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的,发包人、承包人必须遵守。
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提供中文译本;有异议时,以 中文译本为准。购买、翻译标准、规范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发包人对施工技术有特殊要求的,应在招标文件中或在投标报价前说 明要求;承包人自主报价并按要求提出施工工艺。
4.1
通讯形式 决定、
核实、通知、任命、指令或表示同意、否定等的通讯(含派人面交、邮 寄、电子传输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且只有在对方收到后方能生效。
4.2??????????????????????????????????????
8
本合同中无论何处所涉及各方之间的申请、批准、确认、同意、
4 通讯联络
发送通讯 合同中无论何处所涉及各方之间的通讯都不应无理扣压或拖延。
发包人、 承包人应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各方通讯地址和收件人, 并按约定发送通讯。
收件人应在通讯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时间。一方拒绝签收另一方通讯,另 一方以特快专递、挂号信等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将通讯送至通讯地址的, 视为送达。
5 工程分包 5.1
分包工程
承包人可依法分包工程。承包人分包工程应报经监理工程师审
查并取 的批准 得发包人批准,但下列情况例外:
(1) 施工劳务作业分包。
(2) 按照合同规定的标准购买材料、设备。
5.2 ???????????????????????????????????
签订分包
承包人分包工程的,应与分包人签订分包合同,并在分包合
同签订后 合同 7 天内将分包合同送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各一份。承包人有义务禁止
分包人将分包工程再次分包。
5.3 ??????????????????????????????????? 分包工程
工程分包不能免除承包人的任何责任与义务。承包人应在分
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人的任
包场地派 责任和义
何违约行为或疏忽 务 责任。 5.3 ???????????????????????????????????
分包工程
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结算。发包人应将分包工程
支付给承包人,除合同另有规定或取得承包人的同
以任何形式向分包人支付各种工程价
导致工程损坏、损害或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均应由承包人承担
价款全部 价款结算
意外,发包人不得 与支付 款。
如发包人有要求时,承包人应提供能表明己向分包人支付其应得的任 何款项等证明资料。否则,发包人有权直接向分包人支付承包人未支 付的应得款项。
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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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合同 合同也
终止 随即终止,但承包人应在本合同终止前向分包人支付分包人
应得所有款
项。
9
无论何种原因,当本合同终止时,分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分包
6.1
发包人提 标文件的
供资料及 真实 双方的责 负责。 任 7.1
投标文件 确的
完备性和 不限于 义务
和完备的,并已包括了合同中规定的承包人全部义务,包括但以下内容:
(1) 提供材料、设备、服务的义务及处理意外事件的义务。 承包人投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所填单价和总价,应被认为是正
7 投标文件的完备性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承包人对其就上述资料的理解和应用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一齐发布。发包人对其提供的上述资料的发包人应按第 14.1 款规定向承包人提供有关资料,并作为招
6 发包人提供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