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应急平台体系建设技术要求 - 图文 下载本文

6.1.2.1功能要求

供电系统包括供配电、UPS、备用发电机、接地、·防雷措施等,要求实现: 供配电系统为一级负荷,采用双路供电;UPS备用电池供电时间不小于2小时,并要求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做好有长时间断电的应急工作准备;大屏幕电源可不接入UPS;配电符合《GB 50054-95低压配电设计规范》要求,实现三级防雷;接地满足要求。 6.1.2.2引用标准

《GB50057-9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174-1993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 《GB/T-2887-2000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 6.1.3综合布线 6.1.3.1功能要求

综合布线包括数据线路、语音线路、音视频线、控制线等多种线缆。应符合《GB/T 50311-2000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要求。

内网布线按照国家保密局《涉及国家秘密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规范》执行。 内外网系统的单向输出的大屏幕和音箱等音视频设备共享使用。 6.1.3.2引用标准

《GB/T50311-2000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T50312-2000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计算机涉密信息系统建设规范》 6.1.4其他要求 6.1.4.1照明系统

系统设计应遵守《GB50034-200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照明系统建设需实现不

33

少于4组的分组控制,可以满足电视会议、会商、值班等不同场合下的照明要求。 6.1.4.2音晌系统

音响系统应满足召开视频会议的要求,系统设计遵循:《GB/T50314-2000智能建筑设计标准》和《GB/T-2887-2000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 6.1.4.3智能控制

智能控制系统实现图像接入、计算机显示、视频会议等音视频信号的切换、灯光分组开关、音响等环境控制。在指挥厅、值班室需要有单独的智能控制系统,值班室的智能控制系统应同时作为应急指挥厅的备份系统,应满足同时处置两起不同事件的要求:

6.1.4.4其他应用标准

《GB9361-1988计算站场地安全要求》 《GB2887-1989计算站场地技术条件》 《GB50174-1993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 《GB/T-2887-2000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 《GB 50222-95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6.2通信系统

根据需要建设省内有线、无线调度系统、IP电话调度系统、多路传真系统和数字录音系统等。

各省利用国家宽带卫星网络,与卫星通信运营商合作建设宽带卫星固定站,固定站应在上级网管系统的授权范围内进行网络管理:卫星固定站的网络带宽应不小于2M。

各省可根据需要建设省内有线电话调度系统,应配置有线有线调度交换机、电话

34

调度台和数字录音系统,并能接入国务院应急平台有线调度系统。 6.2.1有线调度系统 6.2.1.1有线电话调度系统 6.2.1.1.1功能要求

有线电话调度系统实现省级应急平台的电话调度,包括组呼和群呼、电话会议、数字录音、优先呼叫、强插强拆、缤密监昕等功能。可与地市级应急平台电话调度系统互连。

在应急指挥厅、值班室设置调度台,满足同时组织至2组独立电话会议,电话会议总容量不大于30方同时通话; 6.2.1.1.2性能要求

有线电话调度系统应支持电话调度功能,并与普通电话网互联互通,可组织包括普网电话、公网电话、移动电话、卫星电话及无线集群电话等的电话会议;

系统应满足同时组织至少三组独立电话会议,电话会议总容量满足工作需要; 每个调度台应能同时接入2路电话、同时接昕2路电话,同时具备2个呼出电话,可显示被叫号码,被叫号码能自动关联用户名及相关信息系统;

有线电话调度系统的呼损率应小于0.5%。 6.2.1.1.3接口要求

有线电路调度交换机应具备2.048Mbps或155Mbps中继接口; 有线电路调度交换机须支持中国7号信令、1号信令和PRI信令。 6.2.1.1.4引用标准

YD/T 954-1998《数字程控调度机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 YD/T 762-1995《程控模拟电话调度机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

35

YDN 065-1997《邮电部电话交换设备总技术规范书》 6.2.1.2 IP电话调度系统 6.2.1.2.1功能要求

应急IP电话调度系统作为有线电话调度系统的补充,应具备热线电话、组呼和群呼、电话会议、数字录音、优先呼叫、强插强拆、缤密监听等功能。 6.2.1.2.2性能要求

IP电话调度系统具有召开IP电话会议的功能,单路呼叫建立时间应在5s以内。 IP电话调度系统端到端延时〈400ms,其中网络时延〈250ms;两侧终端编解码时延〈150ms。

IP电话调度系统网络时延抖动〈80 ms,丢包率小于10%。

IP电话调度系线语音编码应支持G.711、G.729、G.723.1,可选支持G-126。 IP电话调度系线应具有传真功能,支持T.30协议和T.38协议。

设置VPN时,IP电话全网统一分配IP地址;不设置VPN时,IP电话采用私网IP地址,私网穿越可采用ALG或SBC等方式。 6.2.1.2.3接口要求

IP电话调度服务器应预留电话网侧中继接口,包括数字中继接口或模拟用户线接口。

IP电话终端支持TCP/IP协议,并支持IEEE 802.3af以太网供电能力。 6.2.1.2.4引用标准

YD/T1264-2003《IP电话/传真业务总体技术要求》 YD/Tl071-2000《IP电话网关设备技术要求》

TD/T1046-2000《IP电话网关设备协议互通技术规范》

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