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同利电梯销售有限公司 电梯检验作业指导书 文件编号:TL-ZJ01-2014 颁布日期:2014年6月20日 检验内容和要求:
轿厢及关联部件与对重(平衡重)之间的距离应当不小于50mm。 检验方法: 测量相关数据。 4.5 对重的固定 检验内容和要求:
如果对重由重块组成,应当可靠固定。 检验方法: 目测检查。 4.6 轿厢面积 检验内容和要求:
(1)轿厢有效面积应当符合下述规定:
Q① 100180③ S② 0.37 0.58 0.70 0.90 1.10 1.17 1.30 Q① 525 600 630 675 750 800 825 S② 1.45 1.60 1.66 1.75 1.90 2.00 2.05 2Q① 900 975 1000 1050 1125 1200 1250 S② 2.20 2.35 2.40 2.50 2.65 2.80 2.90 Q① 1275 1350 1425 1500 1600 2000 2500⑤S② 2.95 3.10 3.25 3.40 3.56 4.20 5.00 ④ 225 300 375 400 450 注:①额定载重量,kg;②轿厢最大有效面积,m;③一人电梯的最小值;④二人电梯的最小值;⑤额定载重量超过2500kg时,每增加100kg,面积增加0.16m。对中间的载重量,其面积由线性插入法确定 2(2)对于为了满足使用要求而轿厢面积超出上述规定的载货电梯,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①在从层站装卸区域总可看见的位置上设置标志,表明该载货电梯的额定载重量;
②该电梯专用于运送特定轻质货物,其体积可保证在装满轿厢情况下,该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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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同利电梯销售有限公司 电梯检验作业指导书 文件编号:TL-ZJ01-2014 颁布日期:2014年6月20日 物的总质量不会超过额定载重量;
③该电梯由专职司机操作,并严格限制人员进入。 检验方法:
●测量计算轿厢有效面积;
●检查层站装卸区域额定载重量标志、电梯专用等措施。 4.7 轿厢铭牌 检验内容和要求:
轿厢内应当设置铭牌,标明额定载重量及乘客人数(载货电梯只标载重量)、制造厂名称或商标;改造后的电梯,铭牌上应当标明额定载重量及乘客人数(载货电梯只标定载重量)、改造单位名称、改造竣工日期等。
检验方法: 目测检查。
4.8 紧急照明和报警装置 检验内容和要求:
轿厢内应当装设符合下述要求的紧急报警装置和应急照明: (1)正常照明电源中断时,能够自动接通紧急照明电源;
(2)紧急报警装置采用对讲系统以便与救援服务持续联系,当电梯行程大于30m时,在轿厢和机房(或者紧急操作地点)之间也设置对讲系统,紧急报警装置的供电来自前条所述的紧急照明电源或者等效电源;在启动对讲系统后,被困乘客不必再做其他操作。
检验方法:
断开正常照明供电电源,分别验证紧急照明系统、紧急报警装臵的功能。 4.9 地坎护脚板 检验内容和要求:
轿厢地坎下应当装设护脚板,其垂直部分的高度不小于0.75m,宽度不小于层站入口宽度。
检验方法:
检查并测量相关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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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同利电梯销售有限公司 电梯检验作业指导书 文件编号:TL-ZJ01-2014 颁布日期:2014年6月20日 4.10 超载保护装置 检验内容和要求:
电梯应当设置轿厢超载保护装置,在轿厢内的载荷超过110%额定载重量(超载量不少于75kg)时,能够防止电梯正常启动及再平层,并且轿内有音响或者发光信号提示,动力驱动的自动门完全打开,手动门保持在未锁状态。
检验方法:
进行加载试验,验证超载保护装臵的功能。 4.11 安全钳 检验内容和要求:
(1)安全钳上应当设有铭牌,标明制造厂名、型号、规格参数以及型式试验编号;铭牌、型式试验合格证、调试证书内容与实物应当相符。
(2)轿厢上应当装设一个在轿厢安全钳动作以前或同时动作的电气安全装置。
检验方法:
●对照检查安全钳型式试验合格证、调试证书和铭牌; ●检查电气安全装臵的设臵。
5 悬挂装置、补偿装置及旋转部件防护
5.1 悬挂装置、补偿装置的磨损、断丝、变形等情况 检验内容和要求: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悬挂钢丝绳和补偿钢丝绳应当报废: ①出现笼状畸变、绳芯挤出、扭结、部分压扁、弯折;
②断丝分散出现在整条钢丝绳,任何一个捻距内单股的断丝数大于4根;或者断丝集中在钢丝绳某一部位或一股,一个捻距内断丝总数大于12根(对于股数为6的钢丝绳)或者大于16根(对于股数为8的钢丝绳);
③磨损后的钢丝绳直径小于钢丝绳公称直径的90%;
采用其他类型悬挂装置的,悬挂装置的磨损、变形等应当不超过制造单位设定的报废指标。
检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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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同利电梯销售有限公司 电梯检验作业指导书 文件编号:TL-ZJ01-2014 颁布日期:2014年6月20日 ●用钢丝绳探伤仪或者放大镜全长检测或者分段抽测;测量并判断钢丝绳直径变化情况。测量时,以相距至少1m的两点进行,在每点相互垂直方向上测量两次,四次测量值的平均值,即为钢丝绳的实测直径;
●采用其他类型悬挂装臵的,按照制造单位提供的方法进行检验。 5.2 端部固定 检验内容和要求:
悬挂钢丝绳绳端固定应当可靠,弹簧、螺母、开口销等连接部件无缺损。采用其他类型悬挂装置的,其端部固定应当符合制造单位的规定。
检验方法:
检查或者按照制造单位的规定进行检验,将测量数据填至《曳引驱动电梯施工自检报告》中。
5.3 补偿装置 检验内容和要求:
(1)补偿绳(链)端固定应当可靠;
(2)应当使用电气安全装置来检查补偿绳的最小张紧位置;
(3)当电梯的额定速度大于3.5m/s时,还应当设置补偿绳防跳装置,该装置动作时应当有一个电气安全装置使电梯驱动主机停止运转。
检验方法:
●检查补偿绳(链)端固定情况;将测量数据填至《曳引驱动电梯施工自检报告》的表14中。
●模拟断绳或者绳跳出时的状态,观察电气安全装臵动作和电梯运行情况。 5.6 旋转部件的防护 检验内容和要求:
在机房(机器设备间)内的曳引轮、滑轮、链轮、限速器,在井道内的曳引轮、滑轮、链轮、限速器及张紧轮、补偿绳张紧轮,在轿厢上的滑轮、链轮等与钢丝绳、链条形成传动的旋转部件,均应当按要求设置防护装置,以避免人身伤害、钢丝绳或者链条因松驰而脱离绳轮或者链轮、异物进入绳槽或者链与链轮之间;采用防护装置后,应当能够看到旋转部件并且不防碍维护保养与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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