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
2015年江苏省安全员B证考试资料
第一章安全生产管理概述
1.安全生产是人们生命健康的保障,是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前提。实践证明安全重于泰山,安全是家庭幸福的保障,是企业安定的基础,是国家兴旺的根基。 2.2010年7月19日,国务院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发[2010]23号)。强调做到三坚持: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依法依规生产经营。
3.安全第一是安全生产的基础,预防为主是安全生产方针的核心。
4.安全生产管理中介机构是介于政府和生产企业之间,从事安全生产技术与咨询服务的社会组织,它包括行业协会、科研院所以及专业从事安全生产咨询服务的社会法人组织。
5.严格执行法律制度是美、德、新加坡等国的共同特点。
6.所谓安全生产就是指生产经营活动中,为保证人身健康与生命安全,保证财产不受损失,确保生产经营活动得以顺利进行,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进步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和行动的总称。
7.我们应从理论、政治、经济、管理和社会影响等不同角度来理解安全生产,从而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多选
8.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是指安全生产过程中所形成的管理体系和制度的总称。 9.企业负责市安全生产管理体制的基础,企业是安全生产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10.根据建筑施工的特点,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是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核心,是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基础。单选
11.企业是安全生产责任的法定主体,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的职责和义务。
12.管理是指管理主体采用一定的方式、方法作用于客体,使其朝着一定的目标发展所进行的活动。
13.管理的基本要素,一,管理的主体,即管理者,二,管理的客体即被管理的对象,三,管理的手段及管理的方式方法,四,管理的目的。
14.安全生产管理通常是指:一,管理者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的决策、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等一系列活动,二,实现生产过程中人与机器设备、物料、环境的和谐,三,达到安全生产的目标。多选
15.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原理,一,系统原理,所谓系统,是由若干相互作用又相互依赖的部分组合而成,具有特定功能,并处于一定环境中的有机整体,系统论的基本思想是整体性、相关性、目的性、阶层性,综合性、环境适应性。 二反馈原理,实际管理工作是计划、实施、检查、处理,也就是决策、执行、反馈、再决策、再执行、再反馈的过程。
三封闭原理,封闭原理是指任何一个系统内的管理手段必须构成一个连续封闭的回路,才能形成有效的管理运动。一个有效的现代管理系统,必须是一个封闭系统,可以采用多级闭环反馈系统。判断题
四人本原理,人本原理是指管理,以人为本体,以调动人的积极性为根本,人既是管理的主体,同时又是管理的客体,其核心是如何调动人的积极性。 隶属于人本原理的二级原理有:能级原理、动力原理和激励原理。
能级原理是指管理系统必须是由若干分别具有不同能级的不同层次有规律地组合而成。在实际管理中如决策层、执行层、操作层就体现能级原理。人们常说的人尽其才,各尽所能,责权利的统一等也都利用了能级原理。判断题
激励原理是指用科学的手段,激发人的内在潜力,充分发挥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16.安全生产基本原则。宪法规定:”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
17.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原则。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原则是一指对于企业全体员工(包括管理人员含高级管理层、农民工、临时工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专业知识,以及安全生产技能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二形式可多种多样,三每年至少一次。
17.“四不放过原则”是指发生安全事故后,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责任者没有被追究责任不放过。四不放过缺一不可。
18.五同时原则是指企业生产组织及领导者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经营工作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每一个生产组织管理环节中去。二,五同时原则要求企业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制度、安全卫生技术规范、标准、技术措施,各种安全操作规程等,配置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自始至终参加这五个工作环节,且有发言权和否定权。。
19.安全生产管理三大基本措施为:一,安全技术措施,二,安全教育措施,三安全管理措施。
20.安全生产管理中最为缺乏的是安全教育措施。 第二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基础
21.法的渊源一般是 指形式意义上的、由不同的国家机关制定或者认可的、因而具有不同法律效力或者法律地位的各种类别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我国法的渊源主要由各种成文法构成,即由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等各种规范性法律文件所构成。
22.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
23.狭义的法律是专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带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颁布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其法律效力仅次于宪法。 24.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分为基本法律和非基本法律两类。 一,基本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
二,非基本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5.行政法规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制定的有关国家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总称。
26.地方性法规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级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并实施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江苏较大的城市为无锡、徐州、苏州三市。
27.行政规章是指特定的行政机关根据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按照法定程序制定和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行政规章:一具有法的属性,二属于法的范畴,三具有法的普遍性、规范性和法制性的特点,四与法律、法规一样,是国家意志的体现,五具有普遍的约束力。
28.行政规章分为两类:部委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29.部委规章是国务院各部,委制定的规章。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 30.法律规范的种类就是依据一定的标准,根据法律规范本身的特点而进行的分类。
31.禁止性规范,就是禁止人们做出某种行为或者,必须抑制一定行为的法律规范。禁止性法律规范在法律条文中多以严谨、禁止、不得、不许、不准等词来表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