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承兑汇票管理办法(修改版) - 图文 下载本文

第四章 保管

第七条

银行承兑汇票因票面金额大,必须及时送存街心工行

保管,不得将票留在其它任何地方过夜(包括财务办的保险箱)。

第八条

联行出纳应严格保管好街心工行保管箱的钥匙和密

码,钥匙应随身携带,不得乱丢乱放,密码不得泄露给任何人。

第九条

办理银行承兑汇票的任何业务时,必须由公司派专车

前往,不得搭乘其它任何交通工具。

第五章 付票

第十条 联行出纳收到银行承兑汇票付款申请单后,应认真审核付款申请单和收款单位的“法人收款委托书”及收票人的身份证。审核无误后,将应交付给收票人的银行承兑汇票原件和收款人的身份证复印到同一张纸上,由收票人在复印件上签注“原件已收”,并签上收票单位名称,收票人姓名和收票日期交财务作账,再交付票据原

件给收票人。联行出纳应及时登记《银行承兑汇票备查账》。

第六章 贴现

第十一节 贴现也是一种票据转让行为,它是持票人需要资金时,将其持有的未到其的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给银行,银行从票面

金额中扣除贴现利息,将余款支付给持票人的一种票据行为。

第十二条 联行出纳接到领导要求贴现的通知时,应立即查询各银行的贴现利率,选择利率最低且速度最快的银行贴切现。按拟贴现银行的贴现要求迅速做好相关资料以最快的速度办好贴现业务,确保公司的资金需求。

第十三条 联行出纳应仔细、准确地算出贴现利息,不得多付利息,以减少公司资金流失。贴现利息计算公式:贴现利息=本金×贴现月利率/30×贴现天数。如承兑人在异地的,贴现天数应加三天划款期。如承兑汇票到期日是法定节假日,则到期日顺延至假期完毕开始上班的第一天。销售部门的相关人员在收取银行承兑汇票扣除贴现利息时可参照执行。

第七章 到期托收

第十四条 联行出纳应随时观注库存银行承兑汇票的到期时间,在银行承承兑汇票到期前一个星期向开户银行提示托收,填写托收凭证。

第十五条 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日去银行收妥款项,取回回单。

第八章 其它

第十六条 以上条款希有关部门(财务、供应、销售)遵照执

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