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4月26日,北京富丽装饰装潢公司的王经理匆忙赶往其开户银行x银行支行,告知x银行支行行长其支票丢失。具体情况为:同年4月25日,该公司业务员张某持已盖有该公司财务章及名章的空白支票前往华达建材公司办理业务,途中该业务员不慎将手包丢失,支票下落不明,王经理要求x银行支行协助审查这张支票,并拒付。上午9:50分,该行交换员从票据交换所取回他行提入的票据。该行会计在审核处理这些票据时发现了这张支票,收款人写明为:北京通凰贸易公司,金额为5万元,用途写明为“贷款”;票据其他要素齐全、无误。一直守候在柜台外的王经理声明:自己与通凰贸易公司没有任何贸易往来与债权债务关系,通凰公司捡拾空白支票后不交还失主,反而自填金额向出票人开户银行提示付款是非法行为,要求银行拒付退票。
分析与思考
案例分析提示:(1)支票作为票据的一种,是要式凭证,在要式齐全的情况下,就产生票据的权利和义务关系。(2)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或否认富丽装饰装潢公司与通凰贸易公司没有任何贸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3)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或否认通凰贸易公司恶意取得该支票。(4)该支票票面没有任何瑕疵以构成退票理由。(5)x银行支行与富丽装饰装潢公司之间有良好的银企关系,富丽装饰装潢公司基本账户在x银行开立,当日存款余额为9万元。(6)根据x银行有关基本账户提取现金的规定,x银行支行营业部主任的批准权限为2万元以下; 支行行长权限为5万元以下;分行营业部主管权限为10万元;10万元以上的现金取款由分行主管行长批准。(7)本案例的主要原因是出票企业签发空头支票又不慎丢失,使出票人可能发生经济损失,针对以上分析提示,思考以下问题:
(1)针对上述情况,x银行内部就此问题出现了三种不同的意见:一种意见认为应正常付款;另一种意见认为应予以退票处理;还有一种意见认为可以让富丽公司提取5万元现金,而后作空头处理,并予以退票。
(2)如果让你决策,你会选择上述哪种意见,并请说明理由。 (3)你认为富丽公司对该事件的叙述是否可信,为什么?
(4)如果上述案例一切情况属实,你认为富丽公司应从支票丢失中吸取什么教训?
(5)1997年12月1日起实行的《支付结算办法》第125条规定: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 签章与预留签章不符的支票、使用支付密码的地区,支票密码错误的支票.银
行应予以退票,并按票面金额处以5%但不低于1 000元的罚款;对屡次签发空头支票的,银行应停止其签发支票。
(6)严格空白票据的管理,有效防范丢失、盗窃票据,同时要做好票据失窃事故发生后的防范和止付工作的有效处理,维护票据与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案例二:利用银行结算业务进行诈骗活动的几个典型案例
1、利用假印鉴伪造汇票委托书诈骗
1993年8月4日,A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来了一位名叫林某的男青年要求办理银行汇票,汇款人为深圳市甲房地产开发公司,收款人林某,兑付地点南宁市,金额12.35万元。汇票委托书背书姓名林某,身份证号码441171700501301。深圳市甲房地产开发公司前来办理业务时,发现该单位没有办理过此笔银行汇票,林某也不是该单位职工。银行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通知兑付行协助止付该笔汇票款。但为时已晚,此笔汇票款于1993年8月6日在A银行南宁市分行营业部通过应解汇款科目全部提取现金转走。经公安机关鉴定,汇票委托书盖的印鉴与汇款人预先留下的印鉴有差异,按身份证号码查证,没有林某,身份证是伪造的,致使该银行损失12.35万元.
