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间性超越了在主客体关系中个人主体性理念,把主体性置于主体与主体的关系之中。主体间性不是对个人主体的否定相反,它保留了个人作为主体的根本特征,同时强调主体间的相关性、和谐性和整体性②所以,教育要培养学生的主体性,但不能使个人主体性走向个人主义,必须用主体间的关系约束个人主体性的过分张扬,强调主体间的平等对话、理解、交往。教育不是培养一个占有性的个人主体,一个“精致的利己主义者”,而是培养和谐社会的主体,人类社会的主体。
三、坚持教育创新
社会发展的过程,是一个不断创新的过程。没有创新,社会只能循环往复、停滞不前。教育要发展,根本靠改革,因此,教育也需要改革创新,改革创新是教育发展的强大动力。教育只有改革创新,才能适应时代的要求,适应人的发展新要求。但创新不是割断历史,不是推倒重来,创新是在继承传统合理内核的基础上,进行符合时代要求的革新。一方面,创新要继承历史的合理性:另一方面,创新要革新历史,在否定中发展。教育创新,应该源自教育内在变革的创新,来自教育自身发展的迫切需要。
教育的核心是人,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教育创新的根据。教育为什么需要创新?创新什么?怎么创新?我们只能根据人的发展需要,根据时代对人的发展要求,改革不利于人的发展的教育模式,创建有利于人的自由充分发展的教育模式。因此,教育创新目标就是不断提高国民素质,培养适应不断发展的社会需要的人才。教育创新活动应该围绕这一总体目标展开。美国学者库姆斯在反思20世纪60年代美国教育改革的教训时指出:在美国,多年来,各种各样的人一直在试图改变教育,但“多半都没有获得成功”,是因为那些尝试“关注的是物,而不是人”所谓“物”,指的是装置、机械、方法、学科,以及组织或管理方式,而“教育是一项人的事业”,涉及数以亿计的学生和数以千万计的专业教育工作者。要在教育中进行真正有效的变革,“只有通过促使人的变化—尤其是促使教师,即与学生接触十分密切的人的变化才能完成”。①所以,育创新,核心在人,不在物物质手段对于教育创新是必要的,但只是辅助手段不能作为教育创新的根本。
教育创新的根本在于培养人,关键在于教师素质的提高,教师的教育观念、教育教学方式方法的创新,教育制度为教育创新提供保障。
教育创新不同于创新教育。教育创新是围绕着人的发展,对教育观念、教育模式和教育制度等进行全面的变革和创新。创新教育是关于创新素质的培养,尤其指人的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创新人格的培养。教育创新和创新教育的目的是一致的,都指向人的培养,但创新教育只指向人的创新素质的培养,教育创新则指向人的全面发展。创新教育是培养创新素质的教育,核心在“教育”:教育创新是围绕人的全面发展进行的教育观念创新、教育模式创新、教育制度创新,核心在“创新”。《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指出,要创新人才培养体制、办学体制教育管理体制,改革质量评价和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教学内容、方法、手段建设现代学校制度,以利于创新人才的培养。可见,教育创新是创新教育的保障。
教育创新不只是教育技术手段的创新,也不只是教育某些部分或某些环节的变化,它是涉及观念、模式、制度等诸多层面的整体性变革。
1.教育观念创新
教育是一种有目的的、人为的活动,就在于它以观念为先导。不同教育观念,决定了不同的教育模式、教育方法。因此,观念的创新是教育创新的先导。在观念创新方面,主要是人才观、教育观。人才观回答什么样的人是时代需要的,教育观回答什么样的教育是好的教育。这两个方面有所侧重,但密切相连。教育是培养人的事业,不同的人才观需要不同的教育。人的全面发展是对人才的基本要求,因此,要树立全面发展观念、人人成才观念和多样化人才观念,尊重个人选择,鼓励个性发展,确立“适合的教育才是最好的教育”观念。围绕这一人才观,树立终身学习观念、系统培养观念和特色教育观念,形成体系开放、机制灵活、渠道互通、选择多样的人才培养体制。
2.教育模式创新
观念是先导,人才观念和教育观念的创新,必然要通过教育模式转化为教育行为和教育实践。因此,教育模式是教育创新的抓手和落
脚点。没有教育模式的创新,即便是再好的教育观念,也难以落地生根创新只是徒具虚名。教育模式是在一定的教育观念指导下,教育要素的不同组合方式和结构。教育模式是在长期教育实践基础上形成的,一旦形成就具有相对的稳定性。但任何教育模式都是建立在部分正确的假设的基础上,从部分正确的假设入手,只能导致部分正确的答案,从而把教育改革“锁在一个封闭系统内”①。随着教育的发展和实践的变化,教育模式必须基于新的假设进行改革创新。
就当代中国教育而言,人才培养模式是教育模式创新的核心。为此,要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教育教学方法,实现教育中心从教师转向学生,从以学科为中心转向以学生为中心,从规范的统一性转向有选择的多样性,从学生“被教”转向教师的引导与学生自主学习的结合,从灌输性教学转向自主学习、探究学习,等等。围绕着教育教学方式的这些变化,课程师生关系、教学组织形式等也都发生相应的变化:课程从过分强调分科转向综合,从单一的知识逻辑转向素养的提升,从机械的预设转向有目的的动态生成:师生关系从教师独白转向师生对话,从专制转向民主:教学组织形式从划一性班级授课制转化为班级教育和个别教育的结合,推进分层教学、走班制和增加选修课程、校本课程等个性化模式:改革封闭的学制系统,扩大学习时空,增强学制弹性:等等。
3.教育制度创新
教育观念和模式的创新,需要制度的创新作保证。创新模式使创新观念落地生根,创新制度为创新模式保驾护航。没有制度的创新,模式的创新也举步维艰。因此,《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把制度创新作为改革的重点。201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的《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提出:“系统推进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形成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教育体制机制。”制度创新不仅对教育创新起保障作用,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对人的全面发展、个性发展具有解放作用,尤其是人才培养体制和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直接关系到人的发展。在人才培养体制方面,现有的制度过于强调统一性和标准化,所有的人一个模子、一个标准、一个程序,不利于学生个
性的充分发展更不能适应创新精神与能力的培养。人才培养的改革,要打破划一管理模式探索适应不同类型教育和人才成长的学校管理体制与办学模式,避免千校一面,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把办学的自主权还给学校,把选择的自主权还给学生。建立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新型教学关系。健全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体制机制。人才培养的改革,要推进学校特色化建设,尊重学生的自主选择权使他们能够按照自己的兴趣爱好和优势潜能,选择适合自己的学校。在考试招生制度方面,除了规范招生制度和程序,维护招生公平外,人才培养的改革,要按照有利于科学选拔人才、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的原则,赋予学校自主考试和选拔人才的权利,逐步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要不拘一格选人才,让那些才华出众的人才有破格录取的机会,使学校真正成为创新性人才成长和施展才华的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