状况和经营业绩,与多家国际大银行建立了广泛的合作关系,多次获得国际中长期贷款支持。此前,中集集团还是唯一一家在美国发行最高金额7000 万美元商业票据的中国上市公司、在国际资本市场上享有较高的声誉。中集集团的发展目标是向国内外提供现代化运输装备,而非仅仅只是集装箱。这就意味着中集集团的产品结构正面临调整。该公司开发生产的冷冻集装箱已经占有国际市场10%的份额。在资产证券化进行的同时,中集集团还与中国进出口银行签订了14 亿元人民币的贷款授信额度,这笔资金将主要用于集装箱的生产经营。 中集集团与荷兰银行的协议有效期限为3 年。在3 年内,凡是中集集团发生的应收账款都可以出售给由荷兰银行管理的资产购买公司,由该公司在国际商业票据市场上多次公开发行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sset Backed Commercial Paper,简答ABCP)融资,总发行金额不超过8000 万美元。在此期间,荷兰银行将发行票据所得资金支付给中集集团。中集集团的债务人则将应收款攻交给约定的信托人,由该信托人履行收款人职责。商业票据的投资者可以获得高出伦敦同业拆借市场利息率1%的利息。 在进行证券化融资之前,中集集团曾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于1996、1997、1998 年分别发行了5000 万、7000 万和5700 万美元的南业票据(Commercial Paper CP)。这些发行都是以中集集团名义直接进行的1 年期短期融资。这种商业票据的融资方式容易受到国际经济、金融形势变化的影响而发生波动,这在1998 年就表现得十分突出。在1998 年年初,商业区票据发行的承销银团再次组团时,原有银团中的部分银行由于受到亚洲金融危机
的影响,收缩了在亚洲的业务,并退出了 7000 万美元的 CP 银团。经过努力,中集集团虽成为金融危机后我国第一家成功续发 CP 的公司,但规模降为 5700 万美元。为避免类似情况,保持集团资金结构特定性,并进一步降低成本,中集集团进行了资产证券化业务。 2)具体的融资步骤为:
步骤一,中集集团向所有客户说明 ABCP 融资方式的付款要求,将其应付款项在某一日付至海外某个特设工具机构。 步骤二,中集集团仍然履行所有针对客户的责任和义务。 步骤三,特设工具机构再将全部应收款出集给TAPCO 公司(由荷兰银行管理的资产购买公司,专门由购全球优质资产)。 步骤四,由TAPCO 公司在CP 市场上向投资者发行ABCP。 步骤五,TACPO 从 CP 市场上获得资金并付给特设工具机构。特设工具机构再将资金付给中集集团设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的专用账户。项目完成后,中集集团只需花2 周时间,就可获得本应138 天才能收回的现金。
(2)拟讨论的问题:
1)本案例所描述的是项目融资中的哪几个阶段? 2)您认为对于该项目融资,关键的步骤有哪些,为什么? 3)本项目融资决策阶段所需考虑的问题是什么?
2. 思考题
(1)投资结构对项目融资安排有什么影响? (2)项目融资各个阶段和步骤之间的联系是什么? (3)简述项目融资的阶段和步骤。
(4)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与可融资性分析有什么联系和区别? (5)融资模式中基本的结构特征有哪些?
6 1. 案例分析题
(1)成都自来水六厂项目风险分析。
BOT 项目融资将涉及到完工风险、生产风险、市场风险、金融风险、政治风险及不可抗力风险等。按时间顺序分为完工前、完工后两个阶段。成都自来水六厂BOT 项目风险分担重点考虑了原水供应、净水销售、金融风险、法律风险和不可抗力风险,并采取了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
1)生产过程中的原水供应风险。生产过程中的原水供应风险由成都市政府承担,在特许权协议中明确规定,如果原水供应不足,使项目公司无法履行其提供规定数量的净水,及按照成都自来水总公司的调度指定供应净水的义务,此原水量不足应被视为不可抗力事件。如果原水量不足不是由自然不可抗力事件所导致,成都市自来水总分司应支付实际供应的净水量的运营水费、原水费和额外不可抗力付款。 2)净水销售风险。按照购水协议,净水销量风险由成都市政府、成都市自来水总公司承担。其中,成都市政府是首要义务人,即保证在
特许经营期内按协议确定的购水价和生产能力所确定的数量,从项目公司购买净化水。
3)金融风险。① 利率风险。在成都自来水六厂BOT 项目中,法国里昂信贷银行和日本进出口银行对法国联合水务集团的融资贷款利率为 LIBOR+2%,为规避利率风险,项目公司制定了利率管理承诺。即通过安排对冲贷款额度,也就是订立利率风险控制协议,来控制定期贷款下至少 80%未偿债务的利率波动风险。② 汇率风险。在建设期,根据建设合同,承包商承担所有由外汇汇率变动引起的建设成本上升的风险。建设完工以后,由成都市政府、项目公司和贷款人共同承担汇率风险。如在特许权协议和购水协议中规定的运营价浮动部分,即包含了一个考虑了美元与人民币汇率变化的汇率系数。③外汇兑换风险。根据协议,由外汇短缺所造成的风险,由项目公司自己承担。对于外汇汇出风险,则由成都市政府和项目公司或贷款人共同承担。由于人民币在经常项目下可兑换,所以成都自来水六厂BOT 项目中的外汇汇兑问题得到了一定程度的解决。④通货膨胀风险。在成都自来水六厂BOT 项目中,整个特许期内的运营水价由投标人在标书中确定,投标人需自行为整个特许期内的通货膨胀作出假设,由此项目公司承担了因实际通货膨胀与假设不相同而带来的风险。 4)法律变更风险。该风险由成都市政府承担。根据特许权协议,如果因法律变更,项目公司无法履行其重要义务或履行重要义务按照适用法律成为非法行为,此项法律变更将被视为不可抗力的事件,项目公司有权终止履行其义务。如果因法律变更阻止项目公司履行其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