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尔凯姆为社会学寻找到了独特的研究对象——社会事实,使社会学真正意义上成为一门独立学科。社会团结是最基本的社会事实,它影响和决定着其他社会事实,是迪尔凯姆社会学理论的核心。 一、社会团结的含义
它指的是把个体结合在一起的社会纽带,是一种建立在共同情感、道德、信仰或价值观基础上的个体与个体、个体与群体、群体与群体之间的,以结合或吸引为特征的联系状态。它是无形的,但所有社会成员都受到这股力量的牵引和控制。社会团结的基础是成员的共同价值观念、共同的道德规范,即“集体意识”——统一社会一般公民共同的信仰和情操的总和,故迪尔凯姆强调道德对社会的调节作用。 二、社会团结的分类
迪尔凯姆根据集体意识的强弱,把社会团结分为机械团结和有机团结。所谓机械团结是指通过强烈的集体意识将同质性个体结合在一起的联结纽带,成员之间同质性高、缺乏分工,受强大的集体意识的约束,法律具有压制性;所谓有机团结,它是建立在社会成员异质性和相互依赖基础上的社会联系纽带。社会分工造成了社会各部分的相互依赖,为个人意识和个性的发展造成了空隙,削弱了集体意识,促使机械团结向有机团结的转化。 三、社会团结所面临的威胁 (一)社会解组的危险
所谓社会解组指的是由于丧失了社会联系,社会整体蜕变为一种个体相互分裂的原子式堆积的状态。造成解组的原因是社会道德规范在引导人的欲望合理实现时发生了故障,所以社会结构的整合离不开道德规范的调节作用。
(二)社会团结的破坏——反常分工
反常分工是指社会分工的反常状态,它也是造成社会危机的原因。正常的分工可以创造出一种新的、职业的道德,维系个人与群体的关系,弥补因集体意识的削弱而造成的社会解组的危险。但反常分工不仅达不到以上的效果,还会造成社会动荡。
反常分工的表现:1、社会分工速度过快(社会整合机制滞后,致使社会调节不能有效地控制人的欲望,造成“失范”状态);2、强制性分工(建立在社会不平等的基础上,所遵守的规范是某些人制定出来强迫另一些人的,形成不了真正的有机团结,最终可能导致阶级斗争)故迪尔凯姆强调社会公平,特别是教育公平;3、非人化分工(这种纯技术分工由于缺乏坚实的道德基础而无法有效地将个人整合到群体之中)
他们的共同特点是:无法发挥道德的调节作用,从而不能保证发生改组的新型社会结构长期维持下去。 (三)有机团结面临的威胁
1、社会整体层次上的道德付诸阙如,整体社会缺乏必要的道德联系,个体只认同所属群体的道德,造成各群体相互依赖减少,削弱了有机团结的基础;
2、极端的个人主义,对个性的夸大。迪尔凯姆强调社会对个人的决定作用,主张人只有获得社会本性后才是真正的人,强调道德对人的欲望的约束。 2、孔德社会秩序论的基本观点
孔德在《实证政治体系》中,将自己社会学的基本内容划分为社会静力学和社会动力学。社会静力学是研究各种社会的基本秩序及某个特定整体的各个机构之间的相互关系,也就是说,社会静力学旨在揭示人类社会的基本秩序,找到维护人类社会共存秩序的原则,社会秩序是社会静力学的核心。
孔德认为,社会有机体各部分是靠精神因素实现其联系的,有机体的联结纽带(语言、宗教、社会分工)对于社会秩序至关重要。
1、语言具有横向联系和纵向联系的特点,首先,通过语言人们形成合作,形成共同的情感,从而维持共同的秩序;其次,语言作为载体传承着文化;
2、宗教向人们提供了共同的信仰和一致的原则,构成了人们行动的社会基础,它号召人们彼此友谊与合作。故孔德认为,宗教是秩序的源泉;
3、社会分工通过各种职业的分配把人们有机地联系在一起,加强了人们的相互依赖和合作精神。 孔德认为,社会的不幸是由于现代工业制度没有置于社会道德的控制和管辖之下,要社会恢复社会的秩序,必须强调普遍得到的教育和发挥人道教牧师的作用。 1、实行普遍的道德
