度 1.特别处理:
(1)概念:当上市公司出现财务状况异常或者其他异常情况,导致其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或者投资者难以判断公司前景,投资权益可能受到损害的,证券交易所将对该公司股交易实行特别处理。股票报价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2)分类:包括警示存在终止上市风险的特别处理(退市风险警示,即*ST)和其他特别处理措施(ST)。 2.退市风险警示、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的情形:(变动)
净利润 净资产 *ST ★ 暂停 终止 连续2年负值 *ST后,1年负值 (1)暂停后未披露年报or5日未申请恢复; 最近1年负值 *ST后,1年负值 (2)暂停后下年净利润为负值、或净资产高顿财经CPA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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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审计报告 最近1年<1000万 *ST后,1年<1000万 为负值、或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或报告为保留、无法表示或否定 最近1年无法*ST后,1年无法表示或否定 表示或否定 重大差错、虚责令改正未*ST后,2个月未假、未按期披改,已停牌2个暂停后,2个月未改或未申请恢复 改 露报告 月 欺诈发行、重行政处罚或移大信息披露违*ST后30日满 送公安机关 法 (1)决定后12个月内有罪判决 (2)暂停后未申请恢复 (1)解决方案有重大不确定性 *ST后,6个月股股权分布不具暂停后,6个月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或(2)未披露解权分布不具备上备上市条件 未申请恢复 决方案 市条件 (3)披露后1个月未实施 解散 破产 股本 可能强制解散 受理重整、和 解、清算 不符 强制解散 宣告破产 期限内仍不能达到或未申请恢复 (1)成交量、收盘价不符合要求 (2)主板公司连续20日股东人数低于2000人; (3)中小板公司连续20日股东人数低于1000人; (4)中小板公司最近36个月内累计受到证券交易所3次公开谴责。 (5)恢复申请未被受理、未获同意 其他
【补充】成交量与收盘价
仅发行A股 仅发行B股 既发行A股又发行B股 A股低于500万股且B股低于100万股 连续120交易日累计成交量 中小低于300万股 板 连续20交易日每日收盘价 主板 低于500万股 低于100万股 均低于股票均低于股票面值 面值 A、B股均低于股票面值 【总结】暂停上市是退市风险警示的恶化,终止上市又是暂停上市的恶化或未在5天内申请恢复上市。
【例题·单选题】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况的,需要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是( )。 A.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不具备上市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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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 C.公司可能自愿解散
D.公司因欺诈发行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股票暂停上市的相关规定。选项A属于暂停上市的情形;选项B属于终止上
市的情形;选项C属于主动退市的情形;选项D属于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
四、退市整理的规定(新增) 1.退市整理期
(1)强制退市公司应当设置“退市整理期”,在其退市前给予30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时间。
(2)在股票被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交易前,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并已公告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强制退市公司应当召开股东大会,对公司股票是否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进行表决。
(3)“退市整理期”公司的并购重组行政许可申请将不再受理;已经受理的,应当终止审核。 2.公司退市后的去向:
主动退市 可以选择在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或者转让其股票,或者依法作出其他安排 强制退市 统一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思维导图:
【考点十四】上市公司收购概述(三星)
【考点介绍】本考点有时涉及客观题,其中一致行动人和收购中的义务易出考题。
一、上市公司收购的概念
1.定义:收购人可以通过取得股份的方式成为一个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可以通过投资关系、协议、其他安排的途径成为一个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也可以同时采取上述方式和途径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 2.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情形:
(1)投资者为上市公司持股50%以上的控股股东;
(2)投资者可以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30%;
(3)投资者通过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
(4)投资者依其可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 二、上市公司收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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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致行动人:如果没有相反的证据,投资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致行动人: 【注意】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应当合并计算。 (1)法人与法人的关系:★ ①投资者之间有股权控制关系; ②投资者受同一主体控制;
③投资者的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中的主要成员,同时在另一个投资者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④投资者参股另一投资者,可以对参股公司的重大决策产生重大影响;
⑤银行以外的其他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为投资者取得相关股份提供融资安排; ⑥投资者之间存在合伙、合作、联营等其他经济利益关系;
(2)法人与个人的关系★
⑦持有投资者3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
⑧在投资者任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
⑨持有投资者3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和在投资者任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等亲属,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
