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股青岛北海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合作情况的回顾报告
参股青岛北海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船重工”)项目从2003年上半年开始,到现在已开展七年多,其间几经反复,合作一致没有达成。目前该项目已经暂停,需要在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船重工”)整体上市完成后择机重新启动。现将合作历程回顾如下: 一、项目背景
2003年中船重工准备在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青岛海西湾造修船项目。在报国家发改委该项目时,国家发改委提出因宝钢参股中船南方公司,建议鞍钢参股中船北方公司。经沟通,鞍钢同意参股青岛海西湾造修船项目,当年10月份由鞍钢新轧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钢新轧”)与中船重工签署《合作投资意向书》。
青岛海西湾造修船项目预计总投为74亿元,注册资本31亿元,近期形成年产260万吨造船能力,远期形成年产430万吨造船能力。
北船重工是一家债转股公司,主要负责青岛海西湾造修船项目建设与运营,在2009年6月30日的注册资本为18.2亿元,股东分别为中船重工(出资163190万元,占89.63%)、国家开发银行(出资9500万元,占5.22%)、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出资9383万元,占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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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主要历程
第一阶段:签署2003版《合作投资意向书》,开始合资合作谈判。
2003年10月31日在鞍山签署《合作投资意向书》,中船重工出资17亿元,鞍钢新轧出资2-3亿元,合资建设青岛海西湾造修船项目,具体的合作事宜在意向书签署后继续深入探讨。
第二阶段:拟合资建设钢加配送项目
经反复协商,2005年鞍钢新轧与北船重工初步达成一致,准备合资设立鞍钢-北船青岛钢材加工配送有限公司。合资公司主要从事钢材加工、结构件制作及配送、销售,准备在满足北船重工及其关联公司需求的基础上,兼顾山东地区其他造船企业和其他行业的需求。
第三阶段:签署2007版《投资意向书》,由鞍钢股份直接参股北船重工。
1、僵持阶段
2006年鞍钢新轧收购资产后更名为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钢股份”),继续与北船重工进行合资合作谈判,但由于双方对合资合同部分主要条款始终存在分歧,无法达成过共识,项目谈判一直处于僵持阶段。
2、签署2007版《投资意向书》
2007年受宝钢与中船集团外高桥及长兴岛两合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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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谈判中北船重工建议双方不采取合资设立钢加公司的方式,由鞍钢股份直接参股北船重工,希望我们以第二大股东的身份进入,持股比例在25%到35%之间。
经报双方集团公司同意,2007年9月19日,鞍钢股份与中船重工在鞍山签署《投资意向书》,鞍钢股份以现金出资,参股青岛北船重工,出资比例占北船重工注册资本的20%—30%,出资额根据北船重工资产评估结果协商后再行确定。
3、停滞阶段
在2007版《投资意向书》签署后,2007年11月份初双方就资产评估公司招标事宜基本达成一致,其后,在报请各自集团公司同意的过程中,项目停滞长达一年时间。
4、重新启动合资谈判
2008年11月27日,根据北船重工要求重新启动该项目谈判。
5、开展资产评估及尽职调查
2009年7月23日,双方在青岛就资产评估、审计、尽职调查等工作的基本原则及时间安排达成一致,并形成会议纪要。
依据会议纪要,2009年10月份开始进行审计、资产评估及尽职调查工作。资产评估公司通过招标由双方共同聘请,评估基准日为2009年6月30日。
2009年底对北船重工的审计、资产评估、尽职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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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完成,双方分别对资产评估结果进行确认。
6、项目暂停
2010年7月5日,北船重工来函正式提出因中船重工正在筹划造船资产整体上市,鞍钢股份参股这个项目会影响其整体上市进度,需要与鞍钢签署《<投资意向书>之补充和修改》,经充分沟通后,已请示公司领导并签署该协议,2007版《投资意向书》暂停实施,待中船重工整体上市完成后择机重新启动。
三、未达成合作的主要原因
1、本项目与中船重工整体上市时间冲突,项目必须暂停,需要等到中船重工整体上市完成后择机重新启动。
2、鞍钢集团已经参股中船重工下属上市公司中国重工,鞍钢股份参股的北船重工也是中船重工下属企业,而且中船重工有整体上市计划,两个项目之间是共存还是择一,关系有待明确。
特此报告。
鞍钢集团战略发展部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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