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乙烯燃气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63-2008 下载本文

管》CJ/T 182 的规定。

3.3 运输和贮存

3.3.1 管材、管件和阀门的运输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搬运时,不得抛、摔、滚、拖;在冬季搬运时,应小心轻放。当采用机械设备吊装直管时,必须采用非金属绳(带)吊装。 2 管材运输时,应放置在带挡板的平底车上或平坦的船舱内,堆放处不得有可能损伤管材的尖凸物,应采用非金属绳(带)困扎、固定,并应有防晒措施。

3 管件、阀门运输时,应按箱逐层叠放整齐、固定牢靠,并应有防雨淋措施。 3.3.2 管材、管件和阀门的贮存过程中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管材、管件和阀门应存放在通风良好的库房或棚内,远离热源,并应有防晒、防雨淋的措施。

2 严禁与油类或化学品混合存放,库区应有防火措施。 3 管材应水平堆放在平整的支撑物或地面上。当直管采用三角形式堆放或两侧加支撑保护的矩形堆放时,堆放高度不宜超过1.5m;当直管采用分层货架存放是,每层货架高度不宜超过1m,堆放高度不宜超过3m。

4 管件贮存应成箱存放在货架上或叠放在平整地面上;当成箱叠放时,堆放高度不宜超过1.5m。 5 管材、管件和阀门存放时,应按不同规格尺寸和不同类型分别存放,并应遵守“先进先出”原则。

6 管材、管件在户外临时存放时,应采用遮盖物遮盖。

4、管道设计

4.1 一般规定

4.1.1 管道设计应符合城镇燃气总体规划的要求。在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做到远、近期结合,以近期为主。

4.1.2 管材、管件的材质和壁厚以及压力等级选择,应根据地质条件、使用环境、输送的燃气种类、工作压力、施工方式等,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4.1.3 聚乙烯管道输送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时,其设计压力不应大于管道最大允许工作压力,最大允许工作压力应符合表4.1.3的规定。

表4.1.3 聚乙烯管道的最大允许工作压力(MPa) PE80 PE100 城镇燃气种类 SDR11 SDR17.6 SDR11 SDR17.6 天然气 0.50 0.30 0.70 0.40 混空气 0.40 0.20 0.50 0.30 液化石油气 气 态 0.20 0.10 0.30 0.20 干 气 0.40 0.20 0.50 0.30 人工煤气 其 他 0.20 0.10 0.30 0.20 4.1.4 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道输送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时,其设计压力不应大于管道最大允许工作压力,最大允许工作压力应符合表4.1.4的规定。

表4.1.4 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道的最大允许工作压力(MPa) 最大允许工作压力 城镇燃气种类 DN≤200mm DN>200mm 天然气 0.7 0.5 混空气 0.5 0.4 液化石油气 气 态 0.2 0.1 干 气 0.5 0.4 人工煤气 其 他 0.2 0.1 注:薄壁系列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道不宜输送城镇燃气。

4.1.5 聚乙烯管道和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道工作温度在20℃以上时,最大允许工作压

力应按工作温度对管道工作压力的折减系数进行折减,压力折减系数应符合表4.1.5的规定。

表4.1.5 工作温度对管道工作压力的折减系数 工作温度t -20℃<t≤20℃ 20℃<t≤30℃ 30℃<t≤40℃ 压力折减系数 1.00 0.90 0.76 注:表中工作温度是指管道工作环境的最高月平均温度。

4.1.6 在聚乙烯管道系统中采用聚乙烯管材焊制成型的焊制管件时,焊制管件选用的管材公称压力等级不应小于管道系统中管材压力等级的1.2倍,并应在施工过程中对聚乙烯焊制管件采用加固等保护措施。

4.1.7 各种压力级制管道之间应通过调压装置相连。当有可能超过最大允许工作压力时,应设置防止管道超压的安全保护设备。

4.1.8 随管道走向应设计示踪线(带)和警示带。

4.2 管道水力计算

4.2.1 管道计算流量应按计算月的小时最大用气量计算,小时最大用气量应根据所有用户城镇燃气用气量的变化叠加后确定。

4.2.2 管道单位长度摩擦阻力损失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1 低压燃气管道:

ΔP/l=6.26×107λQ2/d5×ρ×T/T0 (4.2.2-1) 1/λ

-2

=-2lg[K/3.7d+2.5l/Reλ

-2

] (4.2.2-2)

式中 ΔP——管道摩擦阻力损失(Pa); l——管道的计算长度(m); Q——管道的计算流量(m3/h); d——管道内径(mm);

ρ——燃气的密度(kg/m3);

