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市场失灵与微观经济政策松 下载本文

在图11.12中,横轴表示厂商产量,纵轴表示价格,曲线D和MR分别表示厂商需求曲线和边际收益曲线,再假定平均成本和边际成本相等且固定不变,由直线AC=MC表示。为了使利润极大,厂商产量定在Q2,价格为P2,它高于边际成本,说明没有达到帕累托最优,因为这时消费者愿意为增加额外一单位所支付的数量(价格)超过生产该单位产量所引起的成本(边际成本)。显然,要达到帕累托最优,产量应增加到Q1,价格应降到P1,这时P=MC。然而,垄断决定的产量和价格只能是Q2和P2。如果产量和价格是完全竞争条件下的产量Q1和价格P1,消费者剩余是ΔFP1H的面积,而当垄断者把价格提高到P2时,消费者剩余只有ΔFP2G的面积,所减少的消费者剩余的一部分(图P1P2GI所代表的面积)转化为垄断者的利润,另一部分(ΔGIH所代表的面积)就是由垄断所引起的社会福利的纯损失,它代表由于垄断造成的低效率带来的损失。

10.经常有人提出应该通过对每单位垄断产品收税来消除垄断利润。这种政策对垄断者的产量与收取的价格有什么影响?对经济效率有什么影响?

答:对垄断者所销售的每一单位产品征税后会增加边际成本。结果以利润最大化为目的的垄断者就会提高价格,减少产量。税收肯定会减少垄断者的利润,甚至可能使利润不存在,但结果会由于垄断者状况变坏而造成无效率。图11.13说明了这一点。

图11.13

在图11.13中,MC为纳税前的边际成本曲线,MCˊ为纳税后的边际成本曲线,MR为边际收益曲线,D为需求曲线。不受管制的垄断者产量为Q2,经济实现了配置效率时的产量为Q3。但是,税收使垄断者的产量由Q2减少到Q1,这就使市场结果离配置效率更远了。 10.根据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的特性分析高等教育的特性;并联系政府的经济作用,谈谈政府在高等教育发展中的责任。(南京大学2007研)

答:(1)公共物品是指具有非排他性、非竞争性的商品,该类商品既无法通过收费限制人们使用,同时也不会因为使用人数的增加而减少使用者得到的效用。私人物品是指具有排他性、竞争性的商品,该类商品一旦由某人购买获得,便不可再为他人所得并为其带来效用。此外,有一些商品具有竞争性而不具有排他性,例如较为拥挤的普通公路;还有一些商品具有排他性但不具有竞争性,例如空阔的收费高速公路;这些商品可以被看作是准公共物品。

因此,高等教育产品是介于公共物品和私人物品之间的一种商品,具有准公共产品的属性。首先,高等教育产品不是纯粹的公共产品,它具有私人产品的属性。纯粹意义的公共产品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一方面高等教育具有一定程度的排他性,因为高等教育机会是稀缺的,求学者需要付费才能享受高等教育服务。另一方面,高等教育具有竞争性。其次,高等教育不是纯粹的私人产品,它又有公共产品的特性。教育有较强的外部性特征,外部经济将使全社会受益。

(2)对于具有准公共产品属性的高等教育,政府应当联系其经济作用承担相应的责任。在市场经济中,政府的作用体现为矫正市场失灵,具体包括收入分配职能,资源配置职能和经济稳定与发展职能。这些职能主要通过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两方面的工具来实现。教育支出是财政支出的重要部分,政府在教育方面负有重要的责任。一方面,教育具有一定的公共产品性质,因而教育作为一种商品的提供将会存在市场失灵的情况。另一方面,高等教育所具有的作用决定了整个社会文化思想水平的高低,发展高等教育体现政府的社会发展职能。但是,具体的做法还需要进一步分析。高等教育具有一定的竞争性,其效用直接获得者便是高等教育的接受者,这些人可以获得较高的预期收入,这也是高等教育可以被看作是一种投资的原因。因而,政府一方面需要对高等教育进行投入,同时也应考虑高等教育的作用主要是给接受教育者个人带来未来的经济收益。

结合我国政府目前在高等教育方面的投入情况可以看出,目前我国教育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落后于其他中等或发达国家水平,但高等教育的投入占整个教育(包括初等教育、中等教育)的比重又远远高于其他中等或发达国家水平。从而,当前政府的职能应当体现在:

第一,通过直接拨款与政策支持,保障对公共教育的总投入。对高教的拨款主要用于支持部属院校的发展和基础性,原创性科研,侧重非营利领域。这需要中央政府将财政经费从竞争性领域撤出,并减少行政开支,以增加教育投入。

第二,引导高等教育融资。主要是鼓励、引导和规范社会力量办学,培育资本市场并利用其对高教进行投资。可以委托私人部门经营高教的一些领域,中央政府的关键职责是以政策赋予企业或个人应有的获利机会,激活并规范和协调市场,提供和维护市场运行的法制化外部环境。我国的资本市场体系正在逐步形成与发展,通过资本市场进行高教融资已在一些地区或机构展开,如一些高校控股或参股的上市公司上市,民办大学的股份制改造,高校组建的教育基金等,中央考虑的是在全国的推广、深入及制定相关政策以规范。建立教育银行,利用国际银行组织进行贷款发展高教,则是中央政府直接承担责任的方面。