在孔德看来社会的改组要靠工业社会的道德,通过普遍道德的教育,纠正社会的弊病,建立精神权利,而社会分工则促进了新的社会道德的发展。 2、发挥人道教的作用
孔德强调,宗教缔造了社会秩序,他可以调节人类内部生活,把人类联系在一起,在共同的信仰支配下,共同生活,共同行动,正是宗教用无私和仁爱对人们进行精神和道德教育,克服利己思想,彼此有善合作。因此孔德发展了一种实证主义的人道教,掌握实证主义精神的社会学家作为牧师,向人们解释人道教教义:爱是原则,秩序是基础,进步是目的;领导人们学习,仲裁社会纠纷,指导社会发展。 孔德关于社会秩序的理论有其局限性,他的秩序论试图借助对人性的解释来了解社会,并在人性中找到社会秩序的根基和社会秩序的价值原则和道德力量,认为人性是由情感、行动和智力构成的,强调普遍道德可以使人由情感上的利己主义转向利他主义等等。它们暴露了孔德在社会生活领域的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倾向,但在其社会静力学理论中体现了功能分析的观点,为以后社会学理论的发展提供了借鉴。
3、模式变量理论的内容即应用层次 一、模式变量的意义和内容
帕森斯的社会学理论可分为社会行动论和社会系统论,而模式变量作为一种类型学工具充当了这两种理论体系的中介,不仅被用来区分行动者在互动过程中的主观取向,还独特的充当了描述社会关系、区分社会结构的工具,是刻画系统结构特征的基本变量。所谓“模式变量”是行动者在与其他行动者的互动过程中,必然要面对的5个问题的可供选择的5对范畴:1、普遍性与特殊性(涉及互动中特定行为标准的适用范围);2、扩散性与专一性(涉及互动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宽窄和清晰程度);3、情感性与中立性(涉及互动关系中是否包含感情因素);4、先赋性与自获性(涉及行动者之间作为相互对待基础的识别标准的);5、私立性与公益性(涉及互动中优先考虑的是哪一方面的利益)。 二、模式变量的中介作用
行动包含三要素——行动目标、状态和规范取向。帕森是认为,行动理论分析的重点是行动系统即行动者与其状态字间发生的某种稳定的关系,而行动系统是由文化系统、社会系统、人格系统和行为有机体构成的,帕森斯注重对社会系统的分析,从结构的角度来说,社会系统依赖于角色之间在权利和义务关系上的互补性,行动者所处的地位和承担的角色被看成是社会结构的基本单位,所以社会系统保持稳定状态的前提是维持一种权利与义务的互补性即行动者对一组价值规范有共同的理解,社会系统的核心是制度化的角色关系。因而在特定的社会关系中模式变量的选择是固定的,受到社会文化价值的影响。模式变量是规范取向在互动系统中的具体表现。
模式变量揭示了各种制度化社会关系的特征,但为什么某种互动关系以特定的变量组合出现?这就是帕森斯的理论转向对社会结构的功能分析,讨论社会系统的结构是如何满足功能要求的,由此得出社会结构的最基本类型是同它所必须满足的系统功能相联系的结论。 三、模式变量的应用层次
1、行动这方面,体现个人行动时的主观倾向即个人在特定的情景状态下,在于他人的互动中所做出的行为选择;2、社会结构方面,表现模式化的角色关系即特定的社会关系所包含的模式变量是模式化的和稳定的,个人不能改变这种角色关系,只能通过社会化将这些模式化的角色关系内化;3、在文化方面,概括一个社会的文化特征,对不同社会的价值取向作出区别,为跨文化比较提供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