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体系--事故隐患排查制度汇编 下载本文

17.地面发生火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0~10000元的; 18.其它认定为性质达到三级非伤亡事故的。

以上两条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第三章 事故报告与调查

第四条 事故报告程序

(一)严格事故报告制度,事故单位负责人是事故报告的负责人。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要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单位负责人,并报安全科。

(二)发生重伤事故,现场带班队干必须立即汇报公司调度室和安全信息站,调度室立即汇报当日公司值班领导、分管领导、安全副总经理、总经理。调度室必须在1小时内向集团公司总调度室作事故“简要汇报”,然后根据事故进展情况及时补报。调度室在接到“抢救无效医生宣布死亡”的汇报后,必须立即向集团公司总调度室进行电话汇报,同时事故汇报升级至“死亡事故”汇报等级进行汇报。简要汇报内容包括:事故单位、概况、事故经过、事故类型、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可能或已经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人员)、受伤者姓名、工种、受伤部位、生命体征、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三)发生死亡事故后,调度室要立即用电话向集团公司总调度室做事故“简要汇报”,必须在事故发生1小时内向集团公司总调度室进行书面详情汇报,同时迅速组织相关专业人员按

word文档 可自由复制编辑

《山西省煤矿重大伤亡事故调度汇报卡》和《山西省煤矿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度汇报卡》要求内容进行迅速填报。

(四)发生多人伤亡事故时,尚处在抢救过程中,不论有无伤亡,调度室必须向当日值班领导和公司主要领导汇报,同时立即用电话向集团公司总调度室做事故“简要汇报”。

(五)调度室在接到二级及以上非伤亡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重伤、死亡、重大事故报告伤亡事故汇报后,必须立即通知当日值班领导、安全科长、分管领导、安全副总经理、经理,然后逐级上报。死亡事故报告严格按照事故报告程序和规定时间上报,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队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简要经过、初步原因分析、已采取的措施等。

(六)发生事故的单位要迅速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抢救受伤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并要保护好事故现场。

第五条 事故调查规定

(一)轻伤及二级以下(含二级)非伤亡事故,由安全科组织,安全生产相关部门、保卫、工会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

(二)凡发生重伤及二级以上(含二级)非伤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由安全科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三)凡发生3人和3人以下死亡事故,根据事故调查权限,由地方煤矿安全监察局分局组织事故调查,报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批复结案。凡3人以上死亡事故,由上级安全监察部门组织事故调查,并按事故调查处理权限进行批复结案。

word文档 可自由复制编辑

(四)事故调查组成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某一方面的专长; 2.与所发生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五)事故调查组职责

1.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情况; 2.确定事故的性质和责任者;

3.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 4.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六)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单位的有关人员了解情况和调阅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拒绝、干涉事故调查组的正常工作。

第四章 事故分析

第六条 事故调查结束后,进入事故分析和事故责任认定及责任追究程序,具体执行以下规定

(一)基本原则

1.实事求是、客观公平原则。 2.依法办事、规范处罚原则。 3.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原则。 4.科学分析、超前防范原则。 (二)事故调查分析步骤 1.整理和阅读调查材料。 2.按以下七项内容进行分析。

word文档 可自由复制编辑

(1)受伤部位; (2)受伤性质; (3)起因物; (4)致害物; (5)伤害方式; (6)不安全状态; (7)不安全行为。 (三)确定事故的直接原因

直接原因是指直接引发事故的因素,包括:人的不安全行为,如:误操作、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等;物的不安全状态,如:机械、物质、环境等方面的事故隐患等。

(四)确定事故的间接原因

间接原因是指管理上出现纰漏,或没有有效预防事故,或在一定程序上促进了事故发生,或造成事故后果扩大的因素,包括:

1.设计、技术、管理机制或制度上的缺陷; 2.劳动组织不合理;

3.未经培训或教育培训不够,缺乏或不懂安全操作技术; 4.没有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或不健全、不完善; 5.对现场工作缺乏应有的检查、指导或指导错误; 6.对事故隐患没有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力; 7.没有或不认真实施事故防范措施; 8.其他。

(五)事故责任分析

word文档 可自由复制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