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顶精文《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G0001-2019简称新锅规.doc 下载本文

5 安装、改造、修理 5.1 基本要求 (1)锅炉制造单位可以安装本单位制造的整装锅炉,并且可以修理改造本单位制造的锅炉。其他锅炉安装修理改造单位应当取得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方可从事许可证允许范围内的锅炉安装修理改造工作。 (2)锅炉安装、改造、修理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锅炉安装、改造、重大修理情况告知锅炉所在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后,即可施工 5.2 安装 5.2.1 安装位置 锅炉一般应当安装在单独建造的锅炉房内。安装锅炉的位置和建筑物应当满足GB 50041《锅炉房设计规范》、GB 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及GB 5004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 5.2.2 安装标准 锅炉及其范围内管道的安装除了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外,还应当符合以下相应标准: (1)锅炉的安装,对于A级锅炉应当符合DL/T 5047《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锅炉机组篇)》的有关技术规定;对于B级及以下锅炉应当符合GB 50273《锅炉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相关标准的规定,热水锅炉还应当符合GB 50242《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 (2)锅炉范围内管道的安装,对于A级锅炉应当符合DL 5031《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管道篇)》和DL/T 869《火力发电厂焊接技术规程》的有关技术规定;对于B级及以下锅炉应当符合GB 50235《工业金属管道工施工及验收规范》和GB 50236《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技术规定 5.2.3 燃料管路与燃气报警装置 安置在多层或高层建筑物内的锅炉,燃料供应管路应当采用无缝钢管,焊接时应当采用氩弧焊打底;用气体作燃料应当有燃气检漏报警装置 5.2.4 焊接 锅炉安装工程中焊接工作除符合本规程第4章的相关规定以外,还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锅炉安装环境温度低于0℃或者其他恶劣天气时,有相应保护措施; (2)除设计规定的冷拉焊接接头以外,焊件装配时不得强力对正,安装冷拉焊接接头使用的冷拉工具在整个焊接接头焊完并且热处理完毕后方可拆除 5.2.5 热处理、无损检测和胀接 锅炉安装工程中热处理、无损检测和胀接工作的要求应当符合本规程第4章的有关规定。 5.2.6 水压试验 (1)锅炉安装工程的水压试验要求应当符合本规程第4章的有关规定; (2)锅炉整体水压试验时试验压力允许的压力降应当符合表5-1规定表5-1 锅炉整体水压试验时试验压力允许压降 锅炉类别 高压及以上A级锅炉 次高压及以下A级锅炉 >20t/h(14MW) B级锅炉 ≤20t/h(14MW) B级锅炉

