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项目环境目标和指标以及环境管理方案,通过书面印发,组织学习等方式贯彻落实;
(4)环境运行控制环境绩效、环境检监测信息,存在不符合情况及拟采取的纠正与预防措施,通过例会、监测记录、整改通知单、纠正措施记录、预防措施记录等方式进行交流和整改;
(5)体系文件规定需要上报有关信息,通过书面、报表、电子邮件等方式传递;
(6)地方环保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通过走访、信息、媒体等方式获取,对来自各相关方的文件,按《文件控制程序》进行控制;
(7)当污染有可能影响到相关方时(如噪音、光污染地区)应主动与相关方联络并达成一致,需要时按地方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8)业主等各相关方需要从项目获取的信息,按要求方式提供。
7、应急准备和响应
7.1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确定以下物资或场所为应急准备和响应的重点:
①应急物资:氧气、乙炔、油漆;木材、建筑垃圾、易燃装饰材料;
②应急点:电气焊作业点、木工棚、装饰作业点、仓库、食堂。
7.2本项目应急准备措施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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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施工现场氧气、乙炔、油漆存放于通风条件较好的仓库内,氧气、乙炔放置间距大于6m,并根据《施工现场消防平面布置图》要求,布置消防灭火器。
②施工现场建筑垃圾集中堆放,设专人管理。
③对电气焊作业点、木工棚、装饰作业点、仓库、食堂等作业点或场所布置数量满足《施工现场消防平面布置图》要求的灭火器。
7.3本项目应急处理(管理)措施如下:
①项目部成立治安消防领导小组、义务消防队和防汛抢险队,对应急场所的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岗位教育、消防知识教育、应急准备和响应培训,定期(每月一次)检查应急准备工作情况,并做好记录。
②发生紧急情况时立即按“紧急事故处理流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扩散。
③当紧急事故威胁到人身安全时,必须首先确保人身安全,迅速组织人员脱离危险区域或场所,同时采取应急措施,以尽可能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④紧急事故处理结束后,项目技术负责人填写应急准备和响应报告,经项目经理签字确认后报公司环境主管部门。
⑤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召集项目有关人员分析发生事故的原因,按《纠正和预防措施程序》的有关规定制定和实施纠正措施,并跟踪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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