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龙族 下载本文

独龙族

独龙族总人口为7426人(2000年),是我国人口较少的一个民族,也是云南省人口最少的民族。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以下简称为贡山县)是独龙族唯一的自治县,独龙族占全县总人口的88.1%(2004年)。其中,处在独龙江河谷的独龙江乡又是县内独龙族最主要的聚居区,下辖马库、巴坡、献九当、迪政当、龙元、孔当6个村民委员会、42个村民小组,独龙族占全乡总人口的98.87%(2004年)。其余则散居在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维西傈僳族自治县齐乐乡的“俅扒卡”村和西藏自治区察隅县的察瓦龙乡。 独龙族居住的独龙江河谷,南北长约150多公里,东岸是海拔5000多米的高黎贡山,西岸是海拔4000多米的担当力卡山。发源于西藏察隅县伯舒拉岭东南部的独龙江,由北向南从山谷中间穿流而过。河床落差大、流速快,水能资源极为丰富。这里由于受孟加拉湾暖湿气流的影响,雨量充沛,年均降雨量达3000~4000毫米,一年之中便有300天是雨天,成为东南亚三个多雨中心之一。但由于山高谷深、地形多样,山顶与江边山脚的气温相差很大,兼有寒、温、热三个气候带,垂直差异明显,立体性特征突出。海拔3700米以上的山峰,每年积雪达六七个月;半山腰具有温带的气候特点;河谷地区却气候较热,年平均温度在23摄氏度左右。山上覆盖着大面积的原始森林,其中有秃杉、珙桐、桫椤、贡山三尖杉、澜沧黄杉等珍稀植物。密林深处,动物繁生,各种飞禽走兽应有尽有,仅列入国家级保护的就多达49种,其中兽类29种,鸟类20种。属于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的有13种,二级保护的有36种。此外独龙族地区出产的山货药材很多,主要有黄连、贝母、当归、茯苓、大黄、天麻、以及鹿茸、麝香、熊胆等。

地下还有丰富的矿藏,已发现的有金、银、铁、铜、铅、锌、锡、硅、云母、水晶、大理石等。

历史上独龙族曾被称作“俅人”、“俅子”、“曲人”、“洛”、“俅帕”、“曲洛”等,新中国成立后,根据他们历来的自称“独龙”,被正式定名为独龙族。

独龙语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语支归属目前尚无定论,但据语言学家孙宏开先生调查研究认为,与景颇语、僜语、珞巴语等语言相近,有可能划为同一语支。独龙语内部可分为两大方言,即独龙江的独龙语方言和贡山丙中洛的怒江独龙语方言。

独龙族历史上没有文字,主要以刻木、结绳的方式记事和传递信息。20世纪50年代,缅甸的日旺人(独龙族的一支)白吉斗?蒂其枯创制了一种以日旺话为标准语音点的拉丁文拼音文字—— “日旺文”,主要用来翻译圣经,在当地群众中使用。1979年,根据独龙族人民的意愿,贡山县文化馆的独龙族干部木里门?约翰在云南省少数民族语文指导工作委员会的龙乘云同志协助下,在日旺文的基础上以独龙江乡孔当村公所一带的话为标准音点创制了独龙语拼音方案。1983年12月在云南省少数民族语文指导工作委员会第二次扩大会议上讨论通过。1984年起在独龙族干部群众中试教推行,受到大家的热情欢迎和支持。

历史沿革

独龙族的族源及民族的形成,时至今日还没有较为清楚的脉络及线索,但从语言系属上来看,作为汉藏语系藏缅语族的独龙族,应当来源于氐羌族群。归纳其民族内部所流传的传说,则主要有两种:一认为独龙族是土著民族。二认为独龙族最初居住在怒江一带,后因出猎偶然来到独龙江河谷,看到这里不仅有宽阔

的猎场,而且还有较为平坦的台地,便陆续迁居至此,并逐步由北向南发展。在独龙族约15个氏族中,有8个氏族的传说都说来自怒江。而且从语言以及过去曾有过的文面习俗等文化特征来看,独龙族与贡山的怒族也很相近。近年来大多数学者认为后一种说法比较可信。

