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体系--事故隐患排查制度汇编 下载本文

根据事故调查所确认的事实,通过对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分析,确定事故的直接责任、间接责任者。

直接责任:凡是导致事故发生直接原因的人员责任属直接责任。

间接责任:产生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缺陷的间接原因的人员责任属间接责任。

事故责任人员一般分为四类责任:直接责任者、主要责任者、重要责任者、一般责任者。

直接责任者主要是指因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直接导致事故发生的人员。主要责任者、重要责任者、一般责任者属于间接责任,主要是指各级管理人员,包括现场班组长、监护人员、区队管理人员、科室业务管理人员、公司领导。其中领导责任又分为:主要领导责任者、重要领导责任者、一般领导责任者。

第五章 事故责任追究及处罚

第七条 依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对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处分种类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查看和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第八条 集团公司规定对事故单位副处级以上干部及集团公司领导、业务部室的行政处分执行山西焦煤“安全生产问责制度”。对事故单位经济处罚、对副处级以上人员的经济处罚、对其他相关人员的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执行以下规定

(一)矿井发生一起死亡1人生产安全事故,对事故单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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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公司罚款300万元;地面生产单位发生一起重伤1人事故,处以事故单位当月总工资20%的罚款;取消事故单位及区域公司领导班子考核期内所有安全奖励,扣除安全抵押本金并重新抵押,并按规定进行行政问责。

1.对负有直接和主要责任者分别给予行政降级处分或免职,对负有重要责任者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或降级处分,对当班班组长给予行政撤职或留用查看处分,对跟班副队长、安全员分别给予行政撤职处分,并分别处1000~2000元罚款;

2.对事故单位的区队长、支部书记分别给予行政降级处分,并处3000~5000元罚款;

3.对业务保安科室科长、分管副科长给予行政警告或记过处分,并处1000元罚款,对区域公司业务保安科室科长处500~1000元罚款,对安全科长处1000元罚款;

4.对矿党政正职处2000元罚款;分管副总经理处3000元罚款;安全副总经理处2000元罚款。

5.区域公司党政正职处1000~2000元罚款;分管副职处2000~3000元罚款。

(二)矿井发生一起死亡2人及累计死亡2人生产安全事故,对事故单位及区域公司罚款800万元;地面生产单位发生一起死亡1人事故,处以事故单位当月总工资50%的罚款;取消事故单位及区域公司领导班子年度所有安全奖励、扣除安全风险抵押本金并重新抵押,并按规定进行行政问责。

1.对负有直接和主要责任者分别给予行政撤职或解除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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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处分,对负有重要责任者给予行政降级或撤职处分,对当班班组长给予留用查看处分或解除劳动合同,并分别处2000~3000元罚款;

2.对区队长、支部书记、跟班副队长、安全员分别给予行政撤职和留用查看处分,并分别处3000~6000元罚款;

3.对业务保安科室科长、分管副科长给予行政记过或记大过处分,并处2000元罚款,对区域公司业务保安科室科长处1000-2000元罚款,对安全科长处2000元罚款;

4.对矿党政正职处3000元罚款;分管副总经理处5000元罚款;安全副总经理分别处3000元罚款。

5.区域公司党政正职处2000~3000元罚款;分管副职处3000~5000元罚款。

6.取消事故单位当年度评优资格,并黄牌警告。

(三)矿井发生一起死亡3人及累计3人生产安全事故,执行上级部门有关规定。

(四)矿井发生1人次重伤事故,取消事故单位领导班子考核期内安全绩效及安全抵押的20%,对事故单位分管生产、安全的领导处500~800元罚款;对责任科室科长、副科长处800~1000元罚款;对事故区队长、支部书记、跟班副队长职处1000~1500元罚款;对当班班组长、安全员行政警告处分。

(五)矿井发生一起重伤2人次或年度内分管专业累计发生2人次重伤事故,取消事故单位领导班子考核期内安全绩效及安全抵押的30%,对事故单位分管生产、安全的领导处1000~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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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罚款;对相关科室科长、副科长处1500~2000元罚款;对事故区队长、支部书记、跟班副队长行政警告处分;对当班班组长、安全员行政警告或记过处分。

(六)矿井发生一起重伤3人次及以上或年度内累计发生3人次以上重伤事故,取消事故单位领导班子考核期内安全绩效及安全抵押的40%,对区域公司分管副职处1000~1500元罚款;对事故单位分管生产、安全的领导处1500~2000元罚款;对相关科室科长、副科长处2000~3000元罚款;对事故区队长、支部书记、跟班副队长行政警告处分或记过处分;对当班班组长、安全员行政记过或记大过处分。

(七)矿井发生一起一级非伤亡事故,对事故单位及区域公司罚款200万元,取消事故单位领导班子考核期内安全绩效及安全抵押的20%,对区域公司分管副职处1000~1500元罚款;对事故单位分管生产、安全的领导处1500~2000元罚款;对相关科室科长、副科长处2000~3000元罚款;对事故区队长、支部书记、跟班副队长行政记过处分;对当班班组长、安全员行政记大过处分。

(八)矿井发生一起二级非伤亡事故,对事故单位及区域公司罚款100万元,对事故单位分管生产、安全的领导处1000~1500元罚款;对相关科室科长、副科长处1500~2000元罚款;对事故区队长、支部书记、跟班副队长行政警告处分;对当班班组长、安全员行政记过处分。

(九)矿井发生一起三级非伤亡事故,对事故单位分管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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