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的通知 下载本文

金组发〔2011〕30号

关于印发《金湖县机关、事业单位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的通知

各镇党委,县委各部委办,县各直属机构党委(党组):

为进一步提高全县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范化建设,现将修订后的《金湖县机关、事业单位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以往相关规定与本流程有冲突的,以本流程为准。文件从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金湖县机关、事业单位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

中共金湖县委组织部

2011年4月21日

金湖县机关、事业单位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

通 气 单位党委(党组)根据股级干部职数、 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考虑股级干部调配,党委(党组)负责同志或分管领导以文件形式到县委组织部通气(同时呈报《关于干部拟任免的请示》或《关于拟配备XX职务的请示》、《拟任免股级干部基本情况表》等材料)。县委组织部根民主测评和推荐 考察人选必须在民主测评、推荐(海推)的基础上确定。民主测评优称率低于85%,或民主推荐得票率县直低于50%、镇低于30%的,不得作为考察人选。民主测评、推荐结果一年内有效。参加民主测评、推组织考察 由单位党委(党组)组织进行考察,考察组由两名以上成员组成,考察组组长由党委(党组)成员担任,考察组成员一般由组织人事或纪检监察干部担任。需组织部部务会研究任免的股级干部,相关单位应邀请组织部干部科派员共同考察。考察前在单位醒目处张贴《考察 任免及备案 根据县委组织部批复,单位党委(党组)履行任免手续,并根据干部管理 权限,履行股级干部备案手续。凡涉及向有关部门提名或选举产生的,按法定程序履行手续,对外公布。(备案需报材料见备注) 请示与批复 单位党委(党组)根据公示结果,向县委组织部请示股级干部任免方案,县委组织部召开部务会研究任免或批复。(请示需报材料见备注) 公 示 对拟提拔人选,集体研究确定后,在本单位进行为期7-15天的公示。 集体研究 考察组向单位党委(党组)汇报考察情况。单位党委(党组)根据考察情况进行集体研究,班子成员必须三分之二以上(班子成员5人以下的全体)到会方能开会。对拟提拔人选进行投票表决,获得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成员)半数方为通过,未通过人选3个月内不得再次票决。 备注:请示需报材料:1、党委(党组)关于干部任免的请示;2、党委(党组)研究干部的原始记录。

属提拔人选的,需增报材料:1、民主测评、民主推荐汇总表; 2、干部考察记录、考察报告等材料;

3、所在单位纪委(纪检组)对拟提拔干部遵守党纪政纪情况的说明;4、公示期间来信来访调查核实情况。

备案需报材料:1、干部任免文(一式四份);2、干部任免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