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和岗位,并实现严格考核。 5 工程安全与施工总平面管理 5.1 工程安全管理
5.1.1 严格按照制定的安全管理目标进行分解落实,加强安全管理。
5.1.2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法令和规章制度。严格遵循电力建设的客观规律,按基本建设的程序办事。 5.1.3 本工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思想是: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安全、文明施工为基础,以高速度、高质量、低造价、达标投产、创一流精品工程为宗旨。
5.1.4 严格目标管理与控制,加强危险点的预测,严格控制危险点,密切注意危险源,坚决杜绝危险事故的发生。
5.1.5 安全工作采取行政、法律和经济的手段进行综合管理,要有严、细、实的工作作风。 5.1.6 抓好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责任制的到位和落实,做到职责分明、责任到人,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各自明确在安全方面哪些范围要自己负责,负什么样的责任,对谁负责,形成完整的管理体系,真正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5.1.7 在整个工程建设中,各施工单位必须建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监室定期组织审核员对施工单位进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进行审核。发现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存在严重不符合时,立即报告基建安委会,建议停工整顿。
5.1.8 认真落实四个到位,即“思想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5.1.9 加强劳动者的政治和技术业务素质的培训,提高全体劳动者的整体素质,不断提高劳动者的自我保护能力,这是搞好安全工作的基础。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和手段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并引进激励机制,加强职工岗位专业安全技术素质的培训,把安全教育和岗位培训结合起来,不断充实全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内容,还要利用事故通报、快报、安全简报等对职工进行典型事故实例教育并建立相应的安全教育体系。
5.1.10 对分包商、临时工的安全管理执行《分包工程、临时工用工安全管理标准》。 5.1.11 加强施工生产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作业场所和施工现场应有施工组织安全技术方案,各种安全防护设施要到位,不留死角、漏洞,做到一严、二细、三实(严格要求、细心检查、细心操作、落实责任、落实措施、落实制度)。对参加本工程建设的所有施工单位,交纳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并按照《华能广东分公司基建安全文明施工考核实施细则》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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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2 对高空作业和交叉作业严格执行《高空作业安全管理标准》。
5.1.13按工程网络计划及时为主体施工单位提取相应的安全设施补助费,在施工形象进度款申请及工程决算单中必须有安监室的审查意见,以保证安全措施费用的合理投入。 5.1.14参加本工程建设的所有施工单位都必须组建独立的安监机构,且业务素质、人员数量符合本工程建设的要求(每个单位的安监人员数量不得少于3-5人)。
5.1.15 施工单位参加施工的各类人员应进行安全知识考试,成绩审查合格,安全措施落实到位,现场标志符合要求,各项安全费用定额交纳,施工人员配发上岗证才能开工,未经业主安监部门批准的工程项目不得开工。
5.1.16 对特殊作业、危险作业的施工项目,施工单位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填写特殊的安全施工作业票,如动火工作票等,并监督实施。
5.1.17施工承包商及时做好防台、防雨、防雷等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执行《防台防汛管理标准》。
5.1.18施工现场及办公室严禁吸烟。经分公司批准,各施工单位可在指定地点设立吸烟室并派专人进行管理。 5.2 施工总平面管理
5.2.1 施工总平面管理应达到施工现场安全文明要求,力求做到场地紧凑合理,符合流程、方便施工,以减少二次搬运,节约用地,防火、防爆、排水、消防设施及工业卫生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和要求。
5.2.2华能广东分公司工程部负责施工总平面的规划、管理;安监室负责监督执行。由各施工单位专人进行分片管理,做到有组织、有措施、有制度、层层落实,分片包干,奖罚分明。
5.2.3 从总平面到各区域的平面管理,应严格按照平面布置图进行,在明显地段应设立总平面图与各区平面布置图,并明确各自的责任人。各区域的平面管理应服从总平面的要求和规划,履行报批手续,经华能广东分公司工程部批准后方可实施。
5.2.4 施工区域的道路,应保持畅通,路面平整,照明配置齐全;不得发生堵塞,不得在路边堆放设备,材料等物品,因工程需要占用或切断道路时,必须经安监室批准,并办理书面申请,以满足施工现场运输和消防等要求,施工现场的车辆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5km/h,达到安全、文明要求。
