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平县镇乡科技工作目标考核办法 下载本文

十一、科技工作特色和突出成效 22 对本辖区科技工作认识到位,定位准确,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明显。 6 特色鲜明,成效突出得6

分。 附件4: 梁平县(镇、乡)科技工作

目标责任书

(200 年) 目标责任单位: (镇、乡)人民政府 主要负责人(签章):

(加盖政府章) 科技管理部门: 负责人: 梁平县科学技术委员

会制

梁平县科技工作目标

责任书 (200 年) 为了促进县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大力实施科教兴县战略,依靠科技进步,推动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镇(乡)政府与县政府签订本目标责任书,完成以下任

务。

镇(乡)人民政府在200 年12月25日前,向县人民政府书面报告本责任书所规定的各项科技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县政府将组织或委托有关部门及专家对本责任书所规定的各项科技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本责任书的第一责任人为镇乡人民政府镇(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