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项目管理制度与工作程序、方法 下载本文

行,第三方检测机构按照与项目管理公司签订的委托试验合同承担PPP项目中心试验室测量与试验业务,其测量、试验结果代表项目管理公司意见,对项目管理公司负责并对出具的测量、试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

5.2.2.2在工程建设期间,中心试验室必须配备满足工程需要的合格的试验人员、设备,保证工程测量、试验及时开展。直接从事测量、试验工作的试验室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仪器设备要经计量标定、校验合格。

5.2.2.3中心试验室应遵守项目管理公司发出的关于工程试验的各类文件要求,其岗位技术责任制度、安全制度、仪器设备管理制度、操作规程、试验检测报告和资料管理制度、测量试验人员工作守则、测量试验质量事故分析处理报告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要健全。

5.2.2.4中心试验室对工程试验检测的抽检频率按照项目部自检频次的5%控制。 5.2.2.5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对混合料的配合比、标准击实等标准试验进行抽查复核试验。

5.2.2.6根据项目管理公司要求,对指定项目进行专项抽检。

5.2.2.7检查项目部关键工程的工艺性试验,必要时进行相关复核试验。 5.2.2.8对总监办、项目部的工地试验室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和指导,重点检查仪器设备的检定及运转、试验人员到位情况、试验标准的应用、标准试验的批复、检测频次是否达到要求等。

5.2.2.9规范总监办、项目部对外委试验的取样、封存、送样、报告管理等环节。 5.2.2.10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按照有关规定对工程质量缺陷、质量事故进行检查、报告。

5.2.2.11在有关方面对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事故的调查处理中,提供真实、全面的试验数据、证据或信息,参与必要的试验检测工作。

5.2.2.12对总监办、项目部每月报送的试验检测资料进行整理分析,随时掌握施工质量动态,定期提出分析报告。

5.2.2.13每月对工程质量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形成分析报告报送项目管理公司。

5.2.2.14为项目管理公司的履约考核提供试验检测资料。

5.2.2.15配合地方质监机构、业主检查和交竣工验收试验检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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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16项目管理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定期对中心试验室进行履约考核,支付费用,如中心试验室不能正常履约,将根据违约情况进行处罚直至取消合同。

5.3施工质量检验标准、检查频率及检测试验用表

5.3.1工程质量中间检验标准按照国家、行业检验评定标准或设计规定执行。 5.3.2在规定的工程项目和检测项目的基础上,项目部检测频率为100%,总监办抽检频率为15-20%,中心试验室抽检频率为5%。

5.3.3有关试验检测用表见《工程用表表格》。 5.4试验室主要工作 5.4.1原材料检验

5.4.1.1所有用于本工程原材料必须按照规定的报验程序及检测标准、方法、频率报验,经报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不合格材料要清除出场,不得用于本工程。

5.4.1.2主要原材料在分项工程开工之前,提前批量进场,并及时自检报验。各种原材料申报时都必须明确用途和使用部位,已进场材料如需改变用途,必须报总监办批准。

5.4.1.3基于对重要工程物资进行源头管理要求,钢材等金属材料、水泥、沥青定重要材料必须先申报生产厂家,经总监办批准并报项目管理公司备案后方可使用。

5.4.2委托检验及仲裁试验

5.4.2.1工地试验室因自身能力及资质限制无法进行自(抽)检的原材料及物资设备,可委托经项目管理公司认可的有专业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有关检测标准及频率按照施工技术规范及有关规定执行。

5.4.2.2送检样品的取样由项目部、总监办、中心试验室三方共同现场见证取样,并 按照规定签认、封装,共同送至被委托单位。重要原材料由项目管理公司派专人从取样开始全程进行监督。委托检验情况应登入“委托试验台账”,成果三方共享。

5.4.2.3施工过程中,当项目部试验室的自检结果与总监办试验室的抽检结果不符而发生争论时,由中心试验室进行仲裁试验。

5.4.3标准试验

5.4.3.1道路、堤坝、基础等土体压实度等标准试验,先由项目部申报试验方案,经总监办审核后报项目管理公司备案后方可进行试验。

5.4.3.2项目部标准试验完成后,由项目部申报标准试验结果(要求注明标准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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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结果所用位置),总监办通过平行试验结果验证认可后,报项目管理公司批准。

