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往的品德 权利与义务 在集体中成长 权利与义务 三、我与集体、国家和社会的关系 三、我与国家和社会 积极适应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承担社会责任 法律与社会秩序 认识国情 爱我中华
与2003年版相比,2011年版思品课标在课程内容的规定上做了以下调整:第一,将“成长中的我”中的“学法用法”改为“心中有法”,以体现我与法的关系。第二,由于我与他人的关系中必然会涉及集体,所以将“我与他人的关系”改为“我与他人和集体”。由于“交往与沟通”“交往的品德”相互包容,所以将其合并为“交往与沟通”,新增“在集体中成长”之内容。第三,鉴于集体之内容上移,所以将“我与集体、国家和社会的关系”改为“我与国家和社会”并将“积极适应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承担社会责任”整合为“积极适应社会的发展”。另外,调换了“法律与秩序”与“认识国情 爱我中华”的顺序,使法律内容的顺序与前两大部分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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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适应社会的发展 认识国情 爱我中华 法律与秩序
五、关于“教学建议”的规定
2003年版规定 (一)坚持正确的思想导向 (二)强调联系生活实际 (三)引导学生自主学习 2011年版规定 教学是落实本标准、达成思想品德课程目标的主要途径和基本环节。教学的组织与实施,应全面(四)注重学生的情感体验和道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社会主义德实践 核心价值观为导向,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课程改革的理念和要求,贯彻思想品德教学原则,进行教学改革,提高思想品德教学的实效性;应以本标准为依据,遵循初中学生身心发展和思想品德形成与发展的规律。 (一)准确把握课程性质,全面落实课程目标 (二)强调与生活实际以及其他课程的联系 (三)创造性地使用教材,优化教学过程 (四)注重学生的情感体验和道德实践 (五)引导学生学会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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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版课标规定的教学建议与2003年版相比,有增减、有补充、有保留,突出了富有针对性的教学指导建议和要求,具体说明如下:
第一,删除了原第一条,将其变为“准确把握课程性质,全面落实课程目标”。理由是,从课程综合性和德育性两个基本性质出发提出要求和建议,针对的是教育中最容易出现的偏差。
第二,扩展了原第二条,将其变为“强调与生活实际以及其他课程的联系”。以加强与其他课程的有机联系和融通,形成教育合力。
第三,变更了原第三条,将其改为“引导学生学会学习”。学会学习的内涵和外延都宽于自主学习,学会学习涵盖了自主学习,这样修改有利于提高学生的终身学习能力。
第四,保留了原第四条,即“注重学生的情感体验和道德实践”。将其作为2011年版的第四条。
第五,要“创造性地使用教材,优化教学过程”,是新增加的一条重要要求,将其作为2011年版的第三条教学建议,具有鲜明的教学指导意义。只有在合理使用教材的基础上,创造性的组织教学内容,设计合理的教学结构,灵活采用多种教学方法和手段,优化教学过程,才能提高课堂教学水平。
六、关于“评价建议”的规定
2003年版规定 (一)评价目的与原则 (二)学生学习评价
2011年版规定 思想品德课程评价是促进学生思想品德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设7
——本课程倡导如下评价方法:计思想品德课程评价方案时,应观察、描述性评语、项目评价、以课程目标和课程内容为依据,谈话、成长记录、考试。 (三)教师的教学评价 体现学科评价特点,搜集学生学习的完整信息,客观评价学生的思想道德状况。教师要总结与反思评价结果,改进教学,进而更好地实现课程目标。 (一)评价目标 (二)评价方式 思想品德课程倡导的评价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观察、描述性评语、项目评价、谈话、成长记录、考试。 (三)评价实施要求
2011年版思品课标提出的评价建议与2003年版相比,内容有增减,文字有调整。其评价方法(方式)没有变化,删去了2003年版中的“评价原则”及“教师的教学评价”之内容,增加了“评价实施要求”的内容,使课程评价更具有可操作性。2011年版规定的评价实施要求有四项,即评价要客观、公正;不仅要重视结果,更要注重发展、变化和过程,突出形成性评价;要重视学生、教师和家长在评价过程中的作用;要注意评价的导向性,不能用单一的知识性考试作为对学生思想品德课程学习质量评价的唯一方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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