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修课期末复习 下载本文

思修题目

一、问答题

1、一劫匪本想去打劫,不料打劫中竟发现对方和自己—样,也是出身单亲家庭,于是劫匪顿生“怜悯之情”,和受害人聊起了天,还主动给对方电话号码,交朋友。这叫犯罪未遂吗? 2、偷听、偷拍他人隐私只是道德问题吗?(不是,触犯了隐私权) 3、一个人呆在自己的房间内过的就是私人生活吗?(私人生活的定义) 4、买卖东西时,只要交易双方平等自愿,就算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吗? 5、学校制定的《大学生奖惩制度》就是这个学校通行的法律吗?(不是) 6、不从事法律工作,就没有必要学习法律吗?(有必要)

7、把拾到的东西归还失主,就有权从失主那里获得报酬吗?(无权) 8、自由就是人们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吗?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言论自由作为公民的一项基本的自由权利,同样也要受到法律的限制,如不能利用法律规定的这一自由权利对他人进行侮辱、诽谤,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9、为了提高办案效率,人民警察可以使用一切有效手段收集证据吗?(不可以,依法行政) 10、侵犯法就是犯罪吗?(不是,犯罪的定义,侵犯刑法)

11、如果你在马路上遇到了老人摔倒,需要帮助,你会怎么做?为什么?(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12、为了追求纯洁的、炽烈的爱情,应该把感情放在第一位,不应受感情之外的道德甚至法律约束。对吗?(不对,法律是一切行为的准则)

13、正确的社会舆论有助于弘扬社会公德吗?(有,道德的定义和作用) 14、按照法律精神,恶棍最终受到应有的惩罚就是公正吗?

15、某监狱长在法定选举日,可以组织全狱在押成年犯人投票选举本区人民代表吗?

16、为什么每年3月份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时,国务院总理、最高人民检察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要在人大会议上做工作报告?(因为这是对国家事务的总结,也是对人民的交代)17、如果你是个企业老板,你招聘员工时最看重他们哪方面素质?为什么? (职业道德,因为这是从事一定职业的人在职业生活中应当遵循的具有职业特征的道德要求和行为准则。)P147

19、你认为日常生活中该如何行使自己的自由权利?(依法行使) 20、公共生活中法律规范的作用有哪些?

(指引作用、预测作用、评价作用、强制作用、教育作用、)P134 21、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有哪些?P212 22、社会公德的基本特征和主要内容是什么?

(特征:继承性、基础性、广泛性、简明性 主要内容: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P126

23、如何理解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P147 24、列举我国有哪些实体法律制度和程序法律制度?

(实体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刑事法 程序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仲裁和调解制度)

26、什么是职业道德?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是什么?P147 27、简述法的规范作用。同20题

28、什么是犯罪?犯罪构成包括哪些要件?(P232犯罪的概述、犯罪的构成) 29、母亲节是哪天?简述家庭美德包括哪些方面。(5月12日)

30、请列举《劳动法》中所规定的劳动者的权利。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31、只要你情我愿就可以结婚了吗?(结婚的三层含义) P170 32、简述法律思维方式的含义及特征。 法律思维,系指生活于法律制度架构之下的人们对于法律的认识态度,以及从法律的立场出发,人们思考和认识社会的方式,还包括在这一过程中,人们运用法律解决问题的具体方法。 33、简述传统国家安全观与新国家安全观的区别。P193 二、论述题

1、维护公共秩序的基本手段有哪些?他们有何异同?P125 2、什么是法治?如何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

答:法治即法的统治,是一种治理国家的理论、原则、理念和方法。它有三个特点:(1)法律至上,人人平等,即一个国家无论是最高统治者还是平民一律接受法律平等的约束;(2)良法之治,即人们所遵守的法律是具有公平正义性的良好法律;(3)司法独立,即法律的行使与运行不受法律以外的权力的干扰。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除了具有上述一般的法治特点之外,还有自己的特有的地方:(1)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力量,当然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领导。只不过党的领导不能凌驾在法律之上,而应该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依法治国;(2)完善的法律体系。以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为原则,形成高水平和高质量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3)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政府在行使权力时,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运行、履行职责;(4)司法独立。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据法律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不受其他权力干预;(5)人民民主。要通过社会主义法治保证人民群众能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监督国家权力的运行,使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化、法律化。(注:可参照课本中“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内容回答。)

