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机电管理规定 下载本文

检查和处理结果都应留有记录。

2、单绳缠绕式提升机的制动绳、缓冲器及多绳摩擦式提升机的尾绳、分绳器、井底每周至少全面检查、检修一次,尾绳联接器每天都要进行检查。检查制动绳的断丝、磨损和润滑情况(特别注意检查上下出车平台附近的情况)以及拉紧装置全部紧固件紧固情况和制动绳张紧情况,拉紧装置应涂稠油,以防锈蚀;检查缓冲器的固定情况和有无抽出现象,向缓冲器和连接装置各零部件涂防锈油脂。检查尾绳是否锈蚀、断丝、扭曲变形;分绳器是否完好,井底与尾绳环间距,井底杂物情况等;检查尾绳联接器转动是否灵活。每次检查后要认真填写检查记录。

3、防坠器每天要由专人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记录。 抓捕器的检查:各零部件是否齐全完整,连接件是否有松动、丢失现象;驱动弹簧有无破损,弹簧固定的可靠性以及有无异物防碍弹簧伸缩;检查抓捕器在驱动弹簧作用下能否自由活动,楔子能否夹紧制动绳,有无异物落入抓捕器内;润滑油量是否充足,特别是各叉杆销轴转动和润滑情况;检查各导向套,如磨损太快或抓捕器楔子被磨损,应找出原因及时处理,应使上下导向套管及抓捕器的中心线保持在同一条铅垂线上。防坠器每年大修一次,大修时需将抓捕器拆开,清除全部零件上的污垢及铁锈,并放入煤油中清洗,检查各零部件是否完好,对于轴承与轴的间隙磨损后超过1.0mm,抓捕器楔子的圆弧表面磨损大于1.5mm,楔背表面磨损大于0.2mm的应予以更换。

4、主井装载设备、卸载设备每周至少全面检查检修二次。 5、每周至少全面检验一次井筒装备,检查井筒装备的完好情况,及时处理罐道的松动、锈蚀、变形、磨损等故障,检查容器与罐道梁、井梁、井壁等的间隙,清理井筒杂物等;每年至少对主、副井井筒全部罐道磨损情况、罐道间距、接头及罐耳间隙等祥细检查、测量一遍,全面鉴定井筒装备的完好情况;对于井筒有地质破坏的矿井,在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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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期内(即六、七、八、九月份)要加强井筒装备检查,每旬对罐道间距以及容器与井壁、容器与井梁的间距测量不少于一遍。 6、每月至少对过卷、过放缓冲装置、防撞托罐装置、井架、井筒压风管、排水管、洒水管、电缆、梯子间等检查一次。过卷、过放缓冲装置制动力设计、调整要合理、准确,每使用5年至少要进行一次重新标定,钢丝绳要进行防腐,锈蚀严重的要及时更换;每年至少要用提升容器实际检验一次防撞、托罐的可靠性。

7、减速器以及高速、低速联轴器每月全面检查一次,平行轴减速器每年要揭盖检查,清洗换油,全面检修,测量轴瓦、齿轮间隙和轮齿的磨损情况;行星轮减速器要根据振动、温升、油质等使用情况每年进行一次鉴定,每运行四年至少进行一次大修。行星轮减速器大修要签订严格的协议,全面进行拆检、探伤、鉴定,更换不符合要求的部件。高速联轴器每季度至少拆检一次、低速联轴器每年拆检一次,进行清洗换油,测量轮齿的磨损情况,鉴定联轴器运行的技术状况;减速器以及高速、低速联轴器如不符合有关要求,应及时进行更换。

8、主轴装置及轴承、天轮及轴承(瓦)、游动滚筒轴瓦、调绳离合器、及其他辅助设备如冷却风机及电机、测速发电机等,要根据设备状况定期加油和检修,每月至少一次;每年要进行一次全面拆检或鉴定。