独龙江河谷在唐宋两代属南诏及大理政权管辖;元、明、清三代则为丽江木氏土司和丽江路军民总管府统治。此间,在有关的汉文史籍中已开始出现了独龙族先民的记载。如《元一统志》“丽江路风俗条”说:“丽江路,蛮有八种,曰磨些、曰白、曰罗落、曰冬闷、曰峨昌、曰撬、曰吐蕃、曰卢,参错而居”。当时的丽江路包括现在的丽江市、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和迪庆藏族自治州南部等地,其西北与今西藏自治区相接。文中所载“撬”、“吐蕃”、“卢”正是“参错杂居”于丽江路西部和西北部的独龙族、藏族和傈僳族之先民。“撬”是“俅”字的同声异写。而在以往,都曾将俅(撬)居住的河流及地区称为俅江和俅夷地,如现今贡山县西部的独龙江上游仍被称为俅江。由此可见,元朝时的俅族正处于俅江一带,以后又逐渐迁移到了下游的独龙江流域。及至清代,道光《云南通志》卷一八五转引《清职贡图》如此记载道:“俅人,居澜沧江大雪山外,系鹤庆、丽江西城外野夷。其居处结草为庐,或以树皮覆之。男子披发,着麻布短衣裤,跣足。妇耳缀铜环,衣亦麻布。??更有居山岩中者,衣木叶,茹毛饮血。宛然太古之民。俅人与怒人接壤,畏之不敢越界。”雍正《云南通志》也曾有“俅人丽江界内有之,披树叶为衣,茹毛饮血,无屋宇,居山岩中”的记载,还有乾隆《丽江府志略》以及其它史志中,也有许多类似的记载。这些记载集中反映了当时独龙族人民的生产生活状况。

清代中叶,独龙江和怒江曾被划分为两段,分别受丽江木氏土知府所属的康普土千总和叶枝土千总管辖。据清代余庆远《维西见闻录》记载,从1730年起,独龙族人民被迫以黄蜡30斤、 麻布15丈、山驴皮20张为贡礼,每年按期向维

西康普土千总纳贡。后来,康普土千总把独龙江上游地区转赠给西藏喇嘛寺,由喇嘛寺通过察瓦龙藏族土千总向独龙族人收取“超度”费,菖莆桶(今贡山县)喇嘛寺亦来收取“香火钱粮”,而康普土千总仍照例征收贡物。每当土司属官前来收取贡物时,除了要另建草房供其住宿,并以丰盛食物招待外,还必须强迫摊购沙盐,实行不等价交换。如果贡物不足,便被强掠为奴。此外,东邻的傈僳族奴隶主,也经常越过高黎贡山,掳掠独龙族人当奴隶,激起了独龙族人民几代人前赴后继的奋起反抗,终因力量对比悬殊而惨遭无情镇压,残暴的奴隶主为此还先后杀绝了独龙族的几个家族。并强迫他们立石为盟、“永不反悔”,甘愿缴纳贡物或以人抵贡,称作“尸骨钱粮”,使独龙族人世代深受着多重的剥削和压迫,一直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

1907至1908年,清王朝派丽江府阿墩子(今德钦县)弹压委员兼管怒俅两江事宜的夏瑚(湖南人)巡视怒江、独龙江一带,他带领随员、向导、背夫共100多人从菖莆桶出发,翻越高黎贡山前往独龙江,并沿路向边境村寨散发盐、布、针线等日用品,委派各地头人担任“伙头”、“甲头”等职,颁发“头人”执照,下令停止当地民众对土司、喇嘛及蓄奴主的一切贡赋,严禁土司掳掠边民为奴。他还任命袁裕才、和定安为“怒俅总管”,取代了叶枝土千总和喇嘛寺对独龙江地区的统治。这位历史上以政府官员的身份进入此地的第一人,还将所到之处的风土人情写成《怒俅边隘详情》,叙行程、记风土,详细记载了独龙族的居住环境、生产及生活状况,并在第三部分中向清政府提出了加强边务、开发边疆的“十条建议”。这对西南边疆稳定和增进民族团结都是十分有益的。 辛亥革命后,独龙江划归菖莆桶殖边公署统辖,1918年改为菖莆桶行政委员会公署。1933年又改为贡山设治局,并先后设立了公安局和区公所。民国时期政局混乱,独龙族人民深受西藏察瓦龙土司和国民党的双重统治。国民政府为了加强对该地区的有效控制,在独龙江推行了保甲制,共设4保,以每一行政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