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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地上地下总建筑面积约为4212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072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1395平方米。鄂州市文化中心以大剧场、音乐厅、多功能厅(兼顾剧场功能)为核心内容。并包括公共剧务区、通用设备用房区、行政管理、业务办公及后勤用房区、地下车库与人防区、服务配套设施区等功能分部。

序号 1 2 2.1 2.2 2.3 2.3.1 2.3.2 2.3.3 2.3.4 2.3.5 2.4 3 3.1 3.2 3.3 4 5 项目 建设用地 地上建筑面积 剧院 多功能厅 其他配套设施 公共剧务用房 业务管理用房 文化教育培训 商业 小秀场 合计 地下建筑面积 地下停车库 设备用房 合计 总计 停车位(个) 建筑面积(平方米) 63560 15201.7 4026.67 11500 3000 2500 2500 2000 1500 30728.3 7400 3994.7 11394.68 42123.0 185 (以上述数据仅供各方案征集单位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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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会展中心

一、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该项目建设地址位于鄂州市中部吴楚大道北侧,湿地公园以东。项目总用地面积151143 平方米,建设用地面积122341 平方米。(详见附图)

二、设计要求

1、设计总体目标:规划将鄂州会展中心建设成为一个以会议、展示为核心,地块内集约布置包括酒店、休闲、餐饮、购物等各类型功能的会展中心。

2、设计分级目标:

(1)、避免整体规划的随意性,注重建筑群体设计。依托城市空间主轴和城市重要景观节点,成功的组合鄂州市会展中心建筑群体,增加建筑空间的人情味,造就有序、有节、优美的城市轮廓线。

(2)、在设计过程中尊重地方文化,特别是在建筑立面上要求体现当地文化特色。 (3)、考虑到会展中心是鄂州市重要的标志性建筑,是鄂州对外展示形象的重要窗口之一,规划设计在满足各项功能的前提下,更要注重单体建筑的建筑风格和建筑质量,规划必须达到高标准的设计水平。

3、设计相关专业应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空调、室外工程、停车场、绿化、景观、基坑支护工程、幕墙工程(若有设计)、安防、消防设施工程、专业防雷等专业工程施工图设计、室内精装修设计。根据招标人的需要,入围投标人应配合招标人编制各项专业分析报告并参与报告的评审,协助业主完成与设计相关的各项审批工作。

4、设计工作必须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设计标准、规范和湖北省、鄂州市有关法规等要求进行,同时必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要求,满足使用功能和消防需要,本着安全、实用、经济、美观的原则进行设计。

5、建筑设计应注重项目区位的地域性气候特征,充分利用自然气候条件,同时应符合湖北省及鄂州市的建筑设计节能标准;鼓励运用新技术、新设备及新型环保、节能材料。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 1、建设内容:

会展中心包括展示中心、会议中心及其他辅助设施。以会议、展示为核心,地块内包括各类型的功能,包括酒店、休闲、餐饮、购物等。功能集约布置,提升地块档次和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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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示中心建筑面积约50000 平方米,分为5 个1.0 万平米单层展厅并联设置,可分可合,其中一个兼做多功能利用运营。

会议中心建筑面积约10000 平方米,分为集中会议厅(兼宴会厅)与中小会议室群,平层布置。

配套服务设施建筑面积约15000 平方米,包括餐饮、商业、库房、管理用房、设备用房等。 2、建设规模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100437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5437 平方米,包括会议中心、会展中心及其他配套设施;地下建筑面积25000 平方米,为停车及设备用房。 序号 1 2 2.1 2.1.1 2.1.2 2.1.3 2.1.4 2.2 2.3 2.3.1 2.3.2 2.3.3 2.3.4 2.3.5 2.3.6 2.3.7 2.3.8 3 3.1 3.1.2 3.1.2 3.2 4 地下建筑面积 停车 其中 设备用房 总计 其中 会展中心 服务配套设施 其中 功能用房 建设用地 地上建筑面积 会议中心 多功能会议厅 宴会厅 分组会议室 辅助用房 登录厅 厨房餐饮 过渡空间 商业配套 会展库房 会展办公 员工后勤保障 设备用房 地面停车 地下停车 面积 122341 75437 10437 3350 2500 3600 987 50000 15000 2000 2500 1000 1000 4000 1500 500 2500 25000 24000 100 600 1000 100437 单位 平方米 平方米 平方米 平方米 平方米 平方米 平方米 平方米 平方米 平方米 平方米 平方米 平方米 平方米 平方米 平方米 平方米 平方米 辆 辆 平方米 平方米 备注 12个 5个 地下停车库 (以上述数据仅供各方案征集单位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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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体育中心

一、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项目拟建地点为鄂州市吴楚大道北侧,规划二十七号路西侧,二十五号路东侧,体育中心用地由现有的吴楚大道,规划的中央大道、二十七号路、二十五号路围合而成。项目总用地面积339719.02 平方米,建设用地面积239955.01 平方米。

二、设计要求

1、设计总体目标:规划将鄂州体育中心建设成为一个以体育训练、比赛、教学为主,以文化娱乐、表演为辅的城市综合体育活动中心。

2、设计分级目标:

(1)、避免整体规划的随意性,注重建筑群体设计。依托城市空间主轴和城市重要景观节点,成功的组合鄂州市体育中心建筑群体,增加建筑空间的人情味,造就有序、有节的优美的城市轮廓线。

(2)、在设计过程中尊重地方文化,特别是在建筑风格上要求体现当地文化特色。 (3)、考虑到鄂州市体育中心是鄂州市重要的标志性建筑,是鄂州对外展示形象的重要窗口之一,规划设计在满足各项功能的前提下,更要注重单体建筑的建筑风格和建筑质量,规划必须达到高标准的设计水平。

3、设计相关专业应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空调、室外工程、停车场、绿化、景观、基坑支护工程、幕墙工程(若有设计)、安防、消防设施工程、专业防雷等专业工程施工图设计、室内精装修设计。根据招标人的需要,入围投标人应配合招标人编制各项专业分析报告并参与报告的评审,协助业主完成与设计相关的各项审批工作。

4、设计工作必须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设计标准、规范和湖北省、鄂州市有关法规等要求进行,同时必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要求,满足使用功能和消防需要,本着安全、实用、经济、美观的原则进行设计。

5、建筑设计应注重项目区位的地域性气候特征,充分利用自然气候条件,同时应符合湖北省及鄂州市的建筑设计节能标准;鼓励运用新技术、新设备及新型环保、节能材料。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197394.22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为148846.5 平方米,地下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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