3、请对“公共人物无隐私”的说法进行评论。

答:公众人物与普通大众相比具有特殊性,其隐私权的界限应当比普通大众的要窄得多。(2分)首先,权利与义务相等原则决定的。公众人物与普通民众相比拥有更多的权利和更高的地位,其生活和工作都受到人们的广泛关注,并且主要借助于媒体的报道获得了日渐提高的声望而获得巨大的利益,因此其隐私权必然受到一定限制,才能使其权利义务达到平衡。 其次,社会公共利益优先原则决定的。公众人物的特殊性使其个人私事往往与最重要的公共利益相联系,公众也就有权了解他们的个人情况。国外所谓的“高官无隐私”就是基于这一原因。第三,社会责任原则决定的。公众人物有着巨大的影响力,常常成为人普通民众追捧和模仿的对象。因此,他们负有引领社会风尚、教化民众的责任,应当成为道德楷模和守法的榜样,应该受到更严格的要求和监督。当然,公众人物的隐私权也不是说荡然无存,那种恶意侵害公众人物私人生活私事,严重贬损他人人格尊严的行为,已经超出了公众利益的界限,属于基于个人目的的恶意加害行为,故应当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4、我国是如何通过制度建设贯彻“人民主权”这一宪法基本原则的?

1.答案要点:我国人民当家做主的社会主义民主是通过一系列制度加以落实的:(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是落实人民当家作主的最重要途径和最高形式,社我国根本的政治制度。通过这个制度,人民选举自己的人大代表,有人大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直接行使立法权力,并产生和监督(即控制)各级人民政府(即行政权力),产生和监督(即控制)各级

人民检察院和法院(即司法权力),从而实现国家的一切权力归人民代表大会,即归人民所有。(2)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这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符合中国青,反映了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通过这项制度,让我国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各界社会贤达等一切爱社会主义和爱国的力量参与国家治理,实现当家作主。(3)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通过这项制度,我国各少数民族可以自主管理本民族的内部事务,实现其当家做主的愿望。(4)基层群众自治制度。这是我国基层民主的主要实现形式,是人民当家作主最有效、最广泛的途径。另外,职代会制度,是国营企业和事业单位职工实现基层民主的一种重要形式。

5、如何做才是按照法律思维办事?

“一切按规矩办事”蕴含的思维方式是法律思维方式。

规矩可以泛指一切法律、制度、规章、规则、纪律等成文规矩和众多不成文的规则、规范构成的规矩。按规矩办事也就是按实现存在的法律、制度、规章、规则、纪律等办事。它要求:(1)讲规矩,即规矩至上,规矩面前人人平等。一切规矩之外的东西,例如权力、人情、金钱等等,不能影响事情的办理。(2)讲证据,即事情能不能办理要看是否有充足的证据证明它符合办理的条件要求。而且这些证据必须是客观真实的、与要办的事情是有关联的。(3)讲程序,即事情办理的每一个步骤都必须按照规矩的规定进行,不能破坏规矩。(4)符合规矩的原理和精神,即办事规程和结果要公开透明,按照规矩具有说服力,符合规矩的宗旨。

6、请分析“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之间是否存在矛盾。

7、请谈一谈你对我国宪法中的“公民权利原则”的理解。

8、某村发生一起重大盗窃案,派出所长在没有完全弄清事实的情况下,错抓了村民李某。发现后,派出所长向村民李某赔礼道歉,并释放了李某。但李某不依不饶,要求派出所支付2万元赔偿,并辱骂派出所长。派出所长一怒之下将李某再次抓起来,并进行殴打,想教训一下李某,但失手将李某打死。