第三,对高教财政进行筹划和调控,协调资金配置,尽量维护高教领域的公平。完善学生资助体系是促进接受高教机会公平的重要手段,中央的责任是提供资金和政策框架。公平不仅在于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还包括地区间、机构间,学科专业间的公平问题:在经费的投入上,对热门与冷门专业有不同投入,对二者的学生在奖、助学金上采取不同标准,毕业后的工资待遇也区别对待;地区上投资向西部适当倾斜,还可用一定的财税政策引导社会力量和外国教育服务提供商向我国急需或人才缺乏的高教领域投资。

第四,发挥宏观管理的职能,通过制度安排理顺高教财政的宏观运行环境。

11.什么是科斯定理?科斯定理对解决外部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是什么?(天津财经大学2005研)

答:(1)科斯最早在1960年提出了采用产权纠正外部性的办法,即所谓的科斯定理。其内容是:在交易费用为零时,只要产权初始界定清晰,并允许经济当事人进行谈判交易,就可以导致资源的有效配置。

(2)科斯定理的理论意义

科斯定理扩大了“看不见的手”的作用。按照这个定理,只要那些假设条件成立,则外部影响就不可能导致资源配置不当。或者以另一角度来说,在给定的条件下,市场力量足够强大,总能够使外部性以最经济的办法来解决,从而仍然可以实现帕累托最优状态。 西方一些学者根据科斯定理认为,外部性之所以导致资源配置失当是由于产权不明确。如果产权明确,且得到充分保障,有些外部性就不会发生。就是说,在解决外部性问题上不一定要政府干预,只要产权明确,市场会自动解决外部性问题,而在此之前的传统经济学认为,解决外部性问题,需要政府的干预。因此,科斯定理是对传统经济学的修正。

(3)科斯定理的实践意义

如果产权界定是明确的,那么通过市场交易解决外在性问题是可行的。以Y厂商向X厂商就污染问题而施加外在成本的情形为例。在产权可以自由买卖的条件下,如果法律界定X厂商有权不受污染,那么Y厂商为了能够生产就必须向X厂商购买污染权。这时,Y厂商将因此增加一部分边际成本,而X厂商则得到相应的收益。反之,如果产权界定给Y厂商,即Y厂商有权向X厂商施加污染,那么,X厂商将购买这一权利以便Y厂商不释放污染。结果,市场交易本身使得污染问题得到解决。不仅如此,由于交易是在完全竞争条件下进行的,因而结果是帕累托最优的。

但是科斯定理解决外部性问题在实际中并不—定真的有效。这是因为:第一,资产的财产权不一定能够明确地加以规定。有的资源,例如空气,在历史上就是大家均可使用的共同

财产,很难将其财产权具体分派给谁;有的资源的财产权即使在原则上可以明确,但由于不公平问题、法律程序的成本问题等等也变得实际上不可行;第二,已经明确的财产权不一定总是能够转让。这就涉及到信息是否充分以及买卖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各种原因,如谈判的人太多、交易成本过高、谈判双方都能使用策略性行为等等;第三,明确的财产权的转让并不总能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运用科斯定理完全有可能得到这样的结果:它与原来的状态相比有所改善,但并不一定恰好为帕累托最优状态。此外,还应指出,分配产权会影响收入分配,而收入分配的变动可以造成社会不公平,引起社会动乱。在社会动乱的情况下,就谈不上解决外部影响的问题了。

12.请用信息经济学的理论解释:为什么保险公司要设计很多种类的保险项目呢?(中山大学2006研)

答:(1)在信息不完全和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市场机制有时就不能很好地发挥其作用。信息不完全不仅指那种绝对意义上的不完全,即由于认识能力的限制,人们不知道在任何时候 、任何地方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任何情况,而且还指相对意义上的不完全,即市场经济本身不能够生产出足够的信息并有效地配置它们。信息不对称指市场上某些参与者拥有,但另一些参与者不拥有信息;或指一方掌握的信息多一些,另一方所掌握的信息少一些。

在保险市场上,如果保险公司和投保客户双方的信息是充分的,则根据大数法则所订费率足以保证保险市场的有效运转。但实际上,保险公司对客户的信息掌握不完全。以健康医疗保险为例,哪些人身体好,哪些人身体差,保险公司无法充分了解。结果是身体差的人投保最多。事后保险公司才了解到实际发病率和死亡率大大高于预期的死亡率和发病率。这迫使保险公司按“最坏情况”的估计来制订保险费率,但这样会使费率上升,使身体好的人不愿参加保险。尽管他们有获得保障的需求,但市场无法给他们提供保险。保险市场的有效性被破坏了。

如果保险公司向客户提供单一的保险项目,如提供全额赔偿,会导致严重败德行为,从而破坏市场的运作,不能达到市场的有效性。败德行为是指个人在获得保险公司的保险后,缺乏提防行为,而采取更为冒险的行为,使发生风险的概率增大。败德行为也称为道德公害。败德行为产生的原因是非对称信息。败德行为会破坏市场的运作,严重的情况下会使某些服务的私人市场难以建立。

(2)由于信息的不完全和不对称,保险公司并不知道前来购买保险的人的风险偏好等品质,但它可以通过设计多种不同的保险项目,确定不同的自负比率和保险价格的组合来筛选不同的客户,让客户自我选择。由于出事故的概率不同,客户对自负比率和保险价格的偏好是不同的:谨慎的人由于自己出事故的概率小,会选择高的自付部分与低的保险价格,因为对他而言,出事故的可能性较低。反之,冒失的人由于出事故的概率较高,所以会喜欢选择低的自负比率与高的保险价格那类组合,即宁可支付较高的保险费去换得较低的自负部分。这样,保险公司通过不同的险种,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区别不同的客户,降低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