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教育课的时间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每天洞察学生间的安全情况面积市处理学生间的安全事故,做好对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
3 要及时发现学校建筑物和各种设施可能危及师生安全的险情,学校负责人对学校、各班班主任、科任教师对本班教室、办公室要经常注意发现校舍、墙壁等建筑物有无垮塌迹象,照明电器有无危险,一经发现要及时报告,以便排除。
4 教育学生讲卫生、爱清洁,搞好学校清洁卫生,排除疾病的传播隐患,并向学生传授预防疾病和治疗疾病的知识,做到学生定期体检。我们要针对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血吸虫病、艾滋病、霍乱、肺结核、狂犬病等对学生再进行知识宣传,必要时邀请市防疫站的专家到校进行指导,并通过“小手拉大手”的活动,教育学生将所有学到的安全知识向家长和朋友进行宣传,达到全民知晓的目的。另外,在开学初,还要做好“麻疹”的宣传预防和免疫接种工作。
5 做好学校防火、防震、防盗和安全消防工作。利用班队课、晨读、安全课、板报等途径向学生传达这方面的知识。
6 每位教师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和早退,并按要求认真进行教学。每节课教师都要按学校规定到班,不缺上每一节课,老师因病因事缺课,须经领导批准,并与顶班代课的教师做好交接手续。学生开展文体活动,教师须到现场指导和管理,不得放任不管。如因教师擅离工作岗位或不按规范操作而导致的安全事故则由该教师承担一切责任。
7 禁止不安全的外出游玩活动。如有外出或社会实践、竞赛和考试等活动,一定要事先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并写出安全工作预案,报经教育局同意方可开展。
8 要防止学生外跑,每天上学和放学,班主任、老师均要清点班上人数,发现无故未到的,当天要迅速告知家长。上课时教师不能随意让学生出教室,如有特殊情况要求学生出教室,须托交给未上课的教师或领导处理,不要强制学生请家长到校,可采取家访或其它方式通知家长,进行共同教育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严禁上课时间将学生逐出教室和学校,如在这方面造成的不安全事故则由相关教师负责。
9 由于学校外处交通要道,交通隐患比较严重,所以要经常开展交通安全知识教育,严禁学生在上学和放学路上打玩,要遵守交通规则,做到安全出行。
10 加强校园周边安全治理工作,针对学校周遍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积极协调当地政府、公安、城管等部门,加强管理和调度,建立有效的协作沟通机制,制定整治方案并及时解决。
11、由于学校食堂的存在,特别要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在继续严格管理食堂的基础上,还要排查出一切食堂安全隐患,不断对食堂工作进行检查和改进,保证学生吃得安全,吃得放心。同时,教育学生不外出购买零食,注意食品的安全卫生。
12 进一步加强学校禁毒教育工作和法制知识的宣传。要继续与西城派出所密切配合,邀
请他们在本期的“6. 26”国际禁毒日到学校为学生进行法制和禁毒知识讲座。
13 值周人员和综合科教师对学生的安全工作必须认真负责,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和处理。具体参照值周行政、值周教师和综合课教师安全巡视的具体规定。
西郊中心小学教师年度考核评估办法
为了正确评价教师的德才表现和教学效果、工作实绩,促进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为教师职务晋升,聘任和待遇分配等提供依据,现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教育实际情况,对教师考核工作,提出以下方案。 一、考核范围
本中心学校所属的各体教师 二、考核内容
教师的考核内容是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是考核教学效果和工作实绩。 德:指政治思想和师德品质的表现; 能:指业务知识、教育教学的水平和能力; 勤:指勤奋精神、工作态度和出勤率;
绩:指教育教学的数量、质量和效果(包括教学目标评估、班主任和少先队工作评估、教研与成果、常规工作、差生转化工作等)。 三、考核标准
1 、考核要以教师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教育教学任务为基本依据,坚持客观公正、上下结合的原则。
2 、教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被考核审定为优秀等次
的人数,以上级确定的名额为限。 3 、四个等次的基本标准:
( 1 )优秀:能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令和规章制度,业务熟悉,工作勤奋,教育教学效果好,成绩显著。
( 2 ) 称职:能正确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令和规章制度,热爱教育工作,业务熟悉,工作积极,较好地完成各项教育教学任务。
