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股东大会职责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0、审议批准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 11、修改公司章程;
12、决定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和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13、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三章 董事会职责
1、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0、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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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监事会(监事)职责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6、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五章 董事长职责
1、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议和董事会议;
2、检查股东会议和董事会议的落实情况,并向股东会和董事会报告工作; 3、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董事会和股东会报告;
第六章 公司经理职责
1、主持公司的项目实施、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七章 综合部职责 1、负责项目公司人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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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负责项目公司劳资工作;
3、负责项目公司公文处理和文件收发工作; 4、负责项目公司后勤管理工作; 5、负责处理项目公司日常应急事务。 第八章 建设管理部职责
1、负责项目工程建设各项准备工作;
2、负责项目设计、监理、施工、设备制造单位招标、采购或选择工作; 3、负责项目设计管理及报审工作; 4、负责项目建设管理和资金支付工作; 5、协助市场部做好项目建成后的试运营工作; 6、负责项目交竣工验收工作; 7、负责项目运营期项目维护工作; 8、协助做好项目移交工作。 9、负责项目建成后的试运营工作; 10、参加项目交竣工验收工作; 11、负责项目运营管理工作;
12、负责项目运营期后的项目移交工作。 第九章 财务部职责 1、负责项目筹资工作;
2、负责项目建设期资金支付工作; 3、负责项目内审工作;
4、负责项目竣工决算申报工作及审计协助工作; 5、负责项目运营期资金回收工作;
6、协助做好项目运营期结束后的决算审计工作。
第二篇 项目建设前期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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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项目招标投标工作
第一章 项目管理公司招标工作
1、项目管理公司招标工作是指项目公司组建以后,项目公司对项目主体或专业工程进行设计、咨询、监理、施工、设备等方面的招标。
2、项目设计、咨询、监理、施工、设备招标可以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一般情况下优先采用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方式。
3、项目设计、咨询、监理、施工、设备招标工作应先由项目公司建设管理部计划处拟定招标方案、招标计划、合同协议,在项目公司研究审议通过后,报业主审批。
4、项目设计、咨询、监理、施工、设备招标应严格按照招标方案招标,不能出现违法、违规行为。
5、项目招标结果应在项目公司审议通过后先报业主批准。 6、招标结果经批准后,项目公司方可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第二章 施工单位业务招标工作
1、施工单位业务招标工作是指施工单位中标开始施工后,项目经理部对非主体或专业工程分包队伍、建筑材料、设备等方面的招标。
2、施工单位业务招标可以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一般情况下优先采用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方式,具体采用何种方式应根据实际情况,以保证队伍、材料、设备质高价低而确定。
3、施工单位业务招标应由项目经理部计划部门事先拟定招标方案、招标计划、合同协议,在经项目经理部批准后进行招标。
4、施工非主体或业务分包队伍、重要材料、设备招标结果应报项目公司批准认可。
5、如情况特殊,项目公司可以直接指定分包单位、重要材料、设备供应单位,或者给出名录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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