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城乡总体规划 下载本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编制背景

仙桃自上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以来。外部发展条件的改变和新的发展观念(包括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社会、区域协同发展、城乡统筹与科学发展观等)都对仙桃未来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为适应新形势,指导城市建设,特编制此规划。

第二条 规划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令第146号); 《湖北省城镇体系规划(2003—2020)》; 《仙桃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仙桃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第十一个五年规划》; 《武汉城市圈总体规划纲要》

第三条 指导思想

科学发展原则——坚持科学发展观的指导,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来编制和实施城乡总体规划。特别是以推动城乡统筹促进城乡共同发展,以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推动仙桃“两型”社会建设。

社会和谐原则——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城市发展的固有宗旨和根本动力。在面对城市与城市内部各部分之间有等级差距拉大、矛盾深化的发展趋势时,社会和谐应当要作为规划的基本原则加以重申。

可持续发展原则——注重城市的可持续性发展,为仙桃的后来者留下发展的可能性是今日仙桃人必须承担的使命。

保护环境、生态优先的原则——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仙桃发展的支撑平台,生态环境保护是增强仙桃综合竞争力的根本保证。

第四条 规划范围

仙桃市行政范围,面积为2538平方公里。

中心城区规划区范围为仙桃市区行政范围(包括干河、沙嘴、龙华山街道办和仙桃工业园),面积为171.74平方公里。

第五条 规划重点

1、城乡统筹与建设“两型”社会。统筹考虑城市和农村共同发展和建设“两型”社会的要求,推动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的区域共建共享,逐步缩小城乡生活环境质量的差距,积极有效的开展农村居民点的整理。

2、改变目前市域工业“相对集中,整体分散”的局面,合理确定市域产业布局。

3、在确定中心城区规模和发展方向,合理安排产业布局和其他各项用地,提高城市各项功能的运作效率。

4、解决中心城区现状和发展面临的重大问题,包括对对外交通、行政中心、跨高速发展等问题进行分析判断和应对。

5、突出涉及公共利益的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绿地等规划安排,为建设和谐社会、维护社会公平提供空间规划保障。

第六条 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期限为:2008-2030年

其中:近期2008—2015年,中期:2016—2020年,远期2021—2030年。

第七条 强制性内容

文本中带有下划线的条款为强制性内容。 第二章 社会经济发展战略

第八条 社会发展战略

区域中心强化战略:增强仙桃在 “武汉城市圈西翼地区”的核心带动能力,巩固和加强其在汉江平原的中心地位。

产业积聚与创新战略:面对未来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求和挑战,必须实施创新战略,作为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中心环节。

建设“两型社会”战略:实现基础设施、产业布局、区域市场、信息网络一体化,保护生态环境,开创仙桃区域协调发展的新局面。

实施城乡统筹战略:统筹土地资源利用,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城乡劳动力配置,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事业,统筹城乡社会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