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技术方案,超详细 - 图文 下载本文

? 宗地分布图

宗地分布图以乡(镇)级为单位制作。 1、成图比例尺

根据乡(镇)的面积、形状选择成图比例尺,一般为1:5万、1:2.5万、1:1万。

2、综合取舍要求

(1)土地所有权界线应原样保留。

(2)上图图斑与上一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数据库图斑的地类面积比例保持一致,图形相似。

(3)线状地物经综合取舍后,能充分反映不同地区土地利用的特点和密度的对比关系。

(4)图斑最小上图面积:城镇村及工矿用地4mm2;耕地、园地及其它农用地6mm2;林地、草地等15mm2。小于上图指标的一般舍掉,或在同地类中合并。对特殊地区的重要地类,如高山区中的耕地、园地等,最小上图面积缩小一倍。

(5)道路选取。铁路、乡(含)以上公路全部选取。平原、丘陵地区的农村道路可适当选取,山区、高山区的农村道路应全部选取。

(6)河流沟渠选取。河流应全部选取,沟渠适当选取。

(7)水库、湖泊、坑塘选取。水库、湖泊应全部选取,坑塘密集区,可适当综合取舍。

(8)注记。对居民点、路、渠、江、河、湖、水库等有正式名称的应注记名称。注记密集时,可以舍去一些次要的名称注记。

(9)挂图中应保留村以上行政单位所在地的位臵和注记。 3、表示方法

(1)底图的符号样式执行《云南省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细则(农村部份)》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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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宗地各要素的表示方法参见《云南省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细则》。

4.5 农村建设用地测绘方法及要求

4.5.1 一般规定

4.5.1.1 测绘内容

农村建设用地测绘主要包括:控制测量、界址点测量及宗地图制作、地籍图制作、面积计算等。 4.5.1.2 测绘方法

农村建设用地测绘根据村庄所在区域和现有条件的不同分别选用相应的方法。

(1)城市规划区内的农村建设用地测绘采用与城镇地籍调查相同的测绘方法进行。坐标系统、高程基准与城镇地籍调查成果相一致,界址点测量可分别采用全解析法或部分解析法,地籍图测绘的比例尺及方法与城镇地籍调查一致。

(2)乡(镇)所在地或较为平坦的坝区、丘陵地区,有1:2000航拍影像图的区域,可采用部分解析法或图解法求得各宗地中明显界址点的点位坐标,利用手持测距仪或钢尺勘丈界址边长,根据1:2000航拍影像图上界址线的坐标方位角(或直线斜率)依次求得其余各界址点的点位坐标。

(3)影像模糊地区及无1:2000航拍影像图区域,采用全站仪数字化测设方法。

4.5.1.3 地形类别划分及调查范围的确定 ? 地形类别划分

地形类别按调查区内绝大部分的地面坡度划分,规定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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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 地形类别划分表

? 调查范围确定

(1)已完成城镇地籍调查的城镇。按实际建成区,并根据已完成城镇地籍调查的外围线确定此次调查范围。

(2)其他农村建设用地。按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划定的外围范围线确定调查范围。

(3)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图上未达到上图面积的建设用地。按实际建设范围调查。

4.5.1.4 平面坐标系统

平面基准:1980西安坐标系(或与1980西安坐标系有联系的独立坐标系)。农村建设用地平面坐标系选择原则:

①采用1980西安坐标系;

②考虑到部份调查区域由于地形条件限制并远离等级控制点,可采用与1980西安坐标系有联系的独立坐标系;

③采用其他坐标系的,须经云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同意后方可使用。 4.5.1.5 高程系统

高程基准:1985国家高程基准。农村建设用地高程起算的选择原则: ①当调查区面积较大,且区内或附近有各等级国家水准点时,应联测国家水准点作为高程起算点,联测点数不得少于2点。

②当调查区远离国家等级水准点时,采用等级水准测量、光电测距高程导线测量,也可采用GNSS方法联测高程。

③在特殊困难条件下,可在调查区域内最大比例尺的地形图上量取高程作为高程起算点或利用二调数据库坡度图完成高程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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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1.6 地籍图精度

地籍图、正射影像图或地形图的精度,图上地物点相对于最近控制点的平面位臵中误差,平地、丘陵地不超过图上±0.6mm,山地不超过图上±0.8mm、高山地不超过图上±1.0mm。 4.5.1.7 最大误差

中误差的两倍值为最大误差。 4.5.1.8 地籍图分幅及编号要求

(1)农村建设用地调查的图幅划分及编号

调查区域面积大于一幅50cm×50cm图时,按50cm×50cm正方形分幅编制,1:2000图幅尽量以整公里格网线为图廓线。地图的图号以该图幅西南图廓点坐标的公里数编注,X坐标在前,Y坐标在后,中间以短横线相连,取至千米整数。

调查区面积小于一幅50cm×50cm图时,按自由分幅编制。 (2)农村建设用地调查图件名称

农村建设用地调查地籍图、正射影像图(或地形图)上应加注图幅名称。图名应以本图幅内主要村庄名称或地理名称命名。一个调查区内的图幅名称不应重复。当测区已有相应比例尺地形图时,农村建设用地图件的分幅与编号方法亦可沿用原地形图的分幅与编号。 4.5.1.9 地图图式符号要求

农村建设用地调查地籍要素的符号规格和表示方法按一般建制镇图示进行表示,其余符号按同比例尺地形图图式表示。

4.5.2 平面和高程控制测量

农村建设用地控制网的布设根据调查区所在区域和现有条件的不同分别选用相应的方法。

(1)城市规划区内的农村建设用地调查控制测量,按照《云南省地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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