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C现场管理制度 下载本文

14、各分包施工单位应在收到EPC总承包及施工总包项目部整改通知后2小时内开始整改,在限期内整改完毕,如有特殊原因的,应以书面形式向EPC总承包项目部提出,经允许后方可延期。

15、材料进场前,必须向EPC总承包及监理单位提交进场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并经观感等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夜间也不得例外。

16、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屋面的防水施工工作,在移交房屋时,如发生有渗漏,将按每处处以10000元人民币的罚款。 17、生产组每日9点进行现场联合巡查。

18、针对现场施工状况,对施工工艺、材料进场、施工质量、相关验收、设备运转等方面进行检查

19、填写每日检查记录表,针对质量问题,由监理下发质量整改通知,限期完成。

20、对施工单位屡次整改不到位的问题,根据生产组处罚管理办法处以相应罚款。

21、工程质量问题召开专题会议讨论,商议处理措施。

相关表格见下表:

生产组检查记录表

编号:SCB—

检查时间 年月日 参 加 管理公司 监理单位

检查部位 存在问题 人 员 施工单位 整改处理意见 上次存在问题处理结果

生产组处罚通知单

编号:—

处罚单位

处罚事由 处罚金额 下步工作 要求 责任单位 签字

生产组会议纪要

编号:SCB—

会议时 间 主持人 会议地 点 参会人

员 主要议 题 纪要内容 纪要签 收

第五节工地现场协调管理制度

1、各分包单位进场前,应向EPC总承包项目部提供现场各级管理人员及班组负责人的详细名单及联系方式,各分包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名单。各单位更换主要管理人员必须征得EPC总承包项目部同意。

2、各分包施工单位的主要管理人员及值班人员须保证手机24小时畅通。 3、各分包施工单位应在临设施工前向EPC总承包项目部及施工总包项目部提交相应临设安排方案,在正式开工前15天应向EPC总承包项目部及施工总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