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日常卫生保洁实行不定期督查,创建活动日(或重大活动)卫生保洁实行定期督查。督查工作每月不少于1次,并如实做好督查记录,填写卫生检查评分表,每次督查后在局公告栏上通报督查结果。
3、局领导班子将对督查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对督查组的工作进行监督,以保证督查工作正常开展。 第六条 考核奖惩办法
1、日常卫生保洁实行动态考核,对违反本制度的单位和个人,首次发现将进行劝导谈话,再次发现将在全局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⑴、凡厕所、门厅、走廊、楼道等公共场所发现未清扫时(法定休息日除外),每项每次扣5分。
⑵、办公室内地面、桌椅、设备、用具等灰尘未及时清扫,每次扣5分。
⑶、每周一(节日、雨日顺延)室外责任区的垃圾、纸屑、果皮、香烟头未清除,每次扣5分。
2、创建活动日(或重大活动)卫生保洁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对于考核得分小于90分的股室,第一次将进行通报批评,要求限期整改;再次出现考核得分小于90分,将采取相应的经济处罚,以90分为基本分,每少1分扣10元。 3、如遇工作外出或休假(含病事假),不能按时进行卫生保洁的,回单位后要求按标准进行补做,如遇开展督查考评的时间,应主动申请要求补查考评,否则此次考核不得分。
4、对在量化考核中,全年考核总得分在前三名的单位给予适当奖励。凡被经济处罚的单位,当年不得被评为文明股室;凡一次被经济处罚的个人,当年不得被评为文明职工,二次及以上被经济处罚的个人,当年年度考核不得被评为优秀等次。 第七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本制度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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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和体育局卫生检查评比制度
一、执行卫生责任制,经常保持办公室、办公区域清洁、整齐,做到无垃圾、无杂草、无杂物、不乱扔纸屑、果皮,不乱堆放物品,不乱倒污水。办公室经常保持窗明几净。
二、公共走廊、楼梯、厕所等设专门人员打扫,确保干部职工的身体健康。
三、实行日清除、周扫除、月评比制度。每次检查之后及时进行通报,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存档。
四、凡股室卫生达不到卫生标准的,对其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
五、连续三次或累计五次受到批评的,取消股室及责任人年终评先评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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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和体育局卫生股室评比考核办法
一、凡在本机关工作人员要按照要求切实做好个人和股室的卫生工作,并协助局机关做好“卫生股室”评比考核工作。
二、机关股室卫生每月进行检查评比一次,每次评比结果要及时进行通报,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存档。
三、文明卫生股室评比记分标准,总分为100分。具体标准如下:
1、 地面扫清拖净,无纸屑、果壳、碎末、等废弃物,无积水,不留任何死角(10分)
2、门、窗台、墙等表面擦拭干净,保证洁净明亮,无灰尘、蛛网及污渍(10分)
3、办公室内桌椅、文件柜、电脑、打印机、沙发、电话机、饮水机、等设备设施擦拭干净,无灰尘,无污渍,饮水机水槽无水垢(10分)
4、办公室内垃圾篓需清理干净,并及时换新的垃圾袋(10分)
5、拖布、扫把等卫生用品使用完毕后需清洗干净,摆放整齐有序(10分)
6、盆栽内无杂物并清理盆底周边,并保持植物叶面干净无尘(10分)
7、办公桌、计算机桌面整洁,物品摆放整齐有序,不能摆放除了水杯以外的私人物品(10分)
8、职工离开时,坐椅要归还原位,摆放整齐(10分) 9、职工服装穿着规范整洁(10分)
10、职工工作认真,不闲谈、不打瞌睡,不吃零食(10分) 按下列分数段划为优、良、中、差四等: 91—100分之间划为优 80—90分之间划为良 70—79分之间划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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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分以下划为差
四、每月卫生检查中得分均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股室,对股室及责任人进行通报表扬,并获得年终评先评优资格。
五、凡股室卫生达不到卫生标准的,对其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连续三次或累计五次受到批评的,取消股室及责任人年终评先评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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