允许压降△P △P≤0.60MPa △P≤0.40 MPa △P≤0.15 MPa △P≤0.10 MPa 21

C、D级锅炉 △P≤0.05 MPa 5.2.7 电站锅炉安装的特殊要求 5.2.7.1 热力系统水冲洗 电站锅炉热力系统应当进行冷态水冲洗和热态水冲洗,并且控制冲洗水的pH值为9.0~9.5。锅炉的冷态水冲洗及热态水冲洗的水质控制应当符合DL/T 889《电力基本建设热力设备化学监督导则》中的有关技术规定 5.2.7.2 锅炉调试 电站锅炉调试过程中的操作,应当在调试人员的监护、指导下,由经过培训并且考试合格取得相应操作证书的运行人员担任。首次启动过程中应当缓慢升温升压,同时要监视各部分的膨胀值在设计范围内 5.3.7.3 锅炉机组启动 电站锅炉整套启动时,下列热工设备和保护装置应当经过调试并且投入运行: (1)数据采集系统; (2)炉膛安全监控系统; (3)有关辅机的子功能组和联锁; (4)全部远程操作系统 5.2.7.4 验收 (1)300MW及以上机组电站锅炉要经过168小时整套连续满负荷试运行,各项安全指标均达到相关标准后即为整体验收合格; (2)300MW以下机组电站锅炉经过72小时整套连续满负荷试运行后,对各项设备做一次全面检查,缺陷处理合格后再次启动,经过24小时整套连续满负荷试运行无缺陷后即为整体验收合格 5.3 锅炉改造 5.3.1 锅炉改造的含义 锅炉改造一般是指因改变锅炉燃烧方式、循环方式、提高锅炉额定蒸发量(或者额定热功率)、蒸汽锅炉改为热水锅炉等原因而导致锅炉结构发生变化的改造 5.3.2 改造设计 (1)锅炉改造的设计应当由有相应资质的锅炉制造单位进行。不得将热水锅炉改为蒸汽锅炉和锅炉改造后提高其额定工作压力、额定工作温度; (2)锅炉改造方案应当包括必要的计算资料,设计图样和施工技术方案。蒸汽锅炉改为热水锅炉或者热水锅炉受压元件的改造还应当有水流程图、水动力计算书;由于结构和运行参数的改变,安全附件、辅助装置和水处理措施应当进行技术校核 5.3.3 锅炉改造施工技术要求 参照锅炉专业技术标准和有关技术规定 5.4 锅炉修理 5.4.1 锅炉重大修理含义 5.4.1.1 A级锅炉重大修理 (1)锅筒、启动分离器、减温器和集中下降管的更换以及主焊缝的补焊; (2)整组受热面50%以上的更换; (3)外径大于273mm的集箱、管道和管件的更换、挖补以及纵环焊缝补焊; (4)大板梁焊缝的修理 5.4.1.2 B级及以下锅炉重大修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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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锅筒、封头、管板、炉胆、炉胆顶、回燃室、下脚圈和集箱等主要受压元件的更换、挖补; (2)受热面管子的更换,数量大于该类受热面管(其分类分为水冷壁、对流管束、过热器、省煤器、烟管等)的10%,且不少于10根;直流、贯流锅炉整组受热面更换 5.4.2 锅炉修理技术要求 (1)锅炉修理技术要求参照锅炉专业技术标准和有关技术规定,锅炉受压部件、元件更换应当不低于原设计要求; (2)在用锅炉修理时,不得在有压力或者锅水温度较高的情况下修理受压元件; (3)在锅筒(壳)挖补和补焊之前,修理单位应当进行焊接工艺评定,工艺试件应当由修理单位焊制。锅炉受压元件采用挖补修理时,补板应当是规则的形状;若采用方形补板时,四个角应当为半径不小于100mm的圆角(若补板的一边与原焊缝的位置重合,此边的两个角可以除外); (4)锅炉受压元件不得采用贴补的方法修理,锅炉受压元件因应力腐蚀、蠕变、疲劳而产生的局部损伤需要进行修理时,应当更换或者采用挖补方法 5.4.3 受压元件修理后的检验 (1)受压元件修理后应当进行外观检查、无损检测(其中挖补焊缝应当进行100%无损检测),必要时还应当进行水(耐)压试验,其合格标准应当符合本规程第4章有关规定; (2)采用堆焊修理时,焊接后应当进行表面无损检测,对于电站锅炉,还应当符合DL/T 734《火力发电厂锅炉汽包焊接修复技术导则》的有关技术规定 5.4.4 焊后热处理 修理经过热处理的锅炉受压元件时,焊接后应当参照原热处理工艺进行焊后热处理。 5.5 竣工资料 锅炉安装、修理、改造竣工后,应当将图样、工艺文件、施工质量证明文件等技术资料交付使用单位存入锅炉技术档案 6 安全附件和仪表 6.1 安全阀 6.1.1 基本要求 安全阀制造许可、产品型式试验及铭牌等技术要求应当符合《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ZF001)规定 6.1.2 设置 每台锅炉至少应当装设两个安全阀(包括锅筒和过热器安全阀)。符合下列规定之一的,可以只装一个安全阀: (1)额定蒸发量小于或者等于0.5t/h的蒸汽锅炉; (2)额定蒸发量小于4t/h且装有可靠的超压联锁保护装置的蒸汽锅炉; (3)额定热功率小于或者等于2.8 MW的热水锅炉 6.1.3 装设安全阀的其他要求 除满足本规程6.1.1要求外,下列位置也应当装设安全阀: (1)再热器出口处,及直流锅炉的外置式启动分离器上; (2)直流蒸汽锅炉过热蒸汽系统中任两级间的连接管道截止阀前; (3)多压力等级余热锅炉,每一压力等级的锅筒和过热器上。 装有容量为100%旁路的直流锅炉,其高压旁路使用组合一体的安全旁路三用阀(减温、减压、安全)时,可以只在再热器设置安全阀,安全旁路三用保护控制应当可靠。再热器安全阀的排放量为全部三用阀的流量和其喷水量之和 6.1.4 安全阀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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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蒸汽锅炉的安全阀应当采用全启式弹簧安全阀、杠杆式安全阀或者控制式安全阀(脉冲式、气动式、液动式和电磁式等),选用的安全阀应当符合TSG ZF001-20GG《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和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 (2)对于额定蒸汽压力小于或等于0.1MPa的蒸汽锅炉可以采用静重式安全阀或者水封式安全装置,热水锅炉上设有水封安全装置时,可以不装安全阀;水封式安全装置的水封管内径应当根据锅炉的额定蒸发量(额定热功率)和额定工作(出水)压力确定,但最小不得小于25mm,并且不得装设阀门,同时应当有防冻措施 6.1.5 安全阀的总排放量 蒸汽锅炉锅筒(壳)上的安全阀和过热器上的安全阀的总排放量应当大于额定蒸发量,对于电站锅炉应当大于锅炉最大连续蒸发量,并且在锅筒(壳)和过热器上所有的安全阀开启后,锅筒(壳)内的蒸汽压力不得超过设计时的计算压力的1.1倍。再热器安全阀的排放总量应当大于锅炉再热器最大设计蒸汽流量 6.1.6 蒸汽锅炉安全阀排放量 蒸汽锅炉安全阀流道直径应当大于或者等于20mm。排放量应当按照下列方法之一进行计算: (1)按照安全阀制造单位提供的额定排放量; (2)按照公式(6-1); E?0.235A?10.2P?1?K (6-1) 式中: E—安全阀的理论排放量,kg/h; P—安全阀入口处的蒸汽压力(表压),MPa; 2?d计算, A—安全阀的流道面积,mm2;可用4d—安全阀的流道直径,mm; K—安全阀入口处蒸汽比容修正系数,按照公式(6-2)计算: K?Kp?Kg (6-2) 式中: Kp—压力修正系数; Kg—过热修正系数; K、Kp、Kg按照表6-1选用和计算 表6-1 安全阀入口处各修正系数 K P(MPa) 饱和 p≤12 过热 饱和 p>12 过热 注6-1:表中: Vg—过热蒸汽比容,m3/kg; Vb/VgKp Kg K?Kp?Kg 1 1 2.1?10.2p?1?Vg 1 VbVg(注8) 1 VbVg(注6-1) 2.1?10.2p?1?Vg 1 VbVg(注8) 2.1?10.2p?1?Vb 亦可以用1000/(1000?2.7Tg)代替。 Vb—饱和蒸汽比容,m3/kg; 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