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勘察合同
项 目 名 称 :项目建设地点 :合 同 编 号 :委 托 方 : 承 接 方 : 签 订 日 期 :
施工探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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桩基施工探溶合同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接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 施工探溶勘察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结合该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搞好该工程拉探溶勘察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就本工程施工探溶勘察工作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工程探溶勘察范围
1.1工程地点: 1.2工程承包范围: 所有桩基施工探溶 二、质量标准
2.1 符合《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2001)(2009 年版)等有关规范(程);
2.2 符合设计院提供的施工图设计《桩基平面布置图》中的规范要求等。 2.3勘探深度要求
2.3.1探溶勘察 旋挖 桩:应满足旋挖桩的设计规范要求及地质勘探规范要求,探溶勘察 人工挖孔 桩:应满足人工挖孔桩的设计规范要求及地质勘探规范要求。
2.3.2下探深度旋挖桩从整板岩层下探5米,人工挖孔桩从成孔的桩底往下探5米。不足5米为不合格,不予结算,超过5米的按5米计算(遇溶洞、破碎层除外)。在探溶过程中若遇到溶洞或破碎层时,则需穿过该地层后再往下探5米,直至满足设计规范要求时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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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探溶勘察点位以设计院桩基平面布置图和甲方工程部指定点位为准,每个点勘探前必须经甲方现场核定同意,未经核定同意的不予结算。
2.5探溶钻孔垂直度必须符合规范,满足桩基设计要求,若偏离大于规范要求必须重新钻探,因钻孔质量达不到探溶规范要求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2.5甲方按时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资料: 项目名称 一、提交工程项目的坐标与标高资料 二、施工图设计桩基平面布置图 三、提交桩基施工技术资料等
2.5 乙方按下述进度、份数向甲方提交勘察成果:
勘察成果名称 祥达·夫夷城市广场施 工阶段探溶勘察报告
2.6 勘察成果规定提交纸质文档 陆 份,超过 陆 份另行计取工本费,电子文档一份。 三、勘探工期
3.1本项目分 施工阶段进行探溶, 根据设计图纸和甲方要求分批次进行探溶,以单栋为一批次,总工期从进场开始至向甲方交付最后一批具备探溶条件的桩基后3天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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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资料分数 1 1 1 提供日期 进场前2天 进场前2天 进场前2天 提交日期 提交份数 壹式陆份
3.2乙方在接到甲方每批次的探溶通知后的 小时内应向甲方提交文字探溶结果,7天内提交合格的探溶报告。因乙方原因拖延工期按 元/日处延期罚款。
3.3如遇以下情况时,工期顺延:
3.3.1在施工过程中(非承包人原因)一周内累计停水停电8小时以上; 3.3.2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
3.3.3因重大设计变更和非承包人原因引发的工期延误。
3.3.4以上情况发生时,由乙方现场项目经理申报,经甲方委派授权现场工程师确认,并经甲方总经理审核签字后方可顺延。 四、 合同价款、结算与付款方式:
4.1 合同价款:
4.1.1本工程勘察费实行综合单价包干,包工包料大包干方式承包,承包单价探溶勘察土层、破碎层按每米人民币大写: 元(¥ 元)计取,岩石层按每米人民币大写: 元(¥ 元)计取;
4.1.3该包干综合单价为固定价,是勘察人充分理解本项目施工要求,项目基本情况和现场实地踏勘后的综合报价,已包含施工所发生的直接工程费、配套施工费、施工水电费、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施工技术措施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及不可预见费等所有费用在内,无论何种情况均不做调整。
4..1.3本工程按政策规定应先上缴再按比例返回的养老保险费、其他保险费、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由施工单位自行缴纳自行办理返回手续。
4.2结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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