⑩在上市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前项所述亲属同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或者与其自己或者其前项所述亲属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同时持有本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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⑾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与其所控制或者委托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持有本公司股份;
2.不得成为收购人的情形:
【例题·多选题】(2007年)甲公司拟收购乙上市公司。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投资者中,如无相反证据,属于甲公司一致行动人的有( )。 A.由甲公司的监事担任董事的丙公司
B.持有乙公司1%股份且为甲公司董事之弟的张某 C.持有甲公司20%股份且持有乙公司3%股份的王某
D.在甲公司中担任董事会秘书且持有乙公司2%股份的李某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上市公司收购中一致行动人的界定。根据规定,持有投资者“30%以上” 股份的自然人,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的,构成一致行动人,因此选项C是不构成一致行动人的。选项
A属于第(3)种一致行动人的情形;选项D属于第(8)种一致行动人的情形;选项B属于第(9)种一致行动人的情形。
三、上市公司收购中有关当事人的义务
1.收购人的义务
(1)★报告义务:(P247,提示教材P242有误)
①取消了对收购人事先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报告的要求。(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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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收购期限届满后15日内,收购人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提交关于收购情况的书面报告,并予以公告。(变动)
【注意】取消了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通知被收购公司的要求。 (2)禁售义务:
收购入在要约收购期内,不得卖出被收购公司的股票。 (3)锁定义务:
①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5%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P243) 【注意】5%的比例仅计算普通股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
【示例1】投资者通过证券交易所购入上市公司7%股份,如何披露?
『正确答案』在5%时做信息披露。
【示例2】投资者通过协议收购取得上市公司7%股份,如何披露?
『正确答案』直接在7%时做信息披露。
②★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5%之后,其所持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5%,应当依照前述规定进行报告和公告。在报告期限内和作出报告、公告后2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P244)
【示例1】投资者通过证券交易所购入上市公司7%股份,之后若打算继续通过证券交易所增持5%,应如何披露?
『正确答案』在5%、10%时做信息披露。
【示例2】投资者通过协议收购取得上市公司7%股份,之后若打算继续通过协议收购增持5%,应如何披露?
『正确答案』在7%、12%时做信息披露。
【示例3】投资者通过协议收购取得上市公司7%股份,之后若打算通过证券交易所增持5%,应如何披露?
『正确答案』直接在7%、10%时做信息披露。
③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12个月内不得转让。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不受前述12个月的限制。
④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的,自上述事实发生之日起1年后,每12个月内增持不超过该公司已发行的2%的股份,该增持不超过2%的股份锁定期为增持行为完成之日起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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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被收购公司的董监高的义务:
(1)不得滥用职权对收购设置不适当的障碍,不得利用公司资源向收购人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不得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不资助
(2)被收购公司董事会应当对收购人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及收购意图进行调查,对要约条件进行分析,对股东是否接受要约提出建议,并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提出专业意见。(P246)——要调查
(3)在收购人作出提示性公告后至要约收购完成前,被收购公司除继续从事正常的经营活动或者执行股东大会已经作出的决议外,未经股东大会批准,被收购公司董事会不得通过处置公司资产、对外投资、调整公司主要业务、担保、贷款等方式,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或者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P246)——只继续
(4)在要约收购期间,被收购公司董事(不包括监事、高管)不得辞职。(P246)——不辞职
【例题·单选题】(2014年)甲以协议转让方式取得乙上市公司7%的股份,之后又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陆续增持乙公司5%的股份,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甲需要进行权益披露的时点分别是( )。
A.其持有乙公司股份5%和10%时 B.其持有乙公司股份5%和7%时 C.其持有乙公司股份7%和12%时 D.其持有乙公司股份7%和10%时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权益披露。在协议转让股权的情况下,如果协议中拟转让的股权达到
或者超过5%,投资者就应当在协议达成之日起3日内履行权益报告义务。此后,该投资者的股份发
生增减变化,如果该变化使得持股比例达到或者超过5%的整数倍的,也应当履行权益披露义务。那么本题中的披露时点为7%和10%。
四、持股权益披露
1.5%的披露:达到5%、增减5%有披露义务。
【注意】如果投资者通过行政划转或者变更、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等方式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达到上述规定比例的,也应当履行权益披露义务。 2.5%~30%的披露
5%~20% 20~30% 不是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不是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补充】已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因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需要再次报告、公告权益变动报告书的,可以仅就与前次报告书不同的部分作出报告、公告。 3.收购中的信息披露:
(1)要约收购报告书:收购人主动采用要约收购方式或者未能获得豁免,被强制采用要约收购方式时,其必须编制要约收购报告书。(P249)
(2)收购报告书:当收购人拟议申请豁免强制要约收购义务的,其应编制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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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顾问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出书面报告,并公告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取得中国证监会豁免之日起3日内公告收购报告书、财务顾问专业意见和法律意见书。(P250) (3)被收购公司董事会报告(P250):
