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装计算规范 下载本文

间电缆头根据设计需要确定。

8、 电缆支架及吊索:

(1)电缆支架、吊架、槽架制作安装,以“吨”为计量单位,执行本册第六章定额。

(2)吊电缆的钢索及拉紧装置,分别执行相应的定额。

(3)钢索的计算长度,以两端固定点的距离为准,不扣除拉紧装置的长度。

表6 序号 项目名称 预留长度 说明 2.5% 1 电缆敷设驰度、弯度、交叉 按全长计算 2 .0M 2 电缆进入建筑物 规程规定最小值 1.5M 电缆进入沟内或吊架时引上余规程规定最小值 3 值 1.5M 4 变电所进线、出线 规程规定最小值 1.5M 5 电力电缆终端头 检修余量 电缆中间接头盒 两端各留检修余量 6 2.0M 7 电缆进控制及保护屏 高+宽 按盘面尺寸 2.0M 8 高压开关柜及低压动力配电盘 盘下进出线 不包括接线盒至地9 0.5M 电缆至电动机 坪间距离 3.0M 10 厂用变压器 从地坪起算 1.5M 11 车间动力箱 从地坪起算 12 电梯电缆与电缆架固定点 每处0.5M 规范最小值 六、配管、配线

1、各种配管应区别不同敷设方式、位置及管材材质、规格,以延长米计算。不扣除管路中间的接线箱(盒)、灯头盒、开关盒所占的长度。 2、定额中未包括钢索架设及拉紧装置、接线箱(盒)、支架的制作安装,其工程量另行计算。接线箱分别以明、暗装及其半周长,按个计算。接线盒区别其明、暗装及类型,按个计算。

3、管内穿线,管内穿线分照明线路和动力线路,按不同导线的截面,按单线延长米计算。线路的分支接头线的长度已综合考虑在定额中,不再计算接头长度。

导线截面超过6mm2以上的照明线路,按动力穿线计算。

4、线夹配线,区别瓷夹配线和塑料夹配线、两线式和三线式;按敷设在木、砖、混凝土等不同结构和导线规格,以线路延长米计算。

5、绝缘子配线,包括鼓形绝缘子、针式绝缘子及蝶式绝缘子配线,以单线延长米计算。

6、槽板配线,应区别木槽板、塑料槽板配线和二线、三线式线路,按延长米计算。

7、瓷瓶暗配,按线路支持点至天棚下椽距离的长度计算。

8、钢索架设,按图示墙(柱)内缘距离,以延长米计算。不扣除拉紧装置所占长度。

9、塑料护套线配线,区别二芯线工三芯线,按单根线路延长米计算。

10、灯具,明、暗开关,插座,按钮等的预留线,已分别综合在相应定额内,不另行计算。

配线进入开关箱、柜、板的预留线,按表7规定长度,分别计入相应的工程量。 表7 每一根线 序号 项 目 预留长度 说 明 1 各种开关箱,柜,板 宽+高 盘面尺寸 单独安装(无箱、盘)的铁壳开关、闸刀从安装对象2 0.3m 开关、启动器、母线槽进出线盒等 中心算起 3 1.0m 同地平管子出口引至动力接线箱 从管口计算 4 1.5m 电源与管内导线连接 从管口计算 5 1.5m 出户线 从管口计算 七、照明灯具

1、照明灯具的工程量计算,应区别灯具的种类、型号、规格,以“套”为计量单位。

2、各种开关、插座、安全变压器、电铃、电风扇的工程量,分别以“套”或“台”为计量单位。

八、接地装置

1、户外接地母线敷设,按图示长度以“米”为计量单位。

2、接地母线、避雷线敷设,其长度按施工图设计水平和垂直规定另加3.9%的附加长度(指转弯、上下波动、避绕障碍物、搭接头所占长度),按延长米计算。 3、避雷针、独立避雷针安装,分别按每根或每基为单位计算。针体的加工,按第六章“铁构件制作”定额相应项目以“吨”计算。接地极以“根”为计量单位 ,其长度按设计长度计算,设计无规定时,每根长度按2.5米计算。如设计有管帽时,另按加工件计算。

九、10千伏以下架空线路

1、杆基挖地坑的土方量按施工图杆基尺寸,分别不同土质,以“立方米”为计量单位。

2、杆塔组立,分别杆塔形式按根计算。

3、横担组装,按施工图设计规定,分别不同形式,以“组”为计量单位。 4、拉线制作安装,按施工图设计规定,分不同型式,以“组”为计量单位。拉线长度按设计全根长度计算。