T——设计中所采用的燃气温度(K); T0——273.15(K);

λ——管道摩擦阻力系数; lg——常用对数;

K——管壁内表面的当量绝对粗糙度(mm),一般取0.01mm; Re——雷诺数(无量纲)。 2 次高压、中压燃气管道:

P12-P22/L=1.27×1010λQ2/d5×ρ×T/T0 (4.2.2-3)

式中 P1——管道起点的压力(绝对压力,KPa); P2——管道终点的压力(绝对压力,KPam); L——管道的计算流量(m3/h);

4.2.3 管道的允许压力降可由该级管网的入口压力至次级管网调压装置允许的最低入口压力之差确定,燃气流速不宜大于20m/s。

4.2.4 管道局部阻力损失可按管道摩擦阻力损失的5%~10%计算。

4.2.5 低压管道从调压装置到最远燃具的管道允许阻力损失可按下式计算:

ΔPd=0.75Pn+150 (4.2.2-1)

式中 ΔPd——从调压装置到最远燃具的管道允许阻力损失(Pa),ΔPd含室内燃气管

道允许阻力损失;

Pn——低压燃具的额定压力(Pa)。

4.2 管道水力计算

4.3.1 聚乙烯管道和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道不得从建筑物或大型构筑物的下面穿越(不包括架空的建筑物和立交等大型构筑物);不得在堆积易燃、易爆材料和具有腐蚀性液体的场地下面穿越;不得与非燃气管道或电缆同沟敷设。

4.3.2 聚乙烯管道和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道与热力管道之间的水平净距和垂直净距,不应小于表4.3.2-1和表4.3.2-2的规定,并应确保燃气管道周围土壤温度不大于40℃;与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相邻管道之间的水平净距和垂直净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的规定。当直埋蒸气热力保温层外壁厚度不大于60℃时,水平净距可减半。

表4.3.2-1 聚乙烯管道和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道与热力管道之间的水平净距 地下燃气管道(m) 项目 中压 次高压 低压 B A B 热水 1.0 1.0 1.0 1.5 直埋 热力管 蒸汽 2.0 2.0 2.0 3.0 在管沟内(至外壁) 1.0 1.5 1.5 2.0 表4.3.2-2 聚乙烯管道和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道与热力管道之间的垂直净距 项目 燃气管道(当有套管时,从套管外径计)(m) 燃气管在直埋管上方 0.5(加套管) 燃气管在直埋管下方 1.0(加套管) 热力管 燃气管在管沟上方 0.2(加套管)或0.4 燃气管在管沟下方 0.3(加套管) 4.3.3 聚乙烯管道和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道埋设的最小覆土厚度(地面至管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埋设在车行道下,不得小于0.9m;

2 埋设在非车行道(含人行道)下,不得小于0.6m; 3 埋设在机动车不可能到达的地方时,不得小于0.5m; 4 埋设在水田下时,不得小于0.8m。

4.3.4 聚乙烯管道和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道的地基宜为无坚硬土石的原土层。当原土层有坚硬土石时,应铺垫细砂或细土。对可能引起管道不均匀沉降的地段,地基应进行处理或采取其他防沉降措施。

4.3.5 当聚乙烯管道和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道在输送含有冷凝液的燃气时,应埋设在土壤冰冻线以下,并设置凝水缸。管道坡向凝水缸的坡度不宜小于0003。 4.3.6 当聚乙烯管道和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道穿越排水管沟、联合地沟、隧道及其他各种用途沟槽(不含热力管沟)时,应将聚乙烯管道和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道敷设于硬质套管内,套管伸出构筑物外壁不应小于本规程第4.3.2条规定的水平净距,套管两端和套管与建筑物间应采用柔性的防腐、防水材料密封。 4.3.7 当聚乙烯管道和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道穿越铁路、高速公路、电车轨道和城镇主要干道时,宜垂直穿越,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的规定。

4.3.8当聚乙烯管道和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道通过河流时,可采用河底穿越,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聚乙烯管道和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道至规划河床的覆土厚度,应根据水流冲刷条件确定,对不通航河流覆土厚度不应小于0.5m;对通航河流的河流覆土厚度不应小于1.0m,同时还应考虑疏浚和抛锚深度。 2 稳管措施应根据计算确定。

3 在埋设聚乙烯管道和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道位置的河流两岸上、下游应设立标志。

4.3.9 在次高压、中压聚乙烯管道和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道位置上,以及低压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道上,应设置分段阀门,并宜在阀门两侧设置放散阀;在低压聚乙烯管道支管的起点处,宜设置阀门。

4.3.10 聚乙烯管道和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道系统上的检测管、凝水缸的排水管、水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