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角街道综合文化中心
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及代理机构
1.采购人名称: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八角街道办事处 2.采购人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八角北路甲36号 3.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晓煜、010-68878843
4.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奇泰桥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5.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115号院3号楼701 6.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袁维佳、18510638883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八角街道综合文化中心
2.项目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八角街道综合文化中心 3.项目编号:SJSXM-201811233254 4.招标方式:公开 5.资金性质:财政资金
6.预算金额(最高限价):187.755627万元 三、采购需求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
2) 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3)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参与评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数量、技术规格:组织开展文艺演出、宣传展览、艺术辅导、文化培训、书画笔会、电影放映、读书活动、体育健身、科普讲座、文艺创作等群众文化活动,每年组织各类文化活动不少于100场次,其中包括公益培训40次、街道级文艺演出5场次以上等。采购用途:为进一步提升八角地区公共文化设施与服务效能,夯实基础,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全面做好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的创建工作。
3、采购标的实现的功能或目标:为进一步提升八角街道综合文化中心公共文化设施与服务
效能,夯实基础,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全面做好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的创建工作。 4、服务期和地点:服务期1年,服务地点为北京市石景山区八角街道综合文化中心。 5、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满足采购人要求,服务期1年 6、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合格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投标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关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行为证明截图(复印件盖公章);
3.根据财库〔2016〕125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由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查询提供); 4. 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五、获取文件的地点、时间、方式及售价
1.领取文件时间及地点:2018年12月26日至2019年01月03日(9:00时至16:00时,节假日除外),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115号院3号楼701
2.领取文件的方式及售价:文件费:200元/套,招标文件在报名现场获取 3.只有报名成功的单位可领取招标文件。 六、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的期限为5个工作日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2019年01月16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市朝阳市北京创业大厦A座会议室
2.开标时间、地点:2019年01月16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市朝阳市北京创业大厦A座会议室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项目联系人及电话:袁维佳、18510638883 九、报名资料
1、现场报名时须由本项目被授权人携带如下资料报名: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已完成“五证合一”的可不提供);
(3)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现场核验)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被授权人(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奇泰桥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115号院3号楼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袁维佳、18510638883
十、注意事项:本项目投标相关事宜请联系采购代理机构。
十一、本项目采购公告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石景山区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