2、利用开户单位与银行之间对账不及时,在提货单上做手脚,骗取单位资金 合肥市某材料站是中行绩溪路分理处的一个基本客户,为帮助该站搞好核算,分理处很早就开始在电脑中为其录入每笔转账所附的购货合同号。1998年7月28日,该单位在分理处开出一笔金额为18万元的汇票。日终结账时,细心的经办员发现留底的汇票委托书上的购货合同号似曾相识。经调阅电脑记录得知,月初曾开出过一笔金额及合同号完全一致的汇票。出于高度的责任心,次日分理处经办员与材料站会计取得联系,主动提出进行对账单勾对。经单位会计仔细审查原始凭证,发现收款单位在提贷单上做了手脚,导致其重复付款。由于发现及时,所骗款项被很快追回。
3、承兑行资信不佳引出的纠纷
1996年5月,F行给当地一家客户H公司办理了一笔贴现。该贴现是J市一家支行级的商业银行B开出的,当时按照有关规定,银行的信贷部门和会计部门认真审验了票据,票据各项要素齐全,H公司提供的与票据关联的合同也无不符点,之后银行
给H公司办理了贴现。但票据到期后,承兑行不履行付款责任。贴现行向承兑行追索,承兑行以承兑申请人和收款人无真实商品交易联合诈骗银行资金为由,拒绝付款。
4、利用银行结算中间凭证诈骗
1995年4月18日,深圳甲公司与江西乙粮油公司签订大米购销合同。4月30日,甲公司业务员沈某依照合同到M银行营业部办理货款电汇,银行经过审查,受理了凭证,并加盖“受理凭证专用章”。沈某持此金额9万元电汇回单,交给江西粮油公司常驻深圳的业务员姜某,姜某随即将回单电传回公司.4月25日,江西粮油公司发货运至深圳交给甲公司,但迟迟收不到电汇款,后派人前往银行查询,银行因甲公司账上无款,没有转账。4月19日,江西粮油公司将凭证退回给该公司经办人沈某。沈某躲避江西来人.公司多次追款没有结果,认为甲公司以空头电汇回单欺骗他们,银行予以受理有过错,二者应连带承担民事责任,故向某区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与被告甲公司签订的购销合同合法有效,被告甲公司没有履行合同中的付款义务,是一种违约行为,理应承担民事责任。被告M银行营业部按规定履行工作职责,正常操作业务,没有过错。原告依据虚假的电汇回单发货,审查把关不严,对自身遭受的经济损失亦有责任,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第32条之规定,判决被告甲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天内偿清所欠原告贷款,驳回原告对被告M银行营业部连带承担民事责任的诉讼请求。
[分析提示]
结算即支付结算,是银行代客户清偿债权债务、收付款项的一种传统业务。对商业银行来说,这是一项业务量大、风险度小、收益稳定的典型中间业务。根据中国人民银行1997年l0月颁布的《支付结算办法》,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票据、信用卡和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世界各国的商业银行关于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手段工具大体相同。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支付结算业务也基本与国际接轨.
支付结算是在银行存款业务基础上产生的中间业务,也是当前我国业务量最大的一项中间业务。商业银行通过支付结算业务成为全社会的转账结算中心和货币出纳中心,它不仅能为银行带来安全、稳定的收益,同时也是积聚闲散资金、扩大银行信贷资金来源的重要手段。规范和发展商业银行的支付结算业务,对市场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具有不可估量的重大社会意义:(1)加速资金周转.促进商品流通,提高资金运
转效率;(2)节约现金,调节货币流通,节约社会流通费用;(3)加强资金管理,提高票据意识,增强信用观念,(4)巩固经济合同制和经济核算制;(5)综合反映结算信息,监督国民经济活动,维护社会金融秩序的稳定等。但是近几年来,犯罪分子通过银行结算业务的漏洞和疏忽之处进行诈骗,其方法多样、手段隐蔽,违反了国家的有关法规,使本来风险很小的商业银行中间业务蕴藏着极大的风险。
[思考题]
1.认真阅读我国《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支付结算办法》和《刑法》分则第三章中的有关规定。这些法律法规对规范商业银行的结算行为、对票据的流通转让、对防止票据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有哪些具体办法?
2.综观上述四个案情,从管理部门和业务部门的角度分析,银行方面本身违背了哪些规定?能否把全部问题分列出来?
3.案情二反映了银行内部工作哪些工作问题?发生此类案件银行应该承担哪些责任?
4.银行办理贴现业务,应严格遵守哪些有关规定?具体的工作流程如何? 5.承兑是否是一种信用方式,其各项手续与流动资金贷款有何区别?共同点在哪里?
6.在案情三中,承兑行拒付的行为是否违法?请细述理由。
7.在案情四中,购货公司利用银行中间凭证欺骗销货公司的财物之所以得逞,有哪些原因?商业银行应在哪些方面加强管理?
四、商业银行的营销战略和管理
案例一:确立“整体客户满意”经营新观念 1、日本第一劝业银行的成功营销之道
日本第一劝业银行东京分行位于东京车站西北侧的繁华地带,十多年来在银行业竞争激烈的东京不断增加新的客户和开拓新的金融商品,成为开展存款、贷款、外汇、证券、彩票等金融业务的综合性分行。当顾客走进第一劝业银行,礼仪小姐或礼仪绅士首先向其表示“欢迎光临”,当顾客显露出疑问的表情时,他们便笑容可掬地迎上前来询问、解答或帮顾客办理,在顾客离开时,又以“谢谢、欢迎再来”送顾客出门。在柜台工作的职员也会在忙碌的瞬间抬头面向顾客脱口而出“欢迎光临”,并在办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