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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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1、范 围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系统生产单位以及管理生产单位的公司直属机构或分、子公司。农电、代管生产单位可参照执行。

本规程用于公司系统内部安全管理,其事故定义、调查程序、统计结果、考核项目不作为处理和判定民事责任的依据。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程的引用而成为本规程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程。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国务院令第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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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国务院令第7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405号)

劳动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劳护久字第56号) 公安部关于修订道路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公通字[1991]113号)

火灾事故调查规定(公安部令第37号) 火灾统计管理规定(公通字[1996]82号)

GB6721-86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 GB6442-86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 DL/T 793-2001 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规程 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 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程

3.1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的简称。

3.2公司系统:与公司有产权关系和管理关系的生产经营单位组合。产权关系包括全资、控股关系。管理关系包括直属、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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