5.4.3.3当标准试验结果运用部位条件、情形发生变化时,应重做标准试验。 5.4.4混凝土配合比设计

5.4.4.1进行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时,先由项目部申报混凝土配合比计算书,经总监办审核后,报项目管理公司备案。

5.4.4.2项目部混凝土配合比试验完成后,项目部申报试验结果,总监办通过平行试验结果验证认可后,报项目管理公司审批。重要的混凝土配合比试验,项目管理公司可同时进行平行试验,并根据平行试验结果审批。

5.4.4.3混凝土配合比试验所用原材料必须现场取得,并确保有充分代表性。试件必须在标准条件下制作、养生、试压,得出标准强度。

5.4.4.4项目部工地试验室必须建立养生室、留样室。养生室的温度、湿度、面积等条件应满足养生需要,留样室面积应满足留样要求,各种试件、样品应规范、有序、分类堆放。

5.4.5测量

5.4.5.1施工单位项目部和监理单位总监办工地试验室应配备足够测量人员和测量仪器,所有人员应是测量专业人员,并持有专业证书;所有仪器设备精度应满足要求,并具有标定证书。

5.4.5.2要按照设计文件及规范要求对设计部门提供的导线点、水准点进行复测、联测,并在复测精度满足要求的前提下,使用原设计成果,并对导线、水准点进行加密。要求加密点分布合理,充分满足施工质量控制要求。项目部要对项目内的导线点、水准点加以保护,防止丢失和破坏,否则,由此发生的损失和费用由项目部负责。

5.4.5.3测量工作要求规范化操作,施工前做好控制测量和施工放样测量,完工后有成果检查测量,要求测量成果准确,满足施工要求,测量资料齐全、数据准确可靠。每个三个月要对导线网、水准网进行复测加固,总监办要做好标段间的联测组织工作。

5.4.5.4涉及设计变更的项目管理公司将组织设计、施工、监理进行联测,并邀请业主参加。

5.5工程质量检查及存在问题整改反馈

5.5.1工程质量检查是在项目部、总监办自(抽)检的基础上进行,中心试验室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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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频率进行抽检,并定期组织工程质量检查活动,定期发布检查通报。

5.5.2对质监机构、业主、项目管理公司在质量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要求,项目部、总监办要建立相应台账,按要求进行组织整改和资料反馈。

5.5.3项目部、总监办每月要对自(抽)资料进行总结,按旬、月统计分项工程检测项目和原材料自(抽)检合格率,并于每旬、月末报项目管理公司。

5.5.4项目管理公司每月发布“质量检测月报”,并报送质监机构、业主,月报对检测结果进行总结,指出存在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对下月检测工作进行部署。

5.5.5项目部、总监办试验室应按规定频率保质保量完成检测工作,项目管理公司将将其工作情况列入履约考核内容。

5.6罚则

凡有下列行为的试验室和试验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经济处罚、停止试验、整顿直至解除合同处罚,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6.1擅自超越试验资质、等级证书规定的业务范围的。 5.6.2因试验室自身原因不能出具试验报告而影响工程进度的。 5.6.3伪造试验数据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

5.6.4故意隐瞒质量问题试验数据或延后上报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5.6.5因试验数据差错造成经济损失的。

5.6.6玩忽职守,存在“吃、拿、卡、要”行为的。 5.7附则

5.7.1本制度由项目管理公司建设管理部负责解释。 5.7.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6、项目监理管理办法 6.1总则

6.1.1为加强PPP工程项目监理管理,根据建设工程监理管理相关规定和监理招标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6.1.2项目管理公司通过招标,择优选择监理单位,监理单位依据监理合同和行业工程施工监理规范,在工程现场组建监理机构,代表监理单位负责工程项目施工的监理工作。

6.1.3 PPP项目施工实行总监负责制,总监及其办事机构对工程质量、进度、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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