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4 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乙方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甲方需要乙方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参照4.13执行。
4.15 按照甲方的要求,与本项目的其它设计人及顾问公司(境外方案设计公司、室内设计公司、景观设计公司等)密切配合,做好设计总包工作。乙方要做好对建筑设计各环节的把握,在乙方与其它设计顾问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如果乙方认为某一设计合作单位达不到要求,须及时书面提醒甲方。
4.16 在本项目的各个需求设计资质的报批报审节点,以乙方的图签进行出图。 4.17 乙方将为本项目获取相关的技术奖项及绿色建筑认证等进行咨询和非申报资料的准备工作。
4.18 甲方另行委托的室内精装修设计单位于施工图设计完成之前制作成图的室内精装修设计图纸,由乙方审核,机电部分配合室内精装修设计单位完成机电施工图设计工作。
4.19 甲方另行委托的室外景观方案及景观施工图设计单位,于乙方最终施工图设计完成之前制作成图的室外景观图纸、景观结构及景观机电部分施工图由乙方审核。乙方负责大机电和结构系统的对接工作。 4.20 景观照明设计工作参照4.19条款的工作方式操作。
4.21 本项目 个地块物业将统一管理,大系统(如消防、变电、泵房、中控等)由乙方汇总和确定设计参数。
4.22 甲方对乙方的限额设计要求见附件6,乙方应严格依据限额指标进行设计。根据方案设计深化程度,经甲方、结构顾问及乙方三方同意,可对限额设计指标进行调整。
附件2:XX项目施工图设计任务书
(参见相关任务书模板) 附件3:设计咨询费的组价说明
1.合同费用
1.1 本设计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合同总价为 元(人民币 整),其中
建筑设计费为 元(人民币 整),景观施工图设计费为 元(人民币 整)分项价格如下:
序号 工作内容 建筑面积(㎡) 设计费单价 (元/㎡) 总价(元) 一期设计工作 1 2 二期设计工作 1 2 景观施工图设计工作 1 2 景观施工图设计 全部设计工作合计
1.2说明:
以上1.1条设计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设计内容所发生的成本、公司管理费及公司各类税费,包括任何可能的人工成本(含加班费、赶工费、窝工费)、政府收费等各种因素造成的价格变动等,包括设计代表的驻场服务费用,以每周不少于16小时计算。遇到下列情况允许调整:
(1)竣工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计算的建筑面积超过合同约定建筑总面积的±10%以上的部分进行调整,±10%以内(含±10%)的部分不做调整,单价按合
同单价执行。 甲方调整总建筑面积超过+10%,超出部分的设计费参考单方价格×超出(减少)10%部分的建筑面积×0.7,调整合同总价。
(2)因政府规划条件变更或甲方策划定位变更等引起的重大方案调整,导致设计返工,则经甲方确认的已完成设计工作可以得到适当补偿,补偿标准参考单方价格×已完成设计的建筑面积×0.7,调整合同总价。 除上述因素外,设计费总价不进行调整。
2 补充说明
附件4: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的数据和资料
1.甲方向乙方交付的文件 1.1 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 1.1.1设计任务书;
1.1.2 甲方确认的方案阶段设计成果;
1.1.3 XX市规划建设主管部门对本项目的规划意见书及审定设计方案通知书; 1.1.4红线坐标、场地标高等基础资料; 1.1.5甲方提供的本项目四周市政管线资料;
1.1.6工作过程中政府的阶段性审查意见和甲方阶段性书面意见; 1.1.7工作过程中双方来往的各类书面文件,会议纪要等; 1.1.8甲方已获得的交评、环评、安评、地勘报告资料;
1.2上述需由甲方提供的资料,甲方可分阶段提供,并满足设计进度要求。 2.甲方责任
2.1甲方及时向乙方提交资料、文件及各项要求。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及地方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2.2 甲方及时向乙方提供设计过程中各阶段评审和确认意见;
2.2在工程开工前,组织有关施工单位,由乙方进行设计技术交底;工程竣工后,甲方应通知乙方参加竣工验收;
2.3在设计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进行工作时,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