5.2.5 施工区域的环境卫生实行分区包干管理,划分责任区,严格执行有关环境卫生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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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要求。施工现场不积水,保持排水畅通,工业垃圾及时清理,不积尘,符合文明施工要求,保证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为施工现场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工作环境。
5.2.6 材料、土方、设备等堆放合理整齐,重要设备必须加装防雨防尘罩,各种物资标记清楚,摆放有序,并要求符合安全防火要求。施工用电及各种管线布置整齐、美观、安全、可靠,场地排水与消防设施完善。
5.2.7 施工临建设施完善,环境清洁,办公室、工具间等场所内部整洁,布置整齐。 5.2.8 厂区道路、组合场、施工作业区配置足够的照明设施,并根据工程需要及时调整,配备维护人员,保证正常使用。
5.2.9 厂区及施工区域的沟道、地面无垃圾,每个作业区面必须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剩余材料要堆放整齐、牢靠,废料及时清理干净,高空作业面要有垃圾通道或专用清除垃圾的措施。严禁高空抛物及乱丢、乱扔现象的发生。
5.2.10 焊接场地地面无焊条及焊条头,焊接设备应集中布置,统一布线,完工后焊接线、氧气、乙炔瓶全部回收。
5.2.11 各施工作业面严禁流动吸烟,地面无烟头,严禁施工人员边作业边吸烟。 5.2.12沟道、孔洞、平台、扶梯要有可靠永久性或临时性栏杆或盖板,设立明显标志和安全警示牌。
5.2.13 生活区与施工现场应隔开,任何非工作人员不得在现场住宿,与施工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6 安全施工措施管理
6.1 参加本工程建设的一切施工活动必须有详细的、操作性强的安全施工措施。 6.2 一般施工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须经工地专职工程师批准,特殊项目的安全措施由工地总工程师批准,施工监理人员审查后,报华能广东分公司工程部和安监室,并受其监督、检查和指导。
6.3 重要的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季节性施工,多工种交叉等施工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须经本企业施工技术、安监等部门会审,总工程师批准后,经监理人员审查,报华能广东分公司工程部和安监室备案。
6.4 重大的起重、运输作业、特殊作业、高处作业及带电作业等危险性作业的安全施工措施及施工方案,须经监理单位、华能广东分公司工程部和安全监察室的审查,主管工程的经理批准,方可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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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安全施工措施的交底
6.5.1 所有施工活动如无措施、无交底,不得开工;无措施、无安全措施交底的开工项目,视为违章施工。
6.5.2 一般施工项目的安全措施交底,由班组技术员进行全员交底,其余项目的安全措施全部由工地专职工程师进行交底。
6.5.3 所有的安全措施交底要有会议纪要或会议记录,要有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签字、交底内容、日期等详细记录,要求做到百分之百交底百分之百掌握。
6.6 工程技术人员在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时,必须明确指出该施工项目的主要危险点,并符合以下要求:
6.6.1 针对工程的结构特点,可能给施工人员带来的危险,从技术上采取措施,消除危险。 6.6.2 针对施工所用的有害人体健康或爆炸、易燃危险的特殊材料的使用特点,从职业健康和技术措施上加以保护。
6.6.3 针对施工场地及周围环境有可能给施工人员或他人以及材料、设备运输带来的危险,从技术措施上加以控制,消除危险。
6.7 经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审查批准签字后的安全施工措施,必须严格贯彻执行,未经审批人同意的,任何人无权更改。
6.8 对无措施或未经交底即施工和不认真执行措施擅自更改措施的行为,一经发现,针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对造成后果的应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6.9 对相同施工项目的重复施工,技术人员应重新报批安全施工措施,重新进行安全措施交底。
6.10 坚持班前安全讲评,布置本班作业须注意的安全事项、危险点、安全技术措施,并在施工中要有专人对安全措施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班后总结本班中的安全情况,表扬好的做法,批评违章的人和事,并提醒下次注意事项和必须整改的内容。 7 安全监督网络例会与安全检查 7.1 安全监督网络例会 7.1.1 安全例会的主要内容
(1)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施工的文件、法规、法令及有关制度。
(2)了解各施工单位工程进度,督促安全措施的落实,检查安全及措施交底情况,解决安全文明施工中遇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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