请分析本案中的派出所长应承担行政责任还是刑事责任,还是两个责任都要承担,并论述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的异同。

行政责任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因违反行政法规范而依法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它主要是行政违法引起的法律后果。行政责任是一种独特的责任类型,它既不同于道义责任和纪律责任,也不同于民事责任、刑事责任等其他法律责任。 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的区别主要有:

(1)刑事责任追究的是犯罪行为,而行政责任追究的一般是行政违法行为。 (2)刑事责任只能由法院追究,而行政责任的追究机关包括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 (3)刑事责任的责任形式、追究程序分别由刑法和刑事诉讼法规定,而行政责任的责任形式、追究程序则由各个单行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诉讼法具体规定。

9、论行政法律关系与民事法律关系的区别。

答:行政法律关系与民事法律关系的区别主要在于:

(1)从法律关系主体上看,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即必有一方是国家行政机关或得到授权的其他组织,同时也就决定了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在行政管理活动过程中的地位是不平等的。而在民事法律关系中,双方当事人都不是作为行政主体的国家机关或得到授权的组织,因而在法律关系中双方处于平等的地位。

(2)从法律关系的内容即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来看,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都是由行政法预先规定的,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没有自由选择的余地,不能自由处分,而民事法律关系的当事人可以相对自由地处分自己的权益。(3)从解决争议的方式上看,民事法律关系的双方当事人发生争议,无论哪一方都无权单方处理纠纷,他们只能求助于第三人来解决。

而行政法律关系则不同,虽然行政主体是争议的一方当事人,但它有单方处理的权力,即使有的争议需由法院作最终裁决,但行政主体也往往有先置处理权。 10、试用期内跳槽会受到法律制裁吗?如果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了劳动争议该通过哪些途径解决?

11、试述宪法的特征及树立宪法权威的重大意义。(可结合宪法的特征来回答)P204 12、试述我国的国家机构。P217

13、试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意义。P207

14、结合实际,谈谈学习“思修”课对你的影响以及学习这门课的意义和方法。(自己发挥) 15、结合实际生活谈谈你对大学生恋爱的看法,并分析爱情的本质是什么?( P164) 16、今天高校毕业生人数达到699万,而很多企业在降薪减岗,就业压力显得异常严峻,联系实际,谈谈大学生如何树立正确的择业观与创业观。(P 160、P161) 17、“无以规矩不成方圆”,请谈谈秩序之于现代公共生活的意义,以及如何维护公共秩序。(P123-P124) 18、“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是无视法律,而不公正的审判是毁坏法律。”——————————————————————弗兰西斯?培根 请结合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谈谈您对上述名言的理解。

法治即法的统治,是一种治理国家的理论、原则、理念和方法。它有三个特点:(1)法律至上,人人平等,即一个国家无论是最高统治者还是平民一律接受法律平等的约束;(2)良法之治,即人们所遵守的法律是具有公平正义性的良好法律;(3)司法独立,即法律的行使与运行不受法律以外的权力的干扰。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除了具有上述一般的法治特点之外,还有自己的特有的地方:(1)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力量,当然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领导。只不过党的领导不能凌驾在法律之上,而应该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依法治国;(2)完善的法律体系。以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为原则,形成高水平和高质量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3)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政府在行使权力时,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运行、履行职责;(4)司法独立。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据法律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不受其他权力干预;(5)人民民主。要通过社会主义法治保证人民群众能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监督国家权力的运行,使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化、法律化。(注:可参照课本中“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内容回答。)

三、材料题

1、材料一:同仁堂历经历300多年不倒的秘密是什么?

