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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信息安全相关负责人员在接到通报后立即赶到现场。 (3)对该设备的硬盘进行数据备份。
(4)启用反病毒软件对该机进行杀毒处理,同时通过病毒检测软件对其他机器进行病毒扫描和清除工作。
2、软件系统遭破坏性攻击的紧急处置措施
(1)重要的软件系统平时必须存有备份,与软件系统相对应的数据必须按本单位容灾备份规定的间隔按时进行备份,并将它们保存于安全处。
(2)一旦软件遭到破坏性攻击,应立即向信息安全负责人报告,并将该系统停止运行。 .
(3)检查信息系统的日志等资料,确定攻击来源,并将有关情况向本单位信息化领导小组汇报,再恢复软件系统和数据。
3、数据库安全紧急处置措施
(1)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随时对数据库进行备份。
(2)一旦数据库崩溃,值班人员应立即启动备用系统,并向信息安全负责人报告。
(3)在备用系统运行期间,信息安全工作人员应对主机系统进行维修并作数据恢复。
4、设备安全紧急处置措施
(1)小型机:服务器等关键设备损坏后,值班人员应立即向信息安全负责人报告。
(2)信息安全相关负责人员立即查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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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果能够自行恢复,应立即用备件替换受损部件。
(4)如属不能自行恢复的,立即与设备提供商联系,请求派维护人员前来维修。 .
(5)如果设备一时不能修复,应向本单位信息化领导小组汇报。
5、切实做好计算机网络设备的防雷、防盗和防信号非法接入。若有以上情况发生,在向单位领导及时报告的同时,计算机网络安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还应向公安网监部门报告。
4.7 3信息安全管理政策和业务培训制度 4.7.1 信息安全管理政策
1 计算机设备管理制度
1.1 计算机的使用部门要保持清洁、安全、良好的计算机设备工作环境,禁
止在计算机应用环境中放置易燃、易爆、强腐蚀、强磁性等有害计算机设备安全的物品。
1.2 非本单位技术人员对我单位的设备、系统等进行维修、维护时,必须由
本单位相关技术人员现场全程监督。计算机设备送外维修,须经有关部门负责人批准。
1.3 严格遵守计算机设备使用、开机、关机等安全操作规程和正确的使用方
法。任何人不允许带电插拨计算机外部设备接口,计算机出现故障时应及时向电脑负责部门报告,不允许私自处理或找非本单位技术人员进行维修及操作。
2 操作员安全管理制度
2.1 操作代码是进入各类应用系统进行业务操作、分级对数据存取进行控制
的代码。操作代码分为系统管理代码和一般操作代码。代码的设置根据不同应用系统的要求及岗位职责而设置. 2.2 系统管理操作代码的设置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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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系统管理操作代码必须经过经营管理者授权取得;
2.2.2 系统管理员负责各项应用系统的环境生成、维护,负责一般操作代
码的生成和维护,负责故障恢复等管理及维护;
2.2.3 系统管理员对业务系统进行数据整理、故障恢复等操作,必须有其
上级授权;
2.2.4 系统管理员不得使用他人操作代码进行业务操作;
2.2.5 系统管理员调离岗位,上级管理员(或相关负责人)应及时注销其代
码并生成新的系统管理员代码;
2.3 一般操作代码的设置与管理
2.3.1 一般操作码由系统管理员根据各类应用系统操作要求生成,应按每
操作用户一码设置。
2.3.2 操作员不得使用他人代码进行业务操作。
2.3.3 操作员调离岗位,系统管理员应及时注销其代码并生成新的操作员
代码。
3 密码与权限管理制度
3.1 密码设置应具有安全性、保密性,不能使用简单的代码和标记。密码是
保护系统和数据安全的控制代码,也是保护用户自身权益的控制代码。密码分设为用户密码和操作密码,用户密码是登陆系统时所设的密码,操作密码是进入各应用系统的操作员密码。密码设置不应是名字、生日,重复、顺序、规律数字等容易猜测的数字和字符串;
3.2 密码应定期修改,间隔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如发现或怀疑密码遗失或
泄漏应立即修改,并在相应登记簿记录用户名、修改时间、修改人等内容。
3.3 服务器、路由器等重要设备的超级用户密码由运行机构负责人指定专人
(不参与系统开发和维护的人员)设置和管理,并由密码设置人员将密码装入密码信封,在骑缝处加盖个人名章或签字后交给密码管理人员存档并登记。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启用封存的密码,必须经过相关部门负责人同意,由密码使用人员向密码管理人员索取,使用完毕后,须立即更改并封存,同时在“密码管理登记簿”中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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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系统维护用户的密码应至少由两人共同设置、保管和使用。
3.5 有关密码授权工作人员调离岗位,有关部门负责人须指定专人接替并对
密码立即修改或用户删除,同时在“密码管理登记簿”中登记。
4 数据安全管理制度
4.1 存放备份数据的介质必须具有明确的标识。备份数据必须异地存放,并
明确落实异地备份数据的管理职责;
4.2 注意计算机重要信息资料和数据存储介质的存放、运输安全和保密管理,
保证存储介质的物理安全。
4.3 任何非应用性业务数据的使用及存放数据的设备或介质的调拨、转让、
废弃或销毁必须严格按照程序进行逐级审批,以保证备份数据安全完整。
4.4 数据恢复前,必须对原环境的数据进行备份,防止有用数据的丢失。数
据恢复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数据恢复手册执行,出现问题时由技术部门进行现场技术支持。数据恢复后,必须进行验证、确认,确保数据恢复的完整性和可用性。
4.5 数据清理前必须对数据进行备份,在确认备份正确后方可进行清理操作。
历次清理前的备份数据要根据备份策略进行定期保存或永久保存,并确保可以随时使用。数据清理的实施应避开业务高峰期,避免对联机业务运行造成影响。
4.6 需要长期保存的数据,数据管理部门需与相关部门制定转存方案,根据
转存方案和查询使用方法要在介质有效期内进行转存,防止存储介质过期失效,通过有效的查询、使用方法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和可用性。转存的数据必须有详细的文档记录。
4.7 非本单位技术人员对本公司的设备、系统等进行维修、维护时,必须由
本公司相关技术人员现场全程监督。计算机设备送外维修,须经设备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送修前,需将设备存储介质内应用软件和数据等涉经营管理的信息备份后删除,并进行登记。对修复的设备,设备维修人员应对设备进行验收、病毒检测和登记。
4.8 管理部门应对报废设备中存有的程序、数据资料进行备份后清除,并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