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版)江西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 - 图文 下载本文

三、钢筋:

1.钢筋工程按钢筋的不同品种和规格以现浇构件、预制构件、预应力构件以及箍筋分别列项,钢筋的品种、规格比例按常规工程设计综合考虑。 2.除定额规定单独列项计算以外,各类钢筋、铁件的制作成型、绑扎、安装、接头、固定所用人工、材料、机械消耗均已综合在相应项目内;设计另有规定者,按设计要求计算。直径25mm以上的钢筋连接按机械连接考虑。 3.钢筋工程中措施钢筋,按设计图纸规定及施工验收规范要求计算,按品种、规格执行相应项目。如采用其他材料时,另行计算。

4.现浇构件冷拔钢丝按φ10以内钢筋制安项目执行。

5.型钢组合混凝土构件中,型钢骨架执行本定额“第六章 金属结构工程”相应项目;钢筋执行现浇构件钢筋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50,机械乘以系数1.15。

6.弧形构件钢筋执行钢筋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05。

7.混凝土空心楼板(ADS空心板)中钢筋网片,执行现浇构件钢筋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30、机械乘以系数1.15。

8.预应力混凝土构件中的非预应力钢筋按钢筋相应项目执行。 9.非预应力钢筋未包括冷加工,如设计要求冷加工时,应另行计算。 10.预应力钢筋如设计要求人工时效处理时,应另行计算。

11.后张法钢筋的锚固是按钢筋帮条焊、U形插垫编制的,如采用其他方法锚固时,应另行计算。

12.预应力钢丝束,钢绞线综合考虑了一端、两端张拉;锚具按单锚、群锚分别列项,单锚按单孔锚具列入,群锚按3孔列入。预应力钢丝束、钢绞线长度大于50m时,应采用分段张拉;用于地面预制构件时,应扣除项目中张拉平台摊销费。

13.植筋不包括植入的钢筋制作、化学螺栓。钢筋制作,按钢筋制安相应项目执行,化学螺栓另行计算;使用化学螺栓,应扣除植筋胶的消耗量。 14.地下连续墙钢筋笼安放,不包括钢筋笼制作,钢筋笼制作按现浇钢筋制安相应项目执行。

15.固定预埋铁件(螺栓)所消耗的材料按实计算,执行相应项目。

16.现浇混凝土小型构件,执行现浇构件钢筋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2。

四、模板:

1.模板分组合钢模板、大钢模板、复合模板、木模板,定额未注明模板类型的,均按木模板考虑。

2.模板按企业自有编制。组合钢模板包括装箱,且已包括回库维修耗量。 3.复合模板适用于竹胶、木胶等品种的复合板。

4.圆弧形带形基础模板执行带形基础相应项目,人工、材料、机械乘以系数1.15。

5.地下室底板模板执行满堂基础,满堂基础模板包括集水井模板杯壳。 6.满堂基础下翻构件的砖胎模,砖胎模中砌体执行本定额“第四章 砌筑工程”砖基础相应项目;抹灰执行本定额“第十一章 楼地面装饰工程”、“第十二章 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抹灰的相应项目。

7.独立桩承台执行独立基础项目;带形桩承台执行带形基础项目;与满堂基础相连的桩承台执行满堂基础项目。高杯基础杯口高度大于杯口大边长度3倍以上时,杯口高度部分执行柱项目,杯型基础执行独立基础项目。

8.现浇混凝土柱(不含构造柱)、墙、梁(不含圈、过梁)、板是按高度(板面或地面、垫层面至上层板面的高度)3.6m综合考虑的。如遇斜板面结构时,柱分别按各柱的中心高度为准;墙按分段墙的平均高度为准;框架梁按每跨两端的支座平均高度为准;板(含梁板合计的梁)按高点与低点的平均高度为准。

异形柱、梁,是指柱、梁的断面形状为:L形、十字形、T形、Z形的柱、梁。 9.柱模板如遇弧形和异形组合时,执行圆柱项目。

10.短肢剪力墙是指截面厚度≤300mm,各肢截面高度与厚度之比的最大值>4但≤8的剪力墙;各肢截面高度与厚度之比的最大值≤4的剪力墙执行柱项目。

11.外墙设计采用一次摊销止水螺杆方式支模时,将对拉螺栓材料换为止水螺杆,其消耗量按对拉螺栓数量乘以系数12,取消塑料套管消耗量,其余不变。墙面模板未考虑定位支撑因素。

