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后,点击【保存】,保存成功,点击“打印”,打印“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点击【关联流程】,选择办理人员后,点击【确定】,启动文书送达回证子流程;
4. 办理人员在“待办任务”中双击“文书送达回证”,选择要送达的文
书后,点击【保存】,保存成功,点击推送,选择办理人员后,点击【确定】,推送成功;
5. 办理人员在待办任务中双击“文书送达回证销号”,选择“送达方式”、
“送达人”和“送达日期”,填写“受送达人”或“代收人”,点击【销号】,销号成功,点击【推送】,推送成功,结束该子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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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办理人员打开“简易程序处罚”界面,点击【办结】,结束该流程。
1.3.3 注意事项
1.在“简易程序处罚办理岗”中的三个页面的必录项必须全部填充完成后才可以保存;
2.处罚日期应晚于经办人办理日期,经办人办理日期应晚于负责人审批日期;
3.打印功能打印的是当前选择的页面内容;
4.依据案件编号和纳税人识别号自动监控系统中是否存在《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文书字轨如果存在,系统自动提示“对该违法行为已进行过处罚,请核实后处理”;
5.整个简易程序处罚完成后,在“税收违法行为处理跟踪表”中就会出现何时对该单位进行何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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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处理
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处理,完成税务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告知当事人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的处理,听取纳税人陈述申辩意见,制作陈述申辩笔录,判断是否听证
1.4.1 业务流程
在“税收违法行为处理”多功能树中点击“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选择相关人员,点击确定,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流程启动成功——办理人员在“待办任务”中双击“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处理”,录入必录项目,点击“保存”、“关联流程”——进入“文书销号”流程——录完必填项目,点击“销号”、“推送”推送成功——“文书送达”流程结束,进入“陈述申辩笔录”流程, 点击“保存”、“办结”,该流程结束,在“违法行为处理多事件单元树”中才会出现“一般程序处罚”。
1.4.2 操作步骤
1.
在“税收违法行为处理”多功能树中点击“税务行政处罚告知处理”,
选择办理人员,点击确定,“税务行政处罚告知处理”启动成功;
2.
填入必填项目后,点击保存,点击“打印”,打印“税务行政处罚告
知书”,点击“关联流程”,进入文书送达子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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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办理人员在“待办任务”中双击“文书送达回证”,选择要送达的文
书后,点击【保存】,保存成功,点击推送,选择办理人员后,点击【确定】,推送
成
功
;
4.
办理人员在待办任务中双击“文书送达回证销号”,选择“送达方式”、
“送达人”和“送达日期”,填写“受送达人”或“代收人”,点击【销号】,销号成功,点击【推送】,推送成功,结束该子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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