5、导线的架设,按不同截面分别按单线每公里计算。导经预留长度规定如表11。

表11 单位:米/根

项 目 名 称 长 度 2.5 转角 高 压 2.0 分支、分段 0.5 分支、终端 低 压 1.5 交叉、跳线、转角 0.5 与 设 备 连 线 2.5 进 户 线 十、电气调整试验

1、电气调试系统的划分,以电气系统图为单位。电气设备元件的调试均包括在相应定额的系统调试之内,不另行计算。

2、电气系统调整所需电力消耗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但大型电机及发电机的联合启动调试用蒸汽、电力和其它动力能源消耗及变压器的空载试运转电力消耗,另行计算。

3、供电桥回路的断路器、母线分段断路器,作为独立的系统计算调试费。 4、送配电设备系统调试,以一侧一台断路器为准。若两侧均设计有断路器时,则按两个系统计算。

5、送配电设备系统调试,适用于各种供电回路(包括照明供电回路)的系统调试。凡供电回路中设有仪表、继电器、电磁开关等调试元件的(不包括刀闸开关、保险器),均作为调试系统计算。

6、变压器系统的调试,以每个电压侧一台断路器为准。多出部分,按相应电压等级的送配电设备系统调试的相应定额,另行计算。

7、特殊保护装置,均以构成一个保护回路为一套,其工程量计算规定如下: (1)发电机转子接地保护,按全厂发电机共用一套计算;

(2)距离保护,按设计规定所保护的送电线路断路器台数计算; (3)高频保护,按设计规定所保护的送电路线断路器台数计算;

(4)零序保护,按发电机、变压器、电动机的台数或送电线路断路器的台数计算;

(5)母线差动保护和故障示波器的调试,均以一块屏为一套系统计算; (6)线路纵横差保护,按所保护线路的断路器台数计算; (7)失磁保护,按发电机的台数计算;

(8)变流器的断线保护,按变流器台数计算;

(9)振荡闭锁装置,凡能构成振荡闭锁的,一个回路设备为一套计算系统。 8、自动装置及信号系统调试,均包括继电器、仪表等元件本身和二次回路的调整。具体规定如下:

(1)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按连锁机构的个数确定备用电源自投装置系统数。如,一个备用厂用变压器作为电源,计算备用电源自投调试时,应为三个系统。又如,装设自动投入装置的两条互为备用的线路或两台变压器,计算备用电源自投调试时,应为两个系统。备用电动机自动投入装置亦按此计算。

(2)线路自动重合闸调试系统,按采用自动重合闸装置的线路自动断路器的台数计算系统数。

(3)自动调频装置的调试,以一台发电机为一个系统。

(4)同期装置调试,按设计构成一套能完成同期并车行为的装置为一个系统计算。

(5)蓄电池及直流监视系统调试,一组蓄电池按一个系统计算。

(6)事故照明切换装置调试,按设计凡能完成交直流切换的,一套装置为一个调试系统计算。

(7)周波减负荷装置调试,凡有一个周率继电器,不论带几个回路,均按一个调试系统计算。

(8)远动装置调试,远动装置本体按一个调试系统计算。 (9)变送器屏,以屏的个数计算。

(10)中央信号装置调试,按冲击继电器的个数计算。 9、接地网的调试规定如下:

(1)接地网接地电阻的测定。一个发电厂或变电站连为一起的母网,按一个系统计算;远离厂区,自成母网不与厂区母网相连的独立接地网,另按一个系统计算。

(2)避雷针接地电阻的测定。每一避雷针均有一单独接地网(包括独立的避雷针、烟囱避雷针等)者,均按一根(组)计算。

(3)独立的接地装置按根(组)计算。如一台柱上变压器有一独立的接地装置,即按一根(组)计算。

10、避雷器、耦合电容器、静电电容器、高频阻波器的调试,按每三相为一组计算,单个装设的亦按一组计算,上述设备如设置在发电机,变压器,输、配电线路的系统或回路内,仍应按相应定额计算调试费用。

11、高压电气除尘系统调试,按一台升压变压器、一台机械整流器及附属设备为一组计算。

12、硅整流装置调试,按一套硅整流装置为一个系统计算。

13、电动机的调试,分别按电机启动方式、功率、电压等级,以“台”为计量单位。

14、电梯电气调试,以“部”为计量单位。两部或两部以上并列运行或群控电梯,按相应的定额乘以 1.5系数计算。

第六册 工艺管道工程