柱、梁面对拉螺栓堵眼增加费,执行墙面螺栓堵眼增加费项目,柱面螺栓堵眼人工、机械乘以系数0.3,梁面螺栓堵眼人工、机械乘以系数0.35。

12.板或拱形结构按板顶平均高度确定支模高度,电梯井壁按建筑物自然层层高确定支模高度。

13.斜梁(板)按坡度大于10°且≤30°综合考虑。斜梁(板)坡度在10°以内的执行梁、板项目;坡度在30°以上、45°以内时人工乘以系数1.05;坡度在45°以上、60°以内时人工乘以系数1.10;坡度在60°以上时人工乘以系数1.20。

14.混凝土梁、板应分别计算执行相应项目,混凝土板适用于截面厚度≤250mm;板中暗梁并入板内计算;墙、梁弧形且半径≤9m时,执行弧形墙、梁项目。

15.现浇空心板执行平板项目,内模安装另行计算。

16.薄壳板模板不分筒式、球形、双曲形等,均执行同一项目。 17.型钢组合混凝土构件模板,按构件相应项目执行。

18.屋面混凝土女儿墙高度>1.2m时执行相应墙项目,≤1.2m时执行相应栏板项目。

19.混凝土栏板高度(含压顶扶手及翻沿),净高按1.2m以内考虑,超1.2m时执行相应墙项目。

20.现浇混凝土阳台板、雨篷板按三面悬挑形式编制,如一面为弧形栏板且半径≤9m时,执行圆弧形阳台板、雨篷板项目;如非三面悬挑形式的阳台、雨篷,则执行梁、板相应项目。

21.挑檐、天沟壁高度≤400mm,执行挑檐项目;挑檐、天沟壁高度>400mm时,按全高执行栏板项目。单件体积0.1m3以内,执行小型构件项目。

22.预制板间补现浇板缝执行平板项目。 23.现浇飘窗板、空调板执行悬挑板项目。

24.楼梯是按建筑物一个自然层双跑楼梯考虑,如单坡直行楼梯(即一个自然层、无休息平台)按相应项目人工、材料、机械乘以系数1.2;三跑楼梯(即一个自然层、两个休息平台)按相应项目人工、材料、机械乘以系数0.9;四跑楼梯(即一个自然层、三个休息平台)按相应项目人工、材料、机械乘以系数0.75。剪刀楼梯执行单坡直行楼梯相应系数。

25.与主体结构不同时浇捣的厨房、卫生间等处墙体下部现浇混凝土翻边的模板执行圈梁相应项目。

26.散水模板执行垫层相应项目。

27.凸出混凝土柱、梁、墙面的线条,并入相应构件内计算,再按凸出的线条道数执行模板增加费项目;但单独窗台板、栏板扶手、墙上压顶的单阶挑沿不另计算模板增加费;其他单阶线条凸出宽度>200mm的执行挑檐项目。 28.外形尺寸体积在1m3以内的独立池槽执行小型构件项目,1m3以上的独立池槽及与建筑物相连的梁、板、墙结构式水池,分别执行梁、板、墙相应项目。

29.小型构件是指单件体积0.1m3以内且本节未列项目的小型构件。 30. 用钢滑升模板施工的烟囱、水塔及贮仓是按无井架施工计算的,并综合了操作平台。

31.用钢滑升模板施工的烟囱、水塔提升模板使用的钢爬杆用量是按100%摊销计算的,贮仓是按50%摊销计算的,设计要求不同时,可以换算。如果受力钢筋作为钢爬杆时,扣除项目中钢爬杆的消耗量。

32. 倒锥壳水塔塔身钢滑升模板项目,也适用于一般水塔塔身滑升模板工程。

33.烟囱钢滑升模板项目均已包括烟囱筒身、牛腿、烟道口;水塔钢滑升模板均已包括直筒、门窗洞口等模板消耗量。

34.当设计要求为清水混凝土模板时,执行相应模板项目,并作如下调整:复合模板材料换算为镜面胶合板,机械不变,其人工按下表增加工日。 清水混凝土模板增加工日表 单位:100m2

柱 项目 梁 墙 弧形、 直形墙、 拱形弧形墙、电梯梁 井壁墙 5.8 3 有梁板、 短肢 剪力墙 2.4 无梁板、 平板 4 圆形异形矩形异形矩形柱 柱 柱 梁 梁 4 5.2 6.2 5 5.2 工日 35.预制构件地模的摊销,已包括在预制构件的模板中。 五、混凝土构件运输与安装: 1.混凝土构件运输:

(1)构件运输适用于构件堆放场地或构件加工厂至施工现场的运输。运距

以30km以内考虑,30km以上另行计算。

(2)构件运输基本运距按场内运输1km、场外运输1Okm分别列项,实际运距不同时,按场内每增减0.5km、场外每增减1km项目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