①在收购人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后20日内,被收购公司董事会应当将被收购公司董事会报告书与独立财务顾问的专业意见报送中国证监会,同时抄报派出机构,抄送证券交易所,并予公告。
②收购人对收购要约条件作出重大变更的,被收购公司董事会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提交补充意见,并予以报告、公告。
【考点十五】要约收购(五星)
【考点介绍】本考点今年有调整,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取消了原先的一些行政许可,建议关注本部分的出题。
一、收购方式
1.全面要约:向被收购公司的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全部股份要约:★ (1)以终止被收购公司上市地位为目的; (2)未取得中国证监会豁免而发出全面要约。
2.部分要约:向被收购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部分股份要约。 二、程序规定 1.公告:
(1)提示性公告:(新增)
以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收购人应当编制要约收购报告书,聘请财务顾问,通知被收购公司,同时对要约报告书摘要作出提示性公告。
【注意】取消了对收购人事先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报告的要求。★ (2)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新增)
收购人自作出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起60日内,未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的,收购人应当在期满后次一个工作日通知被收购公司,并予公告;此后每30日应当公告一次,直至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 2.数量:预定收购的股份比例不得低于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 3.预受要约:
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3个交易日前,预受股东可以委托证券公司办理撤回预受要约的手续(NOT视为承诺);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3个交易日内,预受股东不得撤回其对要约的接受。
4.支付方式:可以采用现金、依法可以转让的证券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支付方式进行。 5.要约有效期和竞争要约:
(1)期限: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但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 (2)撤销:
①收购人在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之前可以自行取消收购计划,但应公告原因。(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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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该取消无需经过证监会的许可,不需要事先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取消收购计划的申请及原因。 【补充】收购人取消收购计划的,自公告之日起12个月内,收购人不得再次对同一上市公司进行收购。 ②在收购要约约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
(3)禁售:收购人在收购期限内,不得卖出被收购公司的股票;也不得采取要约规定以外的形式和超出要约的条件买入被收购公司的股票。 (4)竞争要约:
①发出竞争要约的收购人最迟不得晚于初始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15日发出要约收购的提示性公告,但正式的竞争要约可能是在初始要约收购期限的最后15日内发出。
②出现竞争要约时,发出初始要约的收购人变更收购要约距初始要约收购期限届满不足15日的,应当延长收购期限,延长后的要约期应当不少于15日,不得超过最后一个竞争要约的期满日,并按规定比例追加履约保证金。 (5)变更:★
①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内,收购人需要变更收购要约的,必须及时公告,载明具体变更事项,并通知被收购公司。(变动)
【注意】要约的变更不需要事先向中国证监会报批。
②收购要约期限届满前15日内,收购人不得变更收购要约;但是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 三、收购价格
1.最低限:收购人进行要约收购的,对同一种类股票的要约价格,不得低于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6个月内收购人取得该种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
2.低价分析:要约价格低于提示性公告前30个交易日该股票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的,收购人聘请的财务顾问应当就前6个月的股价被操纵、要约价格是否合理进行分析。
3.条件:收购要约提出的各项收购条件,应当平等适用于被收购公司的所有股东。
【链接】上市公司收购要约适用于被收购公司的所有股东,但可以针对优先股股东和普通股股东提出不同的收购条件。
四、要约期满的处理
1.超额处理: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超过预定收购数量,收购人应按同等比例收购预受要约的股份。 2.报告义务:收购期限届满后15日内,收购人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提交关于收购情况的书面报告,并予以公告。
【注意】取消了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通知被收购公司的要求。
3.★锁定期: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12个月内不得转让。但如果收购人在被收购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不受前述12个月的限制。
【例题·多选题】下列关于上市公司收购程序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收购要约的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90日,但是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 B.采取要约收购方式的,收购人在收购期限内,不得以超出要约的条件买入被收购公司的股票,但可以卖出被收购公司股票
C.收购期限届满后15日内,收购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关于收购情况的书面报告 D.收购要约期限届满15日之前,收购人不得变更收购要约,但是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 『正确答案』ABCD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上市公司收购的相关规定。A项,期限为30-60天,因此选项A的说法错误; 根据规定,采取要约收购方式的,收购人在收购期限内,不得卖出被收购公司股票,因此选项 B的说法错误;收购期限届满后15日内,收购人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提交关于收购情况的书面报告,因此选项C的说法错误;收购要约期限届满前15日内,收购人不得变更收购要约,但是出现竞争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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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的除外,因此选项D的说法错误。