( 3 )基本称职:政治表现与业务素质一般,勉强适应工作要求,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基本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在工作中有失误。
( 4 )不称职:政治思想觉悟较低,不胜任教育教学工作,责任心不强,组织纪律性差,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 四、考核办法
教师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学期考核、学年考核三种。平时考核可以随时进行。学期考核每半年一次,在每年1 月和7月份进行。学年考核每年进行一次,在每年7 月份结合学期考核同步进行。学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和学期考核为基础。 2 、下列人员按以下办法进行考核
(1) 因公离开现职岗位的,参加原学校的学年考核,其中时间超过半年以上,由其服务或学习单位提供详细书面表现情况。
(2)正式调动工作单位的,参加新工作单位的学年考核,其中在新单位工作不满半年的,由调出学校提供详细书面表现情况。
( 3 )见习期、试用期教师参加考核,不定等次,转正定级后才评定等次。
(4)一学年内请病假( 公伤除外) 累计超过6个月,或请事假累计超过3 个月,或旷工累计超过3 天的教师,当年度的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5)离退休教师,以审批执行时间为准,下半年批准离退休的不参加学年度考核。 (6)因某种情况正被停职调查,以至立案审查未作结论的教师,不能参加当年的学年度考核。
(7)受行政记大过或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下处分的教师,处分期间参加考核,但不定等次。 ( 8 )违反计划生育的教师不能参加考核。 五、考核程序
1、被考核教师,根据考核内容,自我总结,填写《学年度考核登记表》 。
2 、被考核教师在所在单位认真总结、汇报一学年来教育教学工作情况,自报考核等次,群众评议,各单位根据被考核教师平时教育教学工作情况和群众评议意见,写出考核评语,提
出考核等次意见。
3 、学校考核小组负责对全体教师进行公平、公开的考核。
4、学校考核小组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教师。如被考核教师对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应在接到考核通知之日起7天内,向考核小组提出复核申请。考核小组在认真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7 天内提出复核的处理意见,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其本人。 5、凡等次评定为优秀或不称职的,报区教育局考核小组评定。对不称职和因处分不定等次的 ,各单位要给每个人写出书面报告。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
( 一)教师在学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具有晋职和晋升工资的资格。 1 、教师年度考核被确定为称职等次以上的,具有晋升职务的资格。
2 、教师在聘任期内,学年度考核连续两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本职务所对应的职务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
(二)教师在学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按以下办法处理: 1 、教师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所在单位要安排人员进行帮带。
2 、教师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不影响调整工资(即在国家未作出明确规定之前,可视同称职等次按有关规定给予晋升职务工资档次)。
3 、对连续两年考核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教师,应调整其工作岗位。 (三) 教师学年度考核被确定不称职等次的,按以下办法处理
1、当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报上级主管部门后调换工作或缓聘、短聘处理。 2 、连续两学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按我区教师聘任制实施办法和实施意见的规定,予以解聘或不聘。 七、审批权限
中心学校校长、教师考核评定等次,受奖励或短聘、缓聘、不聘等,送区教育局,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 八、考核机构
(一)中心学校要设立考核小组,由单位主要领导、主管人事政工的领导和骨干教师代表组成,一般3 一5 人为宜。 (三)考核领导小组职责
1 、制定具体的考核方案和实施办法。
2 、设立教师个人考核档案(档案内容包括:教育教学计划、总结;听评课记录;所教学科的竞赛、考试成绩记录;奖惩记录;教育教学论文;考查、考核总结及教育教学工作情况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