9、主电机、变压器、电抗器、交流电动机转子附加电阻、整流柜、晶闸管加速柜、低频电源柜、变频装置柜、控制柜、操作台等每周至少全面检修一次;直流电动机、整流柜、晶闸管加速柜、低频电源柜、变频装置柜、控制柜至少每月清灰一次;交流电动机、变压器、交流电动机转子附加电阻至少每季度清灰一次,带有轴瓦的电动机要同时测量定转子气隙;带有PLC装置的控制柜和操作台至少每15天清灰一次。直流电动机整流子表面每天至少用酒精擦一次,每周对整流子换向片沟槽修理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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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型直流电机每月组织全面检查,检查冷却装置过滤器、清洗过滤网,检查轴承,检查电刷磨损和灵活度,检查刷握和换向器状态等;每年对电机进行彻底清洁、检查、保养,全面检修绕组、轴瓦、换向器等,测量电机绝缘、气隙,鉴定电机状况;大型直流提升机电机每使用5年进行一次小修或中修,每使用10年进行一次大修。

10、主要设备的关键零部件,如提升机的主轴、制动杆件、天轮轴、提升容器的连接装置等每二年进行一次探伤,提升容器的连接装置的主要受力部件每次换绳时也必须进行探伤检验,合格后才能继续使用。

第三节 主扇风机

第五十七条 矿井主扇风机房必须安装2套同等能力的主要通风机装置,其中1套作备用;备用风机必须保持完好状态,在10分钟内能开动起来;主扇风机每月至少换车一次.进行轮换检修。 第五十八条 反风设施必须完好齐全,反风时,要确保10分钟内改变巷道内的风流方向,反风风量不小于正常风量的40%。

第五十九条 主扇因故需单机运行时,必须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单机运行措施、应急预案,上报集团公司批准,并严格按措施执行。 第六十条 倒换风机或调整风机运行工况点时,须经矿总工程师批准,严格执行倒换风机的操作规程,按要求调整风机工况点。主扇风机更换了风叶、电动机,改变了动叶、导叶角度,应进行运行参数测定。

第六十一条 主扇风机要有可靠的双电源,电机要有过流、无压释放、防雷电等保护,扇风机轴承、电机轴承等应有温度显示及超温报警装置。对旋风机须增设双机运行方式时发生单机停运或运转掉电故障声光报警装置。

第六十二条 保护装置要定期进行试验,风机轴承温度、电机轴承和定子温度保护装置每季度至少试验一次,保护装置及仪器、仪表每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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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校验一次,确保灵敏可靠;电机轴承温度检测探头必须与轴承外圈可靠地接触,保证轴承温度测量的准确性;风门限位开关位置合适,灵敏可靠。

第六十三条 要合理制定主扇风机日常维护、定期检修制度:

1、每月至少对主扇风机、电机、联轴器加油一次,对旋风机建议在风机运转中进行加油;风机加油时要控制加油量,加完油后,要进行检验,观察轴承温度的变化情况。

2、机电检修工每周至少要对主扇风机检修一次。每月由科(区)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全面检查一次,检查叶片的间隙和完好情况,试验有关保护等。每季度应至少全面检查一次反风设施,检查风机加油管道、叶片及固定装置等,活动叶片并对叶片固定结合面加油;每半年检查维修一次防爆门,并全面清理风机叶片、叶轮、导叶积尘。每年对主扇风机全面检修一次,拆检联轴器、轴承、电机;更换油脂,清洗疏通加油、排油管路、冷却风过滤网;检修叶片;对风机性能、技术状况进行检测、检验、鉴定等。

第六十四条 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风机、风门、防爆盖、风道的漏风。 第六十五条 主扇风机房有直通矿调度的专用电话,有应急照明设施。

第四节 主排水泵

第六十六条 主排水泵、采区主要水泵及其配电设备的设计必须满足工作、备用及检修需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主排水泵房的温度应小于30℃。

第六十七条 主排水泵、采区主要泵应有可靠的使用、备用引水装置和高、低水位报警等保护,电机有短路、过负荷、接地、欠压释放等保护。

第六十八条 单台水泵的起动时间应不大于5min;水泵应进行轮换使用,每台泵正常连续运行时间不超过24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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