材料二:叶澄衷,宁波庄市人,是著名的宁波商团的先驱和领袖。 请结合上述材料,谈一谈“诚信”的意义。 1.(1)答:这三个案例说明: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要想持续发展并最终成功,必须坚持诚实守信,作为企业的同仁堂和作为个人的叶澄衷,就是因诚实守信而成功的例子。反之,不诚实守信,必然逃不掉坏灭的命运,如三鹿企业等。

(2)答:认为诚实守信会吃亏的人往往目光短浅,看到的只是眼前利益。从短时期看,一些人不诚实守信确实能够得到一些便宜,而诚实守信的人确实有时会吃亏。但从长远利益看,不诚实守信的人必然会渐渐被周围的人知道,而一旦人们了解了他,认识到了他是个不诚实的人,必然不会与他进行合作,他必然会因此而一无所获,一事无成。特别是当他形成不诚信的习惯时,更不可能逃出失败的命运。

2、道德行为的关键词是“高尚”,与利益至上的商业原则实是很难两恰,即使是一些无意、

请结合上述材料,就“道德行为是否需要回报?”谈一下你的看法。 2、(1)材料一的观点是:道德行为是高尚行为,它不需要回报,特别不需要“商业式”的

物质回报。材料二的观点与材料一的观点相反,它认为道德行为需要回报,至少是精神上的回报必须要有,否则,就不应该践行道德规范。

(2)有利于见义勇为精神的弘扬。因为这样的规定解除了见义勇为者的后顾之忧,不会出现“英雄流血又流泪”的现象。

(3)从广义上来说,任何道德行为都需要回报。但这个回报不只是物质上的,也不只是外在的,更不只是即时兑现的。 从内容上来说,道德行为的回报有物质和精神两种。多数道德行为应该在精神上给予回报即可。例如,公交车上让座,受助者一声“谢谢!”就是回报。即使是物质回报,多数情况下也不是立即兑现的,例如,为了死后进天堂、为了荫蔽子孙等等而产生的各种道德行为(积善行为),其回报即使不可计算的将来。 从方式上来说,道德行为的回报有自我回报和外在回报两种。即很多道德行为即使没有得到他人和社会在精神上表扬、在物质上奖励,但自己获得了精神上的满足感,得到的自我的认可和奖赏,这就是自我回报。而得到他人和社会在精神上和物质上认可和奖励的则是外在回报。当然,对于因践行道德行为而受到损失的人,特别是受到重大损失的人,应该立刻给与物质和精神上的回报与奖励,特别是物质上的回报与奖励。这样有利于解除践行道德规范的人的后顾之忧。因此,建立一个有利于践行道德规范的利益机制,对于弘扬道德很有必要。 一、辨析题

1、错误。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言论自由作为公民的一项基本的自由权利,同样也要受到法律的限制,如不能利用法律规定的这一自由权利对他人进行侮辱、诽谤,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错误。三权分立制度强调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不仅相互分立,而且相互地位平行。 在我国人民通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相对于立法机关来说处于从属地位,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由立法机关产生,向立法机关负责,受立法机关监督,即我国的权力划分仅仅是分工,而不是相互制衡的分立,所有权力都统一到人大即人民手中1)法的作用泛指法对社会产生的影响。

第一,指引作用。这是指法律对个体行为的指引作用,包括确定的指引、有选择的指引。确定指引一般是规定义务的规范所具有的作用,有选择的指引一般是规定权利的规范所具有的作用。第二,评价作用。这是法作为尺度和标准对他人的行为的作用。第三,预测作用。这是对当事人双方之间的行为的作用。第四,强制作用。这是对违法犯罪者的行为的作用。第五,教育作用。这是对一般人的行为的作用,包括正面教育和反面教育。

这种作用的实现,离不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五个方面,即依法治国、执政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和党的领导。进一步说,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社会主义法的作用的发挥与实现具有重要意义。

(2)法和政治之间具有非常密切的关系。法离不开政治,政治也离不开法。 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一方面要强调党的领导,执法为民,强调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强调服务大局,另一方面,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又必须包含依法治国、公平正义的涵义和价值,必须强调宪法法律至上。

这体现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之间的有机统一;从法和政治的角度看,实际上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的政治性、人民性和法律性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