【考点十六】强制要约制度(五星)
【考点介绍】本考点今年有重大调整,而且有涉及案例题的可能性,建议重点条款进行记忆背诵。
一、强制要约的触发
1.强制要约收购的情形:
(1)★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收购人持有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时,继续增持股份的,应当采取要约方式进行,发出全面要约或者部分要约。
(2)收购人通过协议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其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向该上市公司的股东发出全面要约或者部分要约;符合规定的,收购人可以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免除发出要约。
2.强制全面要约的情形:★
收购人拟通过协议方式收购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超过30%的,超过30%的部分,应当改以要约方式进行,除非依法取得中国证监会的豁免,否则应当发出全面要约,或者在接到中国证监会不予豁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将其或者其控制的股东所持有的目标公司股份减持到30%或者30%以下。 3.取得豁免的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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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的事项
1.处理:收购人应当先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豁免申请,并且按照规定履行权益披露义务,中国证监会在受理豁免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予以豁免的决定。——正面表态 2.情形:
(1)★收购人与出让人能够证明本次股份转让是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未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上市公司面临严重财务困难,收购人提出的挽救公司的重组方案取得该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且收购人承诺3年内不转让其在该公司中所拥有的权益。
三、适用简易程序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的事项
1.处理:当事人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免于发出要约的申请后,中国证监会自收到符合规定的申请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异议的,投资者可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默示同意 2.情形:
(1)经政府或者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进行国有资产无偿划转、变更、合并,导致投资者股份占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超过30%;
(2)因上市公司按照股东大会批准的确定价格向特定股东回购股份而减少股本,导致投资者在该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 四、直接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的事项
1.处理:投资者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手续. 2.情形:
(1)★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投资者承诺3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变动)
(2)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的,自上述事实发生之日起1年后,每12个月内增持不超过该公司已发行的2%的股份;
【注意】锁定期:该增持不超过2%的股份锁定期为增持行为完成之日起6个月。
(3)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0%的,继续增加其在该公司拥有的权益不影响该公司的上市地位;
【注意1】按照第(2)项、第(3)项情形的规定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增持股份,每累计增持股份比例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通知上市公司,由上市公司在次一交易日发布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注意2】按照第(3)项情形的规定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增持股份,每累计增持股份比例达到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在事实发生当日和上市公司发布增持公司股份进展公告的当日(即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不得再行增持股份。
(4)证券公司、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依法从事承销、贷款等业务导致其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超过30%,没有实际控制该公司的行为或者意图,并且提出在合理期限内向非关联方转让相关股份的解决方案;(变动)
(5)因继承导致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
(6)因履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协议购回上市公司股份导致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并且能够证明标的股份的表决权在协议期间未发生转移;(新增)
(7)因所持优先股表决权依法恢复导致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新增)
【例题·单选题】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适用简易程序免于发出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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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的,自上述事实发生之日起1年后,每12个月内增持不超过该公司已发行的2%的股份
B.因上市公司按照股东大会批准的确定价格向特定股东回购股份而减少股本,导致投资者在该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
C.上市公司面临严重财务困难,收购人提出的挽救公司的重组方案取得该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且收购人承诺3年内不转让其在该公司中所拥有的权益
D.因所持优先股表决权依法恢复导致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免于要约收购制度。选项AD属于直接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的事项;选项C 属于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的事项; 选项B属于适用简易程序免于发出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的事项。
【考点十七】特殊类型收购(三星)
【考点介绍】本考点的内容可能会在案例题中涉及到,尤其重要的是过渡期和管理层收购。
一、协议收购
1.定义:协议收购是由收购人和被收购公司的控股股东之间通过协议转让股权的方式完成控制权转移。 2.★过渡期(三不得):自签订收购协议起至相关股份完成过户的期间。
