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党积极分子名册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申请入 党时间 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 担任学 干情况 备注 注:可另附页
发展党员工作流程
1.提出入党申请,递交入党申请书(公示5天) 申请人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支部提出入党申请,递交入党申请书。党支部进行公示并在1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介绍入党条件和程序,加强教育引导。 2.推荐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公示5天) 应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入党积极分子人选,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下同)研究决定,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向入党积极分子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表》。 3.指定培养联系人 指定1至2名正式党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4.培养教育考察 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集中培训等,介绍党的基本知识,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积极分子要定期向党支部进行书面思想汇报。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1次考察。二级党组织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作1次培养状况分析。 5.确定发展对象(公示5天) (在确定为发展对象前,必须完成40个小时以上的志愿服务) 对经过1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6.确定入党介绍人 为每名发展对象确定2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组织指定。 7.政治审查 党组织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在听取本人介绍和查阅有关材料后,情况清楚的可不函调或外调。对流动人员中的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时,还应当征求其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基层党组织的意见。)政审情况形成结论性材料。 8.开展集中培训 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天(或不少于24个学时),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发展对象要定期向党组织进行书面思想汇报。 9.支部委员会审查 支部委员会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报上级党委(党总支)预审。向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在入党介绍人指导下,由本人按照要求如实填写。 10.拟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公示(公示5天) 11.召开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
发展对象汇报个人情况,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有关情况、表明意见,支委会报告审查情况,与会党员充分讨论、投票表决。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才能开会;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方可通过。讨论两个以上发展对象入党时,要逐个讨论和表决。 党支部应当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写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连同本人入党申请书、《入党培养登记表》等材料,一并报上级党委审批。 12.上级党委派人谈话
党委审批前,指派党委委员或组织员同发展对象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发展对象提高对党的认识,谈话情况如实填写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并向党委汇报。
13.上级党委审批(3个月内)
上级党委根据所辖党支部上报的材料进行集体讨论、表决,形成意见,对符合党员标准的下发吸收预备党员通知书,并报校党委组织部备案。 14.将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继续教育和考察
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听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实践锻炼等,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并督促预备党员认真填写《预备党员考察表》,按时上交思想汇报。预备期为1年。 15.入党宣誓
二级党组织统一组织新发展党员进行入党宣誓。 16.提出转正申请
(在转正前,必须完成40个小时以上的志愿服务)
对预备党员进行至少1年的教育考察。预备党员可提前1个月,主动向所在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17.征求党员和群众意见
党支部应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对预备期满的预备党员的意见,并将意见作为衡量党员能否转正的重要依据。
18.拟转为中共正式党员公示(公示5天) 19.召开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
参照接收预备党员的程序,召开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预备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填写支部决议后,报上级党委审批。 20.上级党委审批(3个月内)
上级党委根据所辖党支部上报的决议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批,审批结果通知党支部,下发批准转为正式党员通知书。党支部书记应当同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