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节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 1 第二节工地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 8 第三节工地现场消防管理制度 ............................ 9 第四节工地现场质量管理制度 ........................... 10 第五节工地现场协调管理制度 ........................... 15 第六节工地现场会议管理制度 ........................... 16 第七节工期管理制度 ................................... 17 第八节现场施工临时用水用电管理制度 ................... 17 第九节保卫管理制度 ................................... 18 第十节资料管理制度 ................................... 18 第十一节文件收发管理制度 ............................. 20 第十二节施工现场技术管理制度 ......................... 20 第十三节安全生产处罚制度 ............................. 32
为提升本项目以及各参与单位的整体形象,保证项目运行的高效性、严密性和条理性,确保本项目能保质按期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制度,望各参与单位严格执行。
第一节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参建的各分包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颁发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规范、条例,遵守本项目管理部的现场管理规定。本项目管理部将不定期邀请本院有关部门按《天津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检查评定标准》等要求进行检查,达不到标准的,项目管理部有权勒令其停工整改。
2、施工现场必须按标识、标牌的内容及指示的规定要求操作和实施。 3、施工现场的标语和安全警戒标志。标语标牌由EPC总承包项目管理部拟定并实施,其他任何分包单位不得乱写乱画以及随意张贴悬挂。
4、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各分包施工单位严格执行门岗管理制度(后附),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必须佩戴证明身份的证卡进出,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
5、以项目总平面红线范围内作为施工场地,各分包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必须在EPC总承包项目管理部规划的区域内布置临设,并符合总平面布置图要求。EPC总承包项目管理部审定批准后,方能付诸实施。
6、各分包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应当设置封闭式围护设施作业区,施工现场周边、出入口10米范围内无垃圾、污水,保持施工现场周边整洁。
7、各分包施工单位应确保施工现场进出道路通畅、平整、坚实,有回旋余地,各分包施工单位应确保施工现场排水措施可靠运行,施工污水沉淀排入EPC总承包项目部指定的地方,对排水系统做到谁使用谁维护,使排水系统维持正常的使用状态。
8、各分包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合理布置各项临时设施,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施工机具设备,减少二次倒运与搬迁,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等设施。建筑物内外的零散碎料和垃圾渣土应及时清
理。在悬挑结构上不得堆放料具和杂物。在施工作业面,工人操作应做到“活完料净脚下清”。
9、专业分包单位不得成立食堂,食堂统一由施工总包单位成立并管理。民工食堂应重视和加强卫生防病工作;食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规定的标准,并办理《卫生许可证》;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先体检、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发现传染病人和疑似传染病人,及时救治的同时通知EPC总承包项目管理部。
10、各分包施工单位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11、各分包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及工人在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安全帽的颜色应便于区分;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做到高挂低用及牢固,设置必要的警戒;安全平网必须按规定设置并及时清理,严防高空坠物。所有人员特别是操作工人不得在无防护的脚手架上上下攀爬,不得在无防护措施的钢结构钢梁上行走,必须做到“安全第一”。
12、有土方施工的分包施工单位在土方开挖中如发现管道电缆及其它埋设物应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在不放坡、挖深超过1、5米的土方施工中必须采取正确的并经EPC总承包项目管理部批准的护壁措施;现场土方严禁外运;在出入口20米内应有车辆清洗设备;在施工中,必须派专人清洁污染路面,在施工后必须对路面进行彻底的清洁。如在现场堆放土方,应距离围墙50cm,距离操作人员100cm以上,垂直堆放高度不能超过1、5米;电缆两侧1m范围内应采用人工挖掘。
13、分包施工单位在主体及装修施工时,必须作好外架的搭设和安全网的悬挂,其施工方案应以书面形式在施工前七天上报EPC总承包项目部,经批准后方能实施。脚手架的搭设应遵照《脚手架搭设的安全要求》,并制定可行的施工方案,经项目部批准才能实施,严禁只图施工方便随意拆除外架连墙杆、松动外架基础等影响脚手架安全的行为,一经发现项目部将给予处罚(见处罚制度)。
14、分包施工单位应对现场自备的施工机具、机械、起重车辆进行正常维护和定期保养。使用垂直运输机械,必须有使用许可证,方能使用。现场使用的塔吊,各分包施工单位应相互协调使用,遵从EPC总承包项目部的安排。
15、每天各分包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或责任人应准时到施工现场,如有急事,应向项目部请假批准,施工现场应随时有负责人,如施工负责人不在,必须指定有资质的临时负责人。项目部对其的考核结果,将作为衡量各分包施工单位管理水平的一个重要依据。因管理不善,影响施工质量、安全、进度的将视造成的后果给予处罚(见处罚制度)。
16、在夜间施工时,分包施工单位必须有管理人员值班,管理人员值班名单应上报EPC总承包项目部。
17、在施工前,各分包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应以书面形式向施工工人作好安全技术交底,并作好文字记录,随时接受项目部专业工程师的督查。
18、各分包施工单位必须加强对其现场人员的管理约束,合同履行期间严禁发生任何性质的打架斗殴事件。若分包施工方人员参与打架斗殴,每发生一次除赔偿由此给EPC总承包项目管理部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外还需按规定进行罚款(见处罚制度)。
19、安全组每天08:00由部长组织进行日检前会议,会议基本内容:施工单位汇报前一天安全整改情况,安全组共同提出每日检查重点,周五08:00点进行周安全总结会议。
20、会议结束后进行日检,当日检查情况于次日早8点发放到各相关单位。 21、安全组成员认真负责、端正态度,保证检查的公正公平、真实可靠,不得欺下瞒上制造虚假资料。
22、对于检查情况施工单位必须根据检查记录如实填写整改反馈情况,在整改期限内上报安全组。
23、为了维护建设施工现场周边环境,各分包施工单位必须教育工人爱护一草一木,严禁践踏、污染、破坏。
相关表格见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