(1)在过渡期内,收购人不得通过控股股东提议改选上市公司董事会,确有充分理由改选董事会的,来自收购人的董事不得超过董事会成员的1/3;
(2)被收购公司不得为收购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
(3)被收购公司不得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不得进行重大购买、出售资产及重大投资行为或者与收购人及其关联方进行其他关联交易,但收购人为挽救陷入危机或者面临严重财务困难的上市公司的情形除外。
3.出让股份之控股股东的义务: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的,董事会应及时予以披露,并采取有效措施维护公司利益。 4.股权过户:收购人在收购报告书公告后30日内仍未完成股份过户手续,应立即作出公告,说明理由;未完成相关股份过户期间,应每隔30日公告相关股份过户办理进展情况。 5.管理层收购:
所谓管理层收购,是指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或其所控制或委托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拟对本公司进行收购或通过间接收购方式取得本公司的控制权。 组织有良好的组织机构及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的比例≥1/2 结构 【链接】一般的上市公司中,董事会成员中至少1/3以上独立董事。 评估 公司应当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提供公司资产评估报告 董事会非关联董事作出决议+取得2/3以上的独立董事同意+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三处表决 决议 【链接】一般的上市公司中,重大关联交易、事务所聘用、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1/2以上同意。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前,应当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就本次收购出具专业意见,独立董事及意独立财务顾问的意见应当一并予以公告。 见 【链接1】独立董事对重大关联交易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高顿财经CPA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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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链接2】上市公司应当聘请财务顾问为主动退市提供专业服务、发表专业意见并予以披露。 不得收购本公司的情形: 限(1)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公司法》第148条情形(董事高管不制 得有的行为,如竞业禁止、关联交易); (2)最近3年有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
【例题·多选题】下列上市公司收购中关于管理层收购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董事王某未经股东大会同意,自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不能成为管理层收购的主体 B.管理层收购需要经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C.管理层收购需要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1/2以上同意
D.该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的比例应当达到或者超过1/2 『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管理层收购。管理层收购应当取得2/3以上的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经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选项BC错误。
二、间接收购
1.定义:通过其他安排获得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例如,收购人可能通过获得上市公司母公司的控制权,从而间接控制了上市公司。
2.实际控制人的判断标准:投资者虽不是上市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取得对上市公司股东的控制权,而受其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东所持股份达到规定比例,且对该股东的资产和利润构成重大影响的,该投资者是实际控制人。
3.间接收购触发的要约收购:
收购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的,应当向该公司所有股东发出全面要约;收购人预计无法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发出全面要约的,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促使其控制的股东将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减持至30%或者30%以下。 思维导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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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十八】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五星)
【考点介绍】本考点今年有重大调整,建议准备综合题,重点条文要求记忆。
一、重大资产重组行为的界定
重大资产重组行为,是指上市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之外购买、出售资产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资产交易达到规定的比例,导致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资产、收入发生重大变化的资产交易行为。
【注意】上市公司按照证券文件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募集资金购买资产、对外投资的行为,不适用《重组办法》。
1.资产交易的形式:(新增) (1)购买、出售资产;
(2)与他人新设企业、对已设立的企业增资或减资;
(3)受托经营、租赁其他企业资产或者将经营性资产委托他人经营、租赁; (4)接受附义务的资产赠与或者对外捐赠资产; (5)中国证监会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认定的其他情形。 2.重大资产重组的界定标准:★
3.计算指标的确定:(新增)
(1)资产、营业收入、资产净额的公式:
购买的资产为股不导致取得控股资产总额=max(被投资企业资产总额×股权比例,成交高顿财经CPA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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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 权 金额) 营业收入=被投资企业营业收入×股权比例 资产净额=max(被投资企业净资产额×股权比例,成交金额) 资产总额=max(被投资企业资产总额,成交金额) 导致取得控股权 营业收入=被投资企业营业收入 资产净额=max(被投资企业净资产额,成交金额)
资产总额=被投资企业资产总额×股权比例 不导致丧失控股权 营业收入=被投资企业营业收入×股权比例 出售的资产为股权 资产净额=被投资企业净资产额×股权比例 资产总额=被投资企业资产总额 导致丧失控股权 营业收入=被投资企业营业收入 资产净额=被投资企业净资产额 高顿财经CPA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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