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孵化服务中心运营手册 下载本文

2、立足特色榆林市资源、可再生能源进行研究开发,生产工艺先进,符合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政策要求的企业或科技自然人;

3、以自主电商为主,商品化、产业化前景较好,市场潜力较大的;

4、企业负责人熟悉本企业研究开发(或公司内具有熟悉本企业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有一定经营管理能力的;

5、企业产权明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运行机制良好的; 6、企业财务制度健全,有与其研究开发、生产经营相适应的资金投入的;

7、接受创业服务中心管理并签订入孵合同的。

8、入孵企业由创业服务中心初审后,报榆林市审核批准。 9、督促企业负责人在接到进驻批准通知后5日内与孵化基地签定正式合同,并根据申报书和合同书要求,认真编写《创业孵化基地年度经营计划》,并报送中心备案,作为项目实施和检查的依据。

10、对入孵企业进行监管。入驻企业如在孵化实践中,需要改变预定目标、变更孵化项目内容或终止孵化计划时,企业负责人须提前一个月向孵化基地办公室提出报告,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更改项目计划。

11、对孵化计划执行不力或确实不能完成孵化计划的企业,应提交到管委会讨论决定孵化资格。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立即取消入孵资格,并配合相关部门追究责任,同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12、孵化基地管委会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定时对入孵企业进行检查。

13、行使监督职能,对活动开展少、效果不佳的企业,孵化基地对其亮黄牌,甚至收回场地,终止孵化计划。 14、每月一次例会,各企业必须准时到会,如有事者必须提前向管委会请假,并配合创业学院开展活动,否则按旷会处理,旷会由管委会发出书面警告,累计三次者,将严肃处理;,

15、杜绝闲杂人等进入孵化基地,晚上九点以后非本企业人员一律离场。

16、晚上需加班(周日到周四23:00以后,周五周六24:00以后),需提前到创联提出书面申请。

17、企业内不得抽烟、饮酒、大声喧哗。不得带入与经营活动无关的东西及危险品。 4、入孵企业退孵章程 1、毕业孵化人群退出

(1) 进驻创业中心的企业孵化期限为1至2年; (2)已被省科技厅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企业经营状况良

好;

(3) 主导产品有一定生产规模和市场占有率; (4)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 (5) 企业负责人具有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和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

(6) 企业技术力量能保证批量生产所需技术、生产工艺要求,一般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0%1、首次沟通:双方通过电话或其他在线联系方式沟通、交流,初步达成合作意向。 (7)合作意向:明确项目报告内容、价格及进度排期; (8)确定合作:签订委托合同书,委托方支付50%预付款,明确双方负责人;

(9)项目调研:任务分派到咨询师,收集项目相关资料,调研其竟争对方的市场表现;

(10)项目编制:分析、沟通、项目讨论、展开整体项目编写;

(11)提交初案:提交客户方案的主体部分(约60%内容),客户并提出合理的修改方案;

(12)方案调整:根据沟通基础对编制方案进行细化调整,初步方案客户确定已满意;

(13)交付方案:支付项目余款,提交全稿文件,处理收据或发票等问题;

(14)后续服务:继续与客户保持联系,及时解决客户的技

术问题和相关咨询。

2、发展过程中人群退去

自动申请退出:因创业团队内部问题,负责人向管理服务中心提出退出申请,经管服务中心审核,终止协议相关手续后退去入驻企业如在孵化实践中,需要改变预定目标、变更孵化项目内容或终止孵化计划时,企业负责人须提前一个月向孵化基地办公室提出报告,未经批准。

3、责令退去人群

对严重违反孵化园区管理规章制度或考核不合理的团队,管理服务中心可提出终止协议,办理相关手续,责令无条件退出。

1利用场地从事违法活动的,如贩毒、嫖娼、聚赌、窝藏赃物等,并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2违反本地公安、卫生、环保、工商和质量技术监督管理条例的。

3在孵化基地抽烟、喝酒喝茶等娱乐活动的,不严格执行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屡教不改的。

4不按时上交财务报表、相关费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