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民族特殊教育学校 师 德 师 风 考 核 方 案
为巩固我校近几年师德师风建设成果,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大力推进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切实提高我校教师的师德师风水平,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素质优良、业务精湛、技艺高超、结构合理的职教师资队伍,根据上级有关师德师风建设的精神,以《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准则,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考核原则
1、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客观、透明、规范地进行师德师风考核。
2、坚持师德师风考核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以定量考核为主;坚持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通过综合考查评价,确定考核等级。
二、考核对象
师德师风考核的对象是学校所有在编、在岗人员。 三、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为将师德师风建设落到实处,学校成立师德师风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彭卓花(校长) 副组长:彭善娥 吕桂英 马文
成 员:袁仁忠 朱群英 彭南林 符照洲 四、考核内容及细则
1、考核内容:从爱国守法、敬业奉献、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
人师表、终身学习等方面对教师的师德师风进行考核。
2、考核细则:见附表
3、考核等次:按每学期或学年考核结果得分分为优秀(90分及以
上)、合格(89~70分)、基本合格(69~60分)、不合格(59分以下)四个等次。有“一票否决”情形之一的,师德师风直接认定为“不合格”,分值为零。
五、考核办法与程序
1、师德师风考核实行扣分制,基础分为100分,采用平时考核与集中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学期或学年累积计分。师德师风平时考核分别由各办公室核实后计分(按上述细则扣分),由师德师风办公室负责汇总,每月公布(通报)一次师德师风考核(扣分)情况。
2、学期或学年末,考核领导小组在汇总平时考核数据,并广泛征求教师、学生、家长等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一次集中考核打分,经集体讨论确定教职工学期或学年总得分,同时按上述标准确定师德师风考核等次。教师师德总得分为百分制,可按十分制折合后计入教师工作量化总分。
3、考核领导小组反馈考核结果,被考核教师无异议后签字确认。
4、被考核教师对师德师风考核结果若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反馈结果之日起7日内向考核领导小组提请复核,考核领导小组应在7日内提出复核意见;被考核教师若对复核意见仍有异议,可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提请复核。
5、校级领导的考核,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6、学校师德师风考核结果报县教育局人事股。 六、考核结果的运用
1、师德师风考核结果,作为教职工绩效考核、年度考核、评优选模、
晋职晋级等教师评聘和奖惩的重要依据,优先考虑师德师风考核为“优
秀”的教师,并记入教师个人档案。
2、凡在师德师风考核中被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当年年度考核相应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
七、附则
1、本办法解释权归学校师德师风考核领导小组,日常解释由师德师